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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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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0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到7名,全体董事现场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其中独立董事胡书亚、赵艳灵、李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3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3年度ESG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报告,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30,729,898.66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1,574,912,198.2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1,714,659.19元,每股收益0.79元。

本年度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472,224,7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3,389,592.19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03%。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其中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为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为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为中盐内蒙古化工钠业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为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参控股子公司提供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中盐安徽天辰化工有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关于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糊树脂干燥粉碎包装生产线优化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投资建设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投资建设锅炉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及固废综合再利用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其中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结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按照《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执行,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关于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的报告》

根据公司管理经营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组织机构调整:增设仓储物流部,仓储物流部内设物流公司和仓储公司。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级其他组织机构设置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关于制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实际,制定了《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应建董事会企业中外部董事的选聘和管理情形。董事会认为:本办法能更好适应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所属子公司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工作,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关于制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了《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应建董事会子企业中外部董事的管理和考核评价情形。董事会认为:本办法可进一步激励公司所属子企业外部董事充分发挥作用,督促外部董事履职尽责,规范了子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完善了子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机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七、《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八、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并制订《授权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央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管理事项核权表》等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制订了《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认为:上述制度可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董事长、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九、《关于制订〈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办法》。董事会认为:该办法可确保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十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二十四、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听取事项:

一、董事会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书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书亚)。

二、董事会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

三、董事会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4-01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听取事项:

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书亚);

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艳灵);

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7、15、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时一11时;下午14时一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83)8182016

传真:(0483)8182022

邮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付永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30,729,898.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72,224,78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389,592.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5.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7,262,778.41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230,729,898.66元,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上市公司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596,378,200.00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母公司分红459,000,000.00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原因是部分全资子公司未向上市公司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优化企业内部分红管理,我公司将持续优化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提升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回避了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本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业务所需,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与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参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等相关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货物、接受劳务、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经营租出和经营租入等。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023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81,461.73万元,比2023年预计减少76,722.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经营环境和产供销情况,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盐内蒙古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军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布和街北侧

经营范围:水泥的生产销售(凭资质证经营)及进出口贸易; 一般经营项目:电石渣浆加工处理;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电气设备的修试;压力机作业、轻型井点降水、起重机作业、土建工程。

该公司为公司大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港

注册资本:3,383.63万元

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8号

经营范围:各类食用盐(含多品种营养盐)、工业用盐,机电产品、预包装食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日化洗涤盐产品、副食品、调味品、百货;场地及房屋租赁、糖酒、日用化工、干鲜、茶叶、钢材、建材、劳保用品、饲料添加剂、农副产品、货物装卸、五金交电、生资日杂、办公用品、水暖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文

注册资本:8,737.41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郑家台56号之1号

经营范围:食盐的加工及分装、盐糖酒副食品、食用碱、苏打的分装加工、批发零售。盐化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食用碱、苏打、洗涤用品、日用百货、化肥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运输及仓储设施、营业场所和铁路专用线等经营性资产出租、停车、住宿;鲜干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建筑材料生产经营;花卉苗木、瓜果蔬菜的种植和销售;房地产业;水电生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盐产品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部分经营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四)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科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二街199号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销售木材、电缆、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日用品、化妆品、厨房用品、钢材、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零售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农产品仓储;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五)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宪章

注册资本:46,900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从事气体开发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机械设备及钢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法人屈宪章为公司董事,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亮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路北侧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农药生产;农药零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七)中盐天津市长芦盐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芦剑

注册资本:6221.66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河北路277号

经营范围:食盐批发;水产养殖;食盐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非食用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销售代理;非食用盐加工;选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八)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建革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三巷路101号

经营范围:热力(蒸汽)及其相关材料、设备等产品的批发、零售和售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供热技术开发,供热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九)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苗夫

注册资本:44,116.64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北环东路129号

经营范围:液体盐、真空制盐、碘盐及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地下岩盐、硭硝的开采;化工产品(硭硝、氯化钙、硫酸钡、石膏粉及石膏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废液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盐腔利用和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中盐淮安鸿运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立

注册资本:16,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淮安市洪泽区西顺河镇沿河路

经营范围:元明粉、氯化钠生产、销售;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盐淮安盐化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十一)中盐镇江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国兴

注册资本:26,441.22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二重大道218号

经营范围:真空制盐(工业盐);工业盐零售;盐卤水、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的销售;芒硝、氯化钙、硫酸钡、石膏粉及制品的生产;盐业所需设备、钢材、木材、塑料及助剂、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的购销、仓储;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无可比市场价格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为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不包括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总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并授权可以用公司名下的房屋及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资产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抵押或质押。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办理与各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间的融资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文件。

该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确认情况

本年度为优化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对部分拆除闲置且无盘活利用价值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处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公司根据资产处置制度及流程对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处置资产的净收益为797.11万元。

二、本次使用权资产处置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期间的具体情况,本年度签订盐碱土地购买合同,原租赁合同终止,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净收益为330.26万元。

三、本次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测试,公司认为存货仍存在一定的跌价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跌价迹象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库存聚氯乙烯、糊树脂等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本期末存货跌价准备2,021.92万元,但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较上年末减少,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4,105.26万元,增加利润总额4,105.26万元。

四、 本次资产处置损益、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损益、存货跌价准备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232.63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处置资产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军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万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估算为41,176.85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目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足,财务风险可控。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施工单位、人员、车辆等数量较多,存在施工安全风险。可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护装置、防护设施、设置安全标志等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安全运营,同时控制好扬尘扬灰,保持场内清洁、整齐,科学施工。将工程风险降到最小、可控。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碱业”)和全资子公司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投碱业”)(以下合称“青海两碱”)共同投资设立,青海两碱分别持有资源公司50%股权。

青海两碱都采用氨碱法装置生产纯碱,氨碱法工艺产生的蒸氨钙液集中排入位于厂区38公里的蒸氨钙液排放场(以下简称“排放场”)。排放场为发投碱业纯碱项目配套工程,2007年与发投碱业纯碱项目同时建成投用,现由资源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及运营。排放场所在地区为嘎拉古湖盆,该地区地形独立封闭,具备自然防渗条件;无地表径流,与临近地表及地下水系无联系;有少量耐旱、耐盐碱植物生长。

2023年,受排放量增加及使用年限较长的影响,排放场库容压力增加且需要整修围堰,公司拟以资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以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确保公司纯碱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组织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资源公司实施本项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

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排放场东侧坝体及巡检道路,二期建设排放场西侧坝体及巡检道路。

主要工程是环排放场外侧建设围堰,长度约16732米;在东侧坝体上,平行建设1.2Km的砼连续墙垂直防渗帷幕;在获批土地范围内实施扩建及对部分排放场库区进行清理,增加排放场库容。

(四)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估算为41,176.85万元,一期计划投资30,456.85万元,二期计划投资10,720万元。资金来源30%为自有,7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9个月。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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