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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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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6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刘丽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其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丽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表示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刘丽梅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管持股的相关规定。

二、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总裁张明哨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同。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张明哨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张明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张明哨先生简历

张明哨先生 1972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1997年4月毕业于同济大学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历任深圳市计划局市重大项目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城市发展处副处长、重大项目协调处副处长兼轨道办主任、重大项目协调处处长;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港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202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明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明哨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张明哨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张明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企业规范运营和有序发展。

一、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总体评价

(一)经营管理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天健集团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天健集团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资产负债率稳中有降。

(二)改革发展情况

一是市场营销逆势上扬。2023年,天健集团总资产、营收、等财务指标稳健增长。重大项目、央企联合、国企协同、社会资本项目拓展均有新突破。年度认购、签约、回款三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养护市场占深圳市场份额近50%。天健集团各级企业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天健集团再次荣登《财富》中国500强第460位。位列广东企业500强第111位、深圳企业500强第63位。二是品质项目广受赞誉。地产集团首个人才房光明和瑞府开盘去化70%赢得市场认可。成都麓湖天境入围成都市场产品力10强。天健一建“基于全面质量管理实现沥青路面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经验”首获“深圳市质量标杆”。城市服务公司服务杭州第19届亚运会获得表彰。龙岗儿童公园、盐田半山云海森林服务站、坪山大山陂水库环湖碧道等打造各区标志性项目。三是重点改革蹄疾步稳。以“一利五率”“一增一稳四提升”为导向,开展“十四五”中期评估,积极部署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开展集团总部及重点二级企业组织架构优化工作。

(三)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能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维护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作用,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群策群力,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法人治理监督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的履职评价

公司监事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就公司经营计划、会计政策与财务报告编制、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实施骨干员工长效激励约束方案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对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策过程及其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情况予以关注,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相关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披露的及时性进行监督。

三、企业财务检查、内部控制、收购、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一)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各定期报告发表了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情况的实际情况。

(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

2023年,公司坚守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加强法治建设、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聚焦生产经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和廉洁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健全风险、合规管理办法制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重大风险评估并进行跟踪监测,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开展内控自评价和监督评价,促进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定期召开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提升公司项目投资决策水平。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所持深圳市腾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对外披露的公告。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进行,遵循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2024年度工作思路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督促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工作格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政治方向,与集团党委保持一致。监事会将围绕集团改革发展,强化责任意识,忠实勤勉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完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加强监事会组织、制度和能力建设,指导子公司监事会工作。加强监事培训与专业知识学习,提升监督和服务水平,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协同监督,提升监督效能。依法依规开展监事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对重点事项进行专项或集中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深入调研、督促整改和跟踪落实,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监督效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郑晓生先生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公司相关所属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特区建工集团”)及其关联方分别就提供劳务分包、原材料采购等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均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亿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在未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前提下,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可以在相关关联方之间进行调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特区建工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特区建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均基于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将基于关联方的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其履约能力,规避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预计向特区建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建筑材料,预计购买特区建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劳务分包、智慧工地、设计、咨询等服务。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预计向特区建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专业分包、物业服务等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共享,互利双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特区建工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亿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公司与特区建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3

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

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5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子涵,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龙秀文,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睿,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天职国际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其对公司情况较为了解,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公允、客观的审计报告,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2023年度总结

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等要求,结合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集团内部控制体系,推动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稳步增强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升公司抗风险的能力。202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3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深入落实内控体系建设主体责任,不断规范内部控制活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定期听取内部控制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一)有序、稳步推进内控工作开展

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市国资委、特区建工集团有关要求,公司内控工作围绕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展开,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并形成有效制衡。

(二)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系统化、规范化建设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公司制度,将外部相关监管要求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并覆盖落实到全体员工。以“强内控、抓内审、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聚焦企业招标采购、工程变更、综合改革重点领域等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查找企业管控制度和流程缺陷,对不符合不相容职位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内控体系监督评价等情形,及时完成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持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2023年集团总部层面完成55项制度、细则、清单、工作指引印发、修订,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风险评估标准和合规评价标准,以内控规范化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推动内控权责体系与流程优化工作

根据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内部管控,梳理权责清单、完善流程建设。完成集团总部管控权责事项和审批流程优化,制定了集团管控权责与流程优化调整方案,进一步推动集团授权放权,提升集团运行效率。

(四)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评估

系统组织落实集团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工作,总结上年度风险管控情况,并围绕公司2023年度经营工作面临的形势,对2023年度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制定了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及应对方案;对年度评估的重大风险每个季度进行跟踪监测,充分发挥定量监测指标的风险预警作用,并及时跟踪关注每个季度新增重大风险情况。

(五)深入推动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

加大对集团招标采购、投资并购、资产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管控,抓好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高度重视财务风险防范,持续跟踪关注集团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盈亏情况;2023年累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7亿元,积极开拓多元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全力以赴保障集团资金需求;推动所属地产企业加大存量资产的销售、有关项目回款和清收清欠力度;完善招采体系,优化招标采购平台,大力推行战略采购、集中采购,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和廉洁风险;加大重大法律风险解决力度,加大跟踪协调力度,做好法律风险管控;大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将风险评估嵌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加大风险提示警示,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六)加大信息化建设,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3年持续开展智慧天健、智慧安全管理平台深度应用,地产开发及施工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铺开;持续完善OA系统,推进各业务版块协同开展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加强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网络安全自检自改工作,实行动态监控,梳理集团展示平台核心展示数据;大力推动BIM应用,统筹管理集团BIM技术应用工作,落实深圳市下达的各项BIM应用指标,组织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信息系统建设。

(七)积极组织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2023年共开展完成10个审计项目,主要为1项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和9项专项审计。2023年完成了两次审计整改跟踪工作,组织完成年度审计结果运用工作,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在企业经营考核中的应用。通过审计提示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八)深入开展内控自评价及监督评价工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规定》等要求,完成了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整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测试。在企业内控自评价的基础上,按计划对有关施工企业进行监督评价,并积极跟踪做好内控评价发现有关内控缺陷的整改工作,确保企业自评客观、真实、准确反映经营实际,督促所属企业做好内控评价工作,提升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九)着力强化内控体系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六位一体”监督合力,不断强化监督资源协同,对发现的监督问题及时进行信息共享并采取有关处理措施等。对集团年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采取督办制度,每月进行重点事项的跟踪,加强业务活动的内部日常监督,不断推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持续提示防范经营风险,督促加强风险管控。

二、2024年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继续开展内控对标,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优化内控流程,加强重大风险评估与跟踪监测,强化内控体系监督落实,确保重大经营活动受控并高效运行。主要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内控体制机制

按要求持续强化内控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顶层谋划、董事会全面领导、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内控职能部门主责推动、业务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内控建设与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监督评价的作用,压实内控建设和监督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履行对内控工作的直接领导职责,逐步完善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内控工作体系,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深入推动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制度为统领,在具体业务制度的制定、审核和修订中嵌入统一的内控体系管控要求,建立制度定期更新机制,加大内控制度短板弱项梳理力度。持续加强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治理、招标采购、运营考评、责任追究等领域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健全集团专项风险评估以及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各项业务经营决策按规定程序进行。

(三)全面提升公司内部管控水平

全面关注集团总部以及所属企业的内控情况,加强内控监督指导,完善有关企业的内控管理。加强公司内部法人治理体系建设,依据法律法规持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以公司章程为准则,不断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梳理集团总部与下属企业的管理权责边界,保障管控体系协调统一。持续推动授权与放权工作,推进市场化改革,全面激发公司各层级活力。根据集团管控权责调整要求,不断优化集团业务流程审批,推动公司内部管控水平的提升,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体系工作机制。

(四)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与全面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动年度和季度重大风险评估与跟踪监测工作,分析集团面临的有关重大风险及影响程度,并制定合适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风险预警作用。进一步跟踪做好重大投资、大额招标采购、重大案件、重大合同以及有关重大决策的风险管控,加强内部审计和合规管理,综合评估企业内外部风险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全面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五)聚焦重点业务,加强关键环节管控

聚焦公司关键业务,通过修订规章制度、修改流程、增加风险点等控制措施,不断加强内部管控,防范经营风险。针对集团各企业日常经营涉及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活动,关注关键风险点实施重点控制,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测试和检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集团管理要求,对涉及集团发展的重组、并购等重大事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专项控制,确保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在投资并购、改革改制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做好内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部分重点施工和开发企业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控制、内部审计整改情况等内控事项进行分析,推动所属企业完善内控活动。

(六)及时做好内控评价相关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要求,组织落实完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所属企业对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和梳理,对各自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将重要业务现有的政策、制度与风险进行对比,查找内部控制缺陷,并组织对有关内控建设薄弱企业开展内控监督评价,推动完善内控体系,切实强化内控刚性约束,持续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

(七)加强信息化管控机制

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的沟通交流,提升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按照集团重大事项报告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类、公共卫生类、社会民生类、信访维稳类等重大突发事件,按照信息报送实效要求,及时主动准确报送有关情况。加强信息化统筹规划与协调,持续推进智慧天健和科技兴安建设,推进工程进度管理软件开发,完成科研信息化系统开发和运行,有序开展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促使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推进内控信息共享力度,积极宣传内控信息;组织对内控关键岗位员工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线上的内控知识学习,促进内部控制管理。

(八)持续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进一步健全内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协同联动作用,持续优化“监督资源集中调度、监督职责统一行使、监督内容全面覆盖、监督信息成果共享”的综合监管模式。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组织对所属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充分运用监督评价结果,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

(九)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依托现有管理体系推行合规管理,将合规管理体系全面嵌入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以及业务流程中,着力打造“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全方位梳理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廉洁风险,健全公司重大投资、工程招投标、资本运作等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以合规管理防控风险,推进廉洁治理。公司分阶段有序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合规要求覆盖集团各业务领域、各所属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促进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内控体系高效运行。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夯实内控基础,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20

2023年度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

内审工作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紧密围绕公司经营重点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内审工作落实,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现对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配置情况

公司审计机构设在风控与审计部,风控与审计部分设“审计工作组”及“法律事务组”,审计工作组配备4名审计人员,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控体系建设、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工作,内部审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经营管理审计、专项审计等。

二、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共完成10个审计项目,包括1项经济责任审计,9项专项审计;同时完成了2次审计整改跟踪工作。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有效落实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的作用,增强审计监督效果。

(一)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根据天健集团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要求,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地反映了经营者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对经营责任做出审计评价,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审计意见,为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任用提供合理依据。

(二)高质量完成经营管理审计及专项审计

根据年初审计工作计划,通过专项审计实施,检查企业经营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揭示风险并提出意见建议,为集团有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持续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为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持续跟进审计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牵头落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针对整改事项分类分项落实、层层推进,组织召开专题会,深入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二是为了强化审计监督效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内部审计整改统计、监督工作,跟踪被审计单位整改进展、整改效果,压实审计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四)充分落实审计结果运用

为提高审计结果运用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出具的每一份审计报告召开审计专题会,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统一的处理意见,有效推动审计整改与审计结果运用协同联动。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2024年拟持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屡审屡犯的情况,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提升防范风险水平。

(二)开展经营管理及专项审计

2024年拟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关注项目投资、可研与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利润、设计策划、招投标管理、工程变更、项目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成本费用控制及内控制度执行等情况,推动项目开发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

(三)安排的其他审计

根据2024年集团重点工作部署,开展相关专项审计。

(四)持续跟踪审计整改及结果运用

根据集团考核奖惩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依据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制订并实施审计结果运用处理意见,作为干部任用、经营考核、奖励处分等依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叶旺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了2023年的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现将2023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九届一次至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议案49项,4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相关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了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战略与预算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次、合规管理委员会1次,本人均出席了各次会议。

三、报告期内,对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项目投资、高管年度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并购、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针对更好地把控投资风险,如何更好地做好公司内控合规工作等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日常工作及调研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其他方式和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

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详情如下表:

七、在2023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与重要财务问题。在整个年报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八、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二)审慎行使权利

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三)督促规范运作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主动了解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作情况。

(五)加强自身学习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对此表示感谢!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独立董事作用,提示风险、独立判断、审慎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连续性、高效性、安全性、稳定性,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观地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旺春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4-18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李希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了2023年的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现将2023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九届一次至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议案49项,4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相关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了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战略与预算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次、合规管理委员会1次,本人均出席了各次会议。

三、报告期内,对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项目投资、高管年度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并购、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针对深入研究市场政策机制,以及探索如何更好地做好抓住机遇做好主业,如何更好地与央企、省企及地方国企合作互赢互利等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日常工作及调研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项目调研等其他方式和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

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详情如下表:

七、在2023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与重要财务问题。在整个年报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八、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二)审慎行使权利

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三)督促规范运作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主动了解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作情况。

(五)加强自身学习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支持和配合,对此表示感谢!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独立董事作用,提示风险、独立判断、审慎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连续性、高效性、安全性、稳定性,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观地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希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