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5版)
截至报告发布,公司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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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内医美产品注册及上市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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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专利工作情况
公司近年来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及成果转换应用工作,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稳步递增。公司历年来在国内外的专利申请合计1420余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470余件。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于2014年11月通过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外审,成为首批147家通过贯标认证企业之一,并于2023年10月顺利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再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专利申请和维持工作顺利开展,合计申请递交专利申请224件,其中发明专利167件,共获得授权专利10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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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医药工业、工业微生物、医美业务主要子公司的专利情况统计。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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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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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研发投入金额为公司主要工业控股子公司直接研发支出,主要用于在研产品临床研究、现有产品工艺提升、技术委托开发费用、一致性评价、国际注册认证等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研发投入(不含股权投资)22.93 亿元,同比增长23.67%,其中直接研发支出16.00亿元,同比增长33.74%,直接研发支出占医药工业营收比例为13.10%。 上述2023年度研发人员为:公司主要医药工业和工业微生物子公司研发及生产系统从事研发的人员合计。 研发人员占比:占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工业和工业微生物研发生产制造子公司人数的比重。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公司医药工业直接研发支出占公司医药工业营业收入的比重。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吕梁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1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简、王如伟、高向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简、王如伟、高向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3日通过书面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绩。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简女士、高向东女士、王如伟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杨岚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其业务水平良好以及对公司情况的熟悉程度,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关联参股子公司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吕梁、王旸、亢伟、朱飞鹏回避表决。
1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他关联)》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
关联董事吕梁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及下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税)。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十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3日通过书面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他关联)》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2,846,396,949.9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8,860,542.80元。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5,669,326.9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6,566,932.70元,减去2023年分配的股利508,658,650.92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999,424,983.44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29,085.50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29,739,641.30元,资本公积金为2,329,361,969.66元。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54,327,5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17,509,977.8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收到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提议(详见公司2024年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3楼远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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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及有关附件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中,提案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采用逐项投票表决,关联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须对提案8.01回避表决,且回避该提案表决的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上述提案中,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7日(周六)至2024年5月6日(周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方式预报名并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6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公司、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公司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审核确认,因会议场地限制,请股东提前通过上述方式报名。
https://eseb.cn/1dH3Vf6uiPe
■
预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办室联系。
6、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66
邮编:310011
电子邮箱:hz000963@126.com / ir@eastchinapharm.com
7、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63”,投票简称为“华东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的,可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华东医药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华东医药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业务覆盖医药全产业链,拥有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美、工业微生物四大业务板块,已发展成为集医药研发、生产、经销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药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本公司关联方,发生药品及其他产品采购、药品及其他产品销售、药品研发及生产相关技术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与各关联企业间发生的日常采购商品交易额为36291.03万元;日常销售货物交易额为1488.24万元;接受劳务(含产品研发及生产等相关技术服务、会务服务等)交易额为8628.00万元;提供劳务(含产品研发及生产等相关技术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等)金额1622.37万元;房产租赁及租出日常关联交易额为229.74万元。上述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8259.37万元,其中与中国远大集团关联企业交易额为33535.81万元,与其它关联企业交易额为14723.56万元(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以公司2023年及以往年度的关联交易为参考,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做出预测。2024年度内预计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53327.76万元,其中与中国远大集团关联企业交易额为36391.34万元,与其它关联企业交易额为16936.42万元。
本次《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吕梁、王旸、亢伟、朱飞鹏对子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分别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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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2、上表中各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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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2023年度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标准,故以中国远大集团其他下属企业(不含本类别中已经披露的中国远大集团关联方)进行合并列示。
注2:因2023年度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标准,故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含本类别中已经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进行合并列示。
注3:由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进行审批。
注4:上表中各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持有本公司41.66%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原油、燃料油、化工产品、纸浆及其他商品的销售;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与咨询;企业管理与咨询;技术与信息的开发、转让、培训、咨询服务;组织文化交流、展览展示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医药商业2023年药品批发业务涉及到的采购、经销、代理以及技术服务、场地租赁客户中涉及远大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远大生命科学(辽宁)有限公司、杭州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西安远大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远大医学营养科学(武汉)有限公司等企业,上述企业均为远大集团或其关联方下属的医药企业。
(1)远大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纬坤
股本:3549.57万港元
公司编号:F0007431
公司类别:注册非香港公司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13日
主要业务:远大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简称:远大医药,代码:0512.HK),是一家科技创新型国际化医药企业,核心业务横跨制药科技、核药抗肿瘤诊疗及心脑血管精准介入诊疗科技、生物科技三大领域。
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052,959万港元,净利润为189,544万港元,总资产为2,251,533万港元,期末净资产为1,527,052万港元。
(2)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增辉
注册资本:32000 万人民币
住所:成都高新区安泰五路8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2368620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85年08月12日
经营范围:销售本公司产品;技术和货物进出口;血液制品与生物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生产冻干粉针剂、颗粒剂、丸剂(浓缩丸)、酊剂(外用)、血液制品[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Ⅸ、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75,479.15万元,净利润为56,679.76万元,总资产为495,705.38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08,927.32万元。
(3)远大生命科学(辽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明
注册资本:47341.862975 万人民币
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东路1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263334053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0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用辅料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881.29万元,净利润为-4,099.70万元,总资产为222,294.67万元,期末净资产为66,127.09万元。
(4)杭州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增辉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63号(标准厂房14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768228184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26,134.45万元,净利润为18,195.02万元,总资产为152,826.3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1,400.01万元。
(5)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邦国
注册资本:9720.02万元
住所:苏州高新区横山路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1377517610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03月31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西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用品;仓储货运服务;批发零售:非危险化工产品、化妆品;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4,372.95万元,净利润为10,763.09万元,总资产为199,439.6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1,845.86万元。
(6)云南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邦国
注册资本:2028万元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环兴街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22604220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6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茶叶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0,223.64万元,净利润为885.62万元,总资产为35,758.8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6,627.21万元。
(7)西安远大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海明
注册资本:8245.1 万人民币
住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创新路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42830863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3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194.87万元,净利润为-274.51万元,总资产为14,292.0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4,089.17万元。
(8)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敬
注册资本:9271.17 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蓬莱市金创路1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39296516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2年6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8,433.41万元,净利润为3,575.61万元,总资产为118,811.98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5,818.14万元。
(9)远大医学营养科学(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萍
注册资本:1715.7 万人民币
住所:东西湖区金银湖生态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75182772X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3年8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0,113.04万元,净利润为5,624.81万元,总资产为71,282.68万元,期末净资产为39,659.64万元。
2、其他关联方介绍
(1)杭州九源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傅航
股本:20000万元
公司编号:F0032123
公司类别:注册非香港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31日
主要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29,210.61万元,净利润为11,977.52万元,总资产为130,769.72万元,期末净资产为89,789.28万元。
关联关系:2023年12月之前,公司副总经理吴晖在杭州九源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故构成关联关系。2023年12月,吴晖辞任杭州九源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吴晖辞任杭州九源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日起12个月内,杭州九源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仍将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故构成关联关系。
(2)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开
注册资本: 5700万人民币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10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065650610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870.21万元,净利润为-4,924.58万元,总资产为12,659.38万元,期末净资产为12,092.22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吴晖在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故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和销售按照同类原辅包材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与公司其他客户和供应商定价政策一致;技术服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水、电、气等动力费用代垫,按实际价格进行结算;劳动力租赁参照市场平均劳动力薪资水平;房屋租赁主要参照同类市场价格水平。
四、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情况
1、本公司以前年度与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就有关产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签署了有关意向和协议,部分将于2024年继续实施并结算。
2、本公司目前与关联方发生的绝大多数关联采购与销售未签署专门的关联交易协议,而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与相关的供应商、销售商签署相应的购销合同。若今后在正式实施过程中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规定予以披露。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必要性、连续性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主要发生药品、原料药等的采购和销售业务及研发相关技术服务,公司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这些交易都是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与关联公司进行劳务、动力费和技术服务等交易,以及与关联公司进行劳动力、房屋等资产租赁交易,有利于集约、充分利用各种经营性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最大程度创造效益。预计公司2024年度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本着公平竞争、按质论价、保障供应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特别的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2023年公司与各关联方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与预计总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基本符合公司预计。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预测,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且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2023年开展的审计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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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2023年度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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