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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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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0 公司简称:巨化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份数2,699,746,0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本年度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业务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以下简称“化工行业”),涉及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等。

(一)行业基本特征

1、行业具有较高进入壁垒

化工行业普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高温高压、连续作业等生产特点,对工艺技术、安全环保、装备水平、公用工程配套、物流运输仓储、供产销衔接、特种专业、专业管理和人员专业素质等具有较高的要求,为国家重点调控、监管行业,属高安全生产风险、高能耗、污染行业,也是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产业政策高度敏感行业。

化工企业的经营发展受产品、技术标准、安全、环保、土地规划、能源等产业政策,以及资金、技术、人员、土地、空间布局、安全环保设施、公用配套、资源、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等生产要素约束较强。

2、化工企业经营业绩对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和开工率高度敏感

作为化工生产企业,除产品和工艺技术、集约经营、资源利用、经营管理等先进水平以及产能规模等因素决定企业盈利能力外,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开工率的波动,直接影响经营业绩变化。其中:供与需的关系变化是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决定性因素,也决定企业开工率水平;此外,化工行业具有重资产特征,开工率水平对产品成本具有较大影响,进而对产品的盈利能力产生直接影响。

3、行业具有较强周期性

作为重化工业、生产资料部门,直接受行业供给周期、下游消费周期、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行业供给、消费、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变化,直接影响产品和原材料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引起产品和原材料价格高波动及运行趋势变化,进而对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二)行业的阶段性特征

1、我国化工行业具有较强地区投资吸引力

我国已成为全球化学品制造大国,拥有完整门类、完善产业链及其配套和规模成本优势,加之持续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不断扩大的改革开放、巨大的市场空间、持续改善的营商环境等,不断成为全球化工投资增长的主要地区,国际竞争国内化的趋势增强。

2、行业处于产能投资和产能释放周期

受益前几年行业业绩恢复性增长,稳增长鼓励投资、各招商引资力度加大等政策持续驱动,2021至2023年,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保持较高增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产能利用率和产品价格水平下降

2021至2023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产能利用率连续两年下降;行业产品出厂价格同比由连续两年上涨转为下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行业经营业绩下行

2021至2023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由连续两年上升转为下降,利润总额从2021年的高增长转为连续两年下降,且降幅扩大。其中:2023年基础化学品行业利润总额下降50.6%,化肥行业下降29.2%,农药行业下降62.2%,合成材料行业下降21.7%,专用化学品行业下降14%(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5、行业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日益突出。近三年行业投资一改“十三五”期间投资低迷、更注重结构优化和质的有效提升,“内卷化”、规模化、高投资,导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产能利用水平、利润水平持续下降,2023年则出现行业产品价格同比下降、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下降和利润大幅下降。

二是结构性不合理矛盾加剧。受投资持续较高增长,叠加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和产品技术瓶颈制约,同质化投资明显,导致大量投资主要投向了扩大规模和量的增加,结构优化、高端化、差异化领域投向占比较少,大宗基础产品和通用材料产能过剩状况有增无减,新能源等相关领域的部分化工材料不仅已出现严重过剩,且在建、规划产能增加明显,同时,高性能合成材料、高档电子化学品、高纯超纯试剂、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和高性能膜材料有效供给虽有所增强,部分产品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有所改善,但总体上仍供给不足,部分产品仍将依赖进口,部分关键单体和关键原料长期难以攻克,甚至存在‘卡脖子’难题,不能满足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是科技创新能力仍有较大差距。国家和地方政府诸如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重点科研专项、产业提升等产业与财税策的不断加码,下游消费结构升级和新消费增长的牵引等,驱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促进了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但创新能力不强仍是行业健康发展最大的短板。相对国际行业领先企业,在研发投入、科技创新水平、原始创新能力、新产品贡献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四是资源、能源约束再次凸显。如前所述,行业量的扩张,将进一步加剧能源、资源供需矛盾,同时,在我国绿色低碳化发展产业背景,行业尤其是高耗能行业、我国矿产资源相对紧缺的下游化工行业,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五是行业经济效益短期仍将面临较大压力。如前所述,行业总体上还处于产能释放阶段,供大于求的市场矛盾短期难以有效化解,叠加投资成本增加,导致行业经济效益改善承压。同时,也应当看到,2023年全行业营业收入利润率5.47%,低于2022年的6.8%和2021年8%,处于历史相对低位,每百元营业成本较2022年增加0.7元,因此,仍有提质增效的空间。此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较为深入、供需格局改善的细分行业,其经济效益将随经济的回升存在较大改善的空间。

(三)行业发展趋势

1、基本趋势

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是主要任务;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是行业变革升级总的方向;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安全协调发展是行业发展主题;创新驱动是提升新质生产力水平、推动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主要驱动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行业必然选择。

2、阶段性趋势

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行业阶段性实际出发,预计行业存在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化解产能过剩。如前所述,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加重,严重制约行业的健康发展。不排除产业政策更趋严格、力度加大,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两低三高”产能。同时,受市场机制约束,行业企业主动降低过剩领域投资并优化投资结构。但考虑创新能力短期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行业投资存在减速可能。

二是绿色化。化工产业属资源型和能源型产业,在贯彻“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迈向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中,面临绿色化和低碳化发展的新要求和新形势,其挑战更为艰巨也更为严峻。在“双碳”政策背景和行业能源资源约束加大背景下,行业绿色化发展仍将加速。

三是产能布局园区化、集约化、一体化。随着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产业布局规划水平提高,以及化工生产内在要求,化工入园、大集团或园区企业“一体化”、“集约化”生产趋势明显。

四是行业空间布局转移优化。我国幅员辽阔,资源禀赋差异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在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材料、能源区域成本差异大,绿色能源供给能力区域差异大,节能减排指标非地区差异化制度下的区域能耗指标强度差异大等情况下,以及严厉的安全环保整治压力下,行业空间布局向资源富集地和成本“洼地”集聚,产业向化工园区一体化聚集。

五是“补链”需求驱动高性能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发展加快。随着我国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自主安全可控要求提高,与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国防军工、节能环保、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化学品、国产化率低化学品,已经成为我国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力点。

六是品质品牌建设加强。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标准提高,高产、低本、低质已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加之行业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激烈,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产品高值化、高质化、差异化水平,形成新的竞争力水平,将成为转型升级的方向之一。

七是数字化。行业在经历全方位智能化和数字化转型的深刻变革。随着化工行业与信息产业的深层次融合,新的业务模式、技术开发模式和组织模式正在不断涌现,通过智能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和确保本质安全,通过数字化提升创新效率、缩短创新周期,数字化领域将取代产品创新和解决方案,成为化工企业下一阶段的竞争主战场。

八是“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发展。随着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家政策鼓励力度加大,以及市场需求牵引,行业内的“专精特新”企业不断涌现。

本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行业基本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氟化工、氯碱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业务为基本化工原料、食品包装材料、氟化工原料及后续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拥有氯碱化工、硫酸化工、煤化工、基础氟化工等氟化工必需的产业自我配套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包括基础配套原料、氟制冷剂、有机氟单体、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等在内的完整的氟化工产业链,并涉足石油化工产业。

(二)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品种多,应用广泛。目前主要产品包括氟化工原料、制冷剂、含氟聚合物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食品包装材料、石化材料、基础化工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国防、航天、电子信息、环保、新能源、电气、电器、化工、机械、仪器仪表、建筑、纺织、金属表面处理、制药、医疗、纺织、食品、冶金冶炼等各工业部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其应用范围随着科技进步、消费升级不断向更广更深领域拓展。公司氟化工材料以其独特优异性能,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支撑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氟化工原料、氟聚合物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石化材料和基础化工产品的产销量实现增长,制冷剂、食品包装材料产品同比上年高基数下降。新投运了有机醇生产装置。产业和产品结构无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详见年报全文 “第一节 释义”相关内容。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公司网站(http://www.jhgf.com.cn/)之“产品服务”栏目,或“巨化股份”微信公众号之“产品中心”栏目。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氟化工、特色氯碱化工龙头企业,主要经营模式为“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生产能力、资源保障能力、市场需求等,制定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分解落实生产经营目标任务。

采购:公司及下属经营主体单位采购部门建立健全合格供应商目录及其考核机制,按照原辅材料需求计划,通过招标采购、协议采购、战略采购、集量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约定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交货地、数量、质检要求等,并跟踪督促定单交付,到货后由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

生产:公司各生产主体单位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具体作业,组织产品生产,完成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市场变化、生产装置运行状况,通过下达调度令,对生产计划进行临时调整。

销售:公司各经营主体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客户订单计划、产品市场预测等,通过直销、经销等方式,落实销售计划任务。

研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市场需求、技术进步要求等,制定公司年度科创计划,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公司项目发展和生产装置技术进步需要;公司研发机构及各经营主体单位根据公司科创计划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负责实施。

2、专业化经营模式

公司成立以来,坚守化工主业,形成以氟化工为核心、相关化工产业高度协同的完整氟化工产业链,形成集约经营、集约发展优势。

(四)市场地位

报告期,公司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业务氟化工处国内龙头地位,其中氟制冷剂及氯化物原料处于全球龙头地位,尤其是第三代氟制冷剂(HFCs)主流品种的产能和生产配额(国家核准的生产量)全球龙头地位凸显;含氟聚合物材料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特色氯碱新材料(VDC和PVDC产业链)处于全球龙头地位。

(五)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作为氟化工龙头,现已形成产品规模化、产业链一体化、核心产业与其他产业高度融合、园区化集约经营等特色产业竞争优势,以及由技术、客户、品质、品牌、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科技创新、数智化平台为支撑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优势((详见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内容)。

2、竞争劣势

一一产品结构不合理。尽管公司在产业技术、规模处于国内相对领先地位,但相对于国际行业一流企业,公司产品总体上处于产业链的低中端,大多数产品处于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国产化替代所需的先进氟氯化工材料的有效供给不足,在不利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还不强。

一一部分要素成本较高。公司地处的浙江省,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国内前列,但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相对部分其他区域同行、原料指向地布局企业,工资、土地、能源、部分原材料、经营用房、环保成本等商务成本较高,环境容量较低,在节能减排指标非地区差异化制度下,“双碳”压力较大,对公司运营成本控制、项目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六)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驱动公司业绩上行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销量增加、品种结构调整、原料价格下行等;驱动公司业绩下行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价格下跌和能源价格上涨等导致产品销售成本上升等。(详见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增减利因素分析”)。

(七)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稳定经营。公司业绩大幅下降,主要为受产品市场供大于求矛盾加剧、产品价格水平同比跌幅较大的影响(详见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增减利因素分析”)。业绩变化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6.55亿元,同比下降3.8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4亿元,同比下降60.37%。保持创新发展的强度和力度,实现研发投入10.01亿元、固定资产投入23.08亿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黎旸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9名,独立董事张子学、鲁桂华、王玉涛以通讯(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总经理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报告》。

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产清查报告》。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产清查合计报废净值28,281.47万元,扣除已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处置收益31,338.91万元,实际影响当期损益3,057.44万元。

1、母公司报废净值合计为3,627.61万元。其中: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报废净值3,012.85万元;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报废净值32.82万元;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报废净值40.07万元,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本部报废净值541.87万元。

2、子公司报废净值合计为24,653.86万元。其中: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388.76万元;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307.06万元;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432.71 万元;浙江巨化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32.82万元;浙江衢州氟新化工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86.56 万元;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17,587.09万元;浙江兰溪巨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13.83万元;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48.38万元;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报废净值为5,755.02万元;浙江巨化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0.32万元;浙江衢州联州致冷有限公司报废净值为1.31万元。

上述资产损失已由浙瑞税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浙正瑞税审字【2024】第QZ1002-1号、QZ1003-1号、QZ1004-1号、QZ1005-1号、QZ1006-1号、QZ1007-1号QZ1008-1号、QZ1009-1号。

七、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2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鉴证费用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时发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直接由本公司承担,未列入财务审计费用。

八、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多家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和使用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2亿美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及中长期项目专项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使用金额根据公司运营实际需要确定),综合授信种类为各类中短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授信期限1-3年;专项授信为中长期项目贷款,授信期限5-12年。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董事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资源情况,对上述授信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间调配使用(专项授信除外),根据银行融资成本高低、产品适用性及金融服务水平等在各银行间安排使用,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九、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度资金预算,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巨榭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84,075.6万元人民币和5,000.00 万美元(或人民币36,000.00万元)。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动情况、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将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12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公告》。

十、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07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了拓展产品国际市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和汇率市场变化情况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额度为:在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美元15,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13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09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十四、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黎旸、李军、童继红、唐顺良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黎旸、李军、童继红、唐顺良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10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公告》。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存款风险评估的报告》。

关联董事周黎旸、李军、童继红、唐顺良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

关联董事:周黎旸、李军、童继红、唐顺良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11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支付情况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总额为760.41万元,与2022年度的报酬总额719.17万元相比,增长5.73%。主要因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增长114.66%,2022年度实现经营考核目标,在2023年度结算兑现薪酬。

关联董事韩金铭、王笑明、刘云华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将本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08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二十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子公司实施9kt/a多功能含氟化学品项目的议案》

为了适应氟制冷剂产品升级换代趋势,满足未来竞争需要,提升公司竞争地位,增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化公司”)投资156,418万元,实施9kt/a多功能含氟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新建一套9kt/a R1336装置及其配套设施。

2、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9kt多功能含氟化学品的生产能力。其中:年产9千吨R1336,副产45.028千吨31%盐酸、19.596千吨氯化氢、26.683千吨焚烧酸(有水氢氟酸)及7.095千吨氯化钾(98%)。

3、总图布置:本项目总用地约79亩,主要布置在氟化公司西北部,不新征土地。

4、项目投资:本项目规模总投资为156,418万元,其中:固定投资为153,33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084万元。

5、资金来源及筹措: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其中:项目自有资金总额为34,36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22,050万元。

6、预计经济效益:预计本项目投资回收期6.73年(税后)。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19.41%,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6.44%(所得税后)。

7、建设计划: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312-330851-04-02-368883])。计划2025年2季度完成项目施工,2025年3季度建成投产。

(二)项目背景

1、产业背景

(1)氟制冷剂升级换代的潜在市场前景

R1336 为第四代制冷剂(HFOs),相对分子质量164,沸点为33.4,无色透明液体,其ODP(消耗臭氧强能潜能值)为0、GWP(全球变暖潜能值)为2,使用温度大于250℃,无毒、无色、无味,气化潜热大,沸点(33℃)的潜热值为164KJ/kg,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材料相容性、安全性等优势。主要作为制冷剂替代HCFC-123和作为发泡剂替代FCFC-141b、HFC-245fa,主要应用于冰箱、冷藏箱、热水器、冷库板材、喷涂、管道保温等行业,于2017年全面启动商业化生产,在各国的冰箱品牌得到应用,以其良好的性能和环保特性,受到市场认可。同时,以R1336制成的聚氨酯泡沫K值(传热系数)更低,可大幅提升保温层的绝热性能。

我国于2021年4月16日宣布中国决定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称“基加利修正案”)并于同年9月15日正式生效。修正案规定:发达国家应在其2011年至2013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基础上,自2019年起削减HFCs的消费和生产,到2036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15%以内;发展中国家应在其2020年至2022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的基础上,2024年冻结HFCs的消费和生产于基准,自2029年开始削减,到2045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20%以内。经各方同意部分发达国家可以自2020年开始削减,部分发展中国家可自2028年开始冻结2032年起开始削减。经各方同意部分发达国家可以自2020年开始削减,部分发展中国家可自2028年开始冻结2032年起开始削减。目前,我国第二代氟制冷剂(HCFCs)淘汰进程加速,第三代氟制冷剂(HFCs)于2029年起按基加利修正案规定开始消减。

目前,我国大部分聚氨酯生产企业由于生产成本等因素仍采用HFC-245fa、HCFC-141b进行发泡,少部分中国聚氨酯生产企业引进欧洲和日本的环戊院发泡技术。因戊烷类发泡剂为易燃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与空气的混合物在一定程度和条件下可发生爆炸,在操作使用及储存运输中需具备较高的安全条件要求。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HCFC-141b生产和消费国,但随着HCFC-141b淘汰进程加快,2026年将全面淘汰HCFC-141b生产。鉴于第三代含氟发泡剂在国内尚未大规模使用,且受到《基加利修正案》制约,国内聚氨酯泡沫行业可能跨过第三代含氟发泡剂,直接过渡到第四代含氟发泡剂。R1336作为新一代环保型聚氨酯发泡剂,综合了戊烷类和氢氟烃类发泡剂的优点,克服了它们的缺点,绝热性能优良,市场潜在需求前景良好。

(2)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主产品R1336的ODP为0,GWP为2。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

2、实施本项的条件

本公司成立20余年来,由基础化工产业企业逐步转型为中国氟化工领先企业,成为国内领先的氟化工、氯碱化工、煤化工综合配套的氟、氯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基地,为氟化工产业链一体化企业。具有产业集群化、基地化、循环化、园区化特征,形成产业集约协同发展的优势和产业高端化延伸的趋势。氟化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氟制冷剂和唯一同时拥有一至四代氟制冷剂的企业。本项目可充分利用公司及氟化公司公用工程配套优势,以及在氟制冷剂业务领域的领先优势。

(三)实施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丰富公司HFOs品种,提升公司氟制冷剂竞争地位,促进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本项目的实施,不排除有项目建设的进度与质量,以及产品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强技术优化、项目建设管理和产品销售管理,力争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尽快达产达效。

二十四、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五、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王玉涛、鲁桂华、张子学、刘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七、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5月17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 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4-15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九届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务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将本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2023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意将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的意见,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评价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降低公司运作成本,保障公司生产安全与稳定,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4号)核准,公司和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750,28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共计募集资金319,998.3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69.99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1,919.99万元,已预付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8,228.3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63.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7,865.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证发〔2023〕12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9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浙商银行衢州分行、北京银行衢州分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衢州绿色专营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鉴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之10kt/a PVDF项目、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均已实施完毕并竣工验收(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分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已于2023 年 6 月陆续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35,706.59元、8,277,917.76元、27,613,294.82 元,共计38,326,919.17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包含尚未到期的理财金40,000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已于2023 年 6 月办理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氟聚厂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手续。于2023年7月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期理财资金及利息共计407,454,574.04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手续。

[注2] 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之 11kt/a 氟化学品联产项目之二期项目(5.5kt/a 氟化学品联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6月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4,256,300.01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巨化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转让博瑞公司股权及变更部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为自身发展而进行的合理结构调整,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变更募集资金金额136,374.71万元(其中2018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06,600.00万元,2019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8,157.46万元,2021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1,617.25万元,2023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9,389.05万元,同步减少2019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9,389.05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合计数139,716.89万元差异3,342.18万元,系所变更的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注2] 10kt/a PVDF 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已于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预计投产后效益9,670.21万元。本项目已建成投运,本期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5,153.69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建成投产后装置产能陆续爬坡中,项目未达规模效应。

[注3] 该项目预计投产后每年效益为9,953.44万元,本期实现效益11,981.96万元。

[注4] 10kt/a HFC-245fa 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11,397.14万元,其中一期5kt/a HFC-245fa子项于2017年2月建成,二期尚未建成。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一次会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变更投向11kt/a氟化学品联产项目。本期该项目部分装置主要配套生产11kt/a氟化学品联产项目产品,HFC-245fa产品停产。

[注5] 本项目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已于2020年12月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期项目(5.5kt/a 氟化学品联产项目)经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已终止实施。该项目预计投产后效益26,721.98万元,本期实现效益289.50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产品对同类用途的HFCs的替代进程缓慢,销售市场不及预期,现有装置产能利用水平较低,未达规模效应。2019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8,157.46万元,2023年变更募集资金调整为8,768.41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8,794.43万元差异26.02万元,系前者未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即2023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9,389.0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9,425.63万元差异36.58万元,系前者未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6] 该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利润总额)17,145.50万元,本期该项目实现利润总额614.33万元,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部分原材料大幅上涨、市场竞争激烈,建成投产后部分装置产能爬坡中,项目未达规模效应。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度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已于2020年12月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期项目(5.5kt/a 氟化学品联产项目)经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终止实施二期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94,256,300.01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原预计投产后效益26,721.98万元,本期实现效益289.50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产品对同类用途的HFCs的替代进程缓慢,销售市场不及预期,产能利用水平较低,未达规模效应。

[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11,617.25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11,944.15万元差异326.90万元,系前者未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9,389.05万元,与实际变更募集资金 9,425.63万元差异36.58万元,系前者未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699,746,081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505,301.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5,812,408.6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89,949,574.36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