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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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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二)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24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6日,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企业”或“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2021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9,999,921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7)。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期间实施并完成了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49,999,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支付总金额为162,303,764.1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作为库存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0)。

二、回购股份注销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安排,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上述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股份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定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999,921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096,135,252股减少为6,046,135,331股,注销前后公司股份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份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损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其转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1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6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096,135,252股,扣除截至目前已累计回购49,999,921股股份,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9,291,789.3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49%。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2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2024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其中拟为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古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鸣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为下属子公司)余额0元,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762.14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0亿元,其中拟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为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各子公司(含新设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具体明细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主要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视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为下属子公司)余额0元,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1,762.14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为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古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富鸣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21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发展需要,参照公司2023年度融资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确定公司2024年度新增对外融资总额不超过109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一、融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贷款、股权融资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资产证券化包括但不限于CMBS、类REITS、供应链保理ABS、其他私募金融工具等方式。

二、融资额度

根据公司情况,预计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109亿元。

三、担保方式

1、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实物资产和股权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3、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四、融资主体范围: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的)

五、授权委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的有效期内,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综合授信、银行贷款、股权融资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资产证券化包括但不限于CMBS、类REITS、供应链保理ABS、其他私募金融工具等产品;

2、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债券回售与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4、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在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后,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适时完成有关发行。

上述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23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的股东投入(借款);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阶段性盈余资金。

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短期股东投入(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阶段性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项目公司阶段性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资助对象包括如下公司:1、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2、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3、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上述三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超过56.2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新增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年末,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19.72亿元。

(二)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财务资助余额额度内,对符合下述条件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1、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2)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涉及的具体对象主要包括: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项目公司(含新增公司)的资助余额额度作适度调配。

上海保锦润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公司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构成关联关系,涉及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交易对方介绍

上海保锦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顾北东路575弄1-17号;注册资本:96,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保锦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4,590,747,879.58元 ,净资产938,784,851.47 元,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 -20,766,540.99元。(未经审计)

2、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由该合作项目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1)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为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3)风险防控措施:

具体如下:一是在每笔阶段性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约定,履行项目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二是项目公司仅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阶段性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上限根据项目阶段性盈余资金以及所有股东在项目中的出资比例计算;三是如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阶段性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方股东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阶段性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涉及的具体对象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股东,还主要包括: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合作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含新增公司)的资助余额额度作适度调配。

(4)交易对方介绍

①大华(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华灵路698号;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外),物业管理,服装加工,木制品加工,机械加工,通用设备制造,家具制造,仓储的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0,391,744.16万元,净资产4,450,921.31万元,营业收入4,218,236.18万元,净利润280,174.78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大华(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8,898,594.37万元,净资产4,548,357.55万元,营业收入4,269,915.05万元,净利润200,961.45元。(未经审计)

②上海融绿睿江置业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955号5F-304室;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停车场(库)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设备的安装(除特种设备),企业营销策划,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人才咨询,房地产经纪。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融绿睿江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458,380,841.00元 ,净资产249,834,694.31元,营业收入9,354,767.51元,净利润-14,140,425.88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海融绿睿江置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446,938,493.58元 ,净资产238,325,414.27元,营业收入13,174,469.38元,净利润-11,509,280.04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25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股份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999,921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6,096,135,252股减少为6,046,135,331股。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96,135,252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46,135,331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现公司股份总数为6,096,135,252股,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现修改为“现公司股份总数为6,046,135,331股,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4-026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6月27日。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26日。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不涉及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除对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