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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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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徐海峰,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冬,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黄晓冬200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黄晓冬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齐,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2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1.5万元,其他鉴证及相关服务费用人民币9.5万元。

2024年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2024-2026年度审计机构,结合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根据公司公开招标结果最终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2024-2026年度审计机构,中标机构为毕马威华振,服务期限为三年。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3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基于上述原因,同意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求考虑,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相应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因工作职位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将进一步集中精力在公司战略发展等工作中,并持续加强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职责权限,强化董事会对经理层的考核与授权放权力度,优化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Zhang Ming(张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经审阅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认为总经理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全体委员同意聘任Zhang Ming(张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Zhang Ming(张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简历

Zhang Ming(张明)先生,196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比利时巴可公司区域销售经理、美国科视数字系统公司总经理、英国豪迈集团中国区总裁、英国标准协会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欧陆科技集团中国区董事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山东安特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SEPPURE PTE. LTD.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CORDOUAN TECHNOLOGIES总裁;2022年4月至今任ANJI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董事。2020年12月25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运营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5日,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77,09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1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032.94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543.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89.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暨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1号),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1,272,57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136,218.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517,145.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619,073.2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73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相关的募投项目、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6个月以内、6-12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进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公司战略计划,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进行了合理描述,因此,同意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监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拟定了2024年度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安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其中,向宁波安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向宁波安集投资及上海安集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及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因此,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一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

至2024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独立董事井光利先生作为征集人,就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13、14、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5月6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njimicro.com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金桥综合保税区T6-5证券部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20693201

传真:021-50801110

邮箱:IR@anjimicro.com

联系人:杨逊、冯倩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需求考虑,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相应调整,公司原财务总监Zhang Ming(张明)先生聘任为公司总经理职务,故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Zhang Ming(张明)先生将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Shumin Wang(王淑敏)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门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全体委员同意聘任刘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条件进行核查,认为:财务总监候选人刘荣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与能力,其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和职业经验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全体委员同意聘任刘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简历

刘荣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财务管理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建弘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至今任山东安特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河北硅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监。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安集”)、宁波安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安集投资”)及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集材料”),以上均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将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向宁波安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向宁波安集投资及上海安集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宁波安集投资、上海安集材料申请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公司拟向宁波安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②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公司拟向宁波安集投资及上海安集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团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05-23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青山路79号

3、法定代表人:Shumin Wang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6、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安集资产总额为44,952.92万元,负债总额为34,681.24万元,净资产为10,271.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15%。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45.41万元,净利润为1,434.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962.30万元。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安集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宁波安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01-29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G0696

3、法定代表人:Shumin Wang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6、宁波安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安集投资资产总额为20,922.44万元,负债总额为1,366.60万元,净资产为19,555.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3%。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66.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371.24万元。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安集投资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12-01

2、注册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201号1幢20层2008室

3、法定代表人:王淑敏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6、上海安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安集材料资产总额为5,019.21万元,负债总额为28万元,净资产为4,991.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56%。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8.55万元。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安集材料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4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全资子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7号)同意注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77,09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1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0,329,353.05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5,437,451.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891,901.80元。实际到账金额计人民币483,927,75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5,207,430.71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1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272,57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2.77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136,218.9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517,145.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619,073.28元,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06,546,218.9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733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4,883,861.3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监管协议”)。

首次公开发行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首次公开发行监管协议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842191613100及15663715975369已于2022年2月完成注销。

注2: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50161373609566666、31050161373609577777及31050161373609588888已于2023年8月完成注销。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以简易程序发行监管协议”)。

以简易程序发行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以简易程序发行监管协议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见附表1-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见附表1-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59,375.9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107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除二(二)中的结构性存款外,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以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安集微电子集成电路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已于2023年7月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67,747.82元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8月注销了相关募投项目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安集微电子科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CMP抛光液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4年7月。

2.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宁波安集化学机械抛光液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安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安集”)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 [2023])194号)和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在本专项报告中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两次融资分别进行了说明。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集科技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 [2023])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集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含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以及安集集成电路材料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2: 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3: 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产量1,454.32吨,该数据未经审计。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 元

(下转1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