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成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成志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斯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批准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其相关事宜。
(三)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送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四)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10号)。
(五)公司于2023年9月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4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六)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向上交所报送了将财务数据等的截止日更新至2023年6月30日的相关申请文件。
(七)公司2023年10月20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了上述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报送至上交所。
(八)公司2023年11月13日,根据上交所对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开披露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更新和修订。
二、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当前宏观、微观环境和市场情况变化,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后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鉴于公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撤申请文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