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4月16日
送出日期:2024年4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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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是基金管理人在假设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2.分派率的计算基于本基金募集金额32.60亿元,并按照预测可供分配金额的100%向投资者分配计算。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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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详见《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暂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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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网下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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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金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常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成立后主要投资于以消费基础设施类基础设施项目为最终投资标的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在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的同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1、基础设施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消费基础设施相关的行业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相关行业风险、城市规划及基础设施项目周边便利设施、交通条件等发生变化的风险、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消费基础设施相关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电商发展对线下零售行业冲击的风险、消费基础设施无法持续作为购物中心经营的风险等),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易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估值与现金流预测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直接或间接对外融资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购与出售的相关风险;土地使用权到期、被征用或收回的风险;基础设施基金利益冲突与关联交易风险等),及其他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特别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的尽职履约风险、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尽职履约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特定声誉风险等);2、其他一般性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基金运作的合规性风险、证券市场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临时相关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客服电话:400-868-11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4)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限售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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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内生效日期指本次限售生效日。
二、限售情况
下列投资者作为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战略投资者,其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已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要求办理完成限售业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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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最终战略投资者均通过场内证券账户认购。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在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限售解除前,上述战略投资者不得办理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上述战略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在限售解除前5个交易日披露解除限售安排。
2、本公告仅针对本基金限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有关详情。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点与传统金融产品有较大区别。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审慎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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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2.1募集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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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将归入基金资产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2.2投资者认购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10亿份。其中,本基金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为83,557.00万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83.557%。网下发售最终发售份额数量为11,510.1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后发售份额的70.00%,公众发售最终发售份额数量为4,932.90万份,占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后发售份额的30.00%。
2.2.1战略配售
本次发售的8家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基金战略投资者100%配售。
本次发售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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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2.2网下发售
本次发售的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全部提交了有效报价的12个配售对象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基金管理人提交了认购申请,并完成了认购款项的全额缴纳。最终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为86.23089601%,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
本基金不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情况。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20%;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基金询价公告和发售公告所披露的上述安排,承诺遵守上述期间的交易要求。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根据前述网下投资人的交易要求,除可交易份额外,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网下配售对象获配的其他份额不得卖出。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已作出的承诺,如违反,监管机构有权采取措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事宜。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自2024年4月18日起开通本基金场外转托管至场内业务。根据《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限售公告》,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是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5年,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限。否则,本基金存续期届满后将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封闭运作,不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由于基金扩募引起的份额总额变化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并开通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详见届时有关公告。基金上市交易后,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限售安排的基金份额外,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转托管参与深交所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具体可参照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则办理。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了解相关资产的商业模式,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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