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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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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93 公司简称:世华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562,549股后的股本261,068,763股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3,984,754.68元(含税)。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8.58%。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合成能力。公司功能性材料以粘接特性、物理特性、化学特性、耐候性、光学性能等功能维度为基础,形成矩阵化功能材料体系。根据产品功能、应用场景差异,公司复合功能性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和精密制程应用材料。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新型显示等行业。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是一类具备多种复合功能的电子级材料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子产品内部,在特定空间内实现客户对材料粘接强度、导热、导电、电磁屏蔽、耐候性等功能的特定要求。该类材料对产品功能性提出了复合要求,技术难度较高。公司产品在该领域直接与国际龙头材料企业竞争,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部分自主研发的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

(2)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是一类主要应用于OLED、LCD等光电显示模组的功能性材料,除对材料电磁屏蔽功能、导热功能、抗翘曲性能、剥离强度、耐候性等特性有较高性能要求外,还对光学性能、透射率、耐黄变等性能有特定要求,以满足屏幕模组复杂功能需求。

(3)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是一类对材料粘接特性、涂布克重、稳定性、洁净度有高精度要求的功能膜类产品,可实现低中高剥离速度下剥离强度的窄幅控制,同时还具备抗静电、耐高温、抗酸碱、防刮伤、防蓝光等保护性功能,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制造过程,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高度自动化生产。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并制定了相应的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流程进行规范。公司营销中心主要负责客户开发与维护、产品推广与市场开拓等工作。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物料需求等确定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过向供应商询价、原材料比价以及商业谈判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价格。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采购需求或订单后向运营部门下达生产要求,运营部门根据客户需求、产品库存情况安排相应的生产计划并执行生产作业。质量控制贯穿于产品生产、库存和销售全过程。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客户需求与市场趋势相结合的研发模式。立足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公司研发和项目开发有两种主要场景。一是战略性开发。根据大客户终端战略需求提供功能性材料解决方案。通过深度融入客户产品开发过程,根据丰富的材料研发设计经验和应用经验满足客户需求,这种模式有利于加强公司在前沿技术上的储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二是需求性研发。客户在进行产品结构设计时,为了解决特定的问题而提出的需求,公司围绕客户需求会提供多种解决方案。该种模式的研发强度大、时效要求高,公司通过研发平台建设和持续的技术储备来服务客户。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当前,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下,全球新材料产业格局发生重大调整。新材料与消费电子、信息技术、能源、医疗器械、生物等高新技术领域加速融合,生物基因、新能源、航空航天等新技术、新模式蓬勃兴起,新材料创新步伐持续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在此大背景下,全球主要国家纷纷制定了与新材料相关的产业发展战略,大力促进本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我国亦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发展,已经通过纲领性文件、指导性文件、规划发展目标与任务等构筑起新材料发展政策金字塔,予以全产业链、全方位的指导,产业迎来强劲发展阶段。公司所属的功能性材料行业涵盖领域广、应用行业跨度大,是新材料产业的细分、前沿、关键材料领域,是支撑中国制造实现突破的基础之一,对我国电子制造业、消费电子行业等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助力作用,是我国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行业之一。

中国功能性材料行业整体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的格局。行业内中小型企业数量多且较为分散,该类企业的产品质量参差,技术创新能力较为薄弱;中高端市场主要被3M、Nitto、Tesa、Henkel等领先企业占据,该类企业在生产装备、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等方面均为国际先进水平。近年来,国内新材料行业受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新兴行业带动,功能性材料企业快速崛起,以世华科技为代表的部分国内企业获得了赶超国际一流企业的发展机会,加快研发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性能,逐步进入国际知名企业垄断的高端产品市场。

功能性材料行业以研发为导向,对高分子合成技术、实验室配方调配、材料实验数据储备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需要行业内企业具备核心研发能力,并根据客户需求研究开发出满足特定要求的产品。此外,功能性材料行业具备覆盖范围广、细分品种多的特征,材料研发需要经过长期且持续的积累过程。因此,成立时间较长,具备强劲研发能力与丰厚数据储备的国际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复合功能性材料产品的功能性、稳定性主要取决于高分子聚合物聚合与接枝改性技术、功能涂层配方设计技术、产品结构设计、无尘室管控及精密涂布技术等核心技术。企业的技术储备与数据积累也极为重要,企业长期的研发、试验过程中会积累大量实验数据,为功能性材料的物理、化学等性质的融合、复合积累更多数据储备。

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持续发展立足于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充足的技术储备,公司要有能力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在大量功能性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持续进行更新迭代,需要有持续资金投入作为支撑,因此行业门槛较高。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功能性材料领域的知名企业之一,在系统创新能力、产品性能、快速响应能力及一体化配套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与客户的信任,拥有较为重要的市场地位与较强的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全面开启新的发展战略,着力于高端功能性材料领域,与众多知名品牌建立了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随着公司研发平台建设的加快、工艺技术的不断革新,公司持续推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部分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在生物基材料等行业前沿发展方向,公司亦进行了前瞻性的技术储备及产业布局,致力于打造国际先进的功能性材料创新平台。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材料行业是宏观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新兴产业的先导。《“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关键短板材料攻关行动,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支持材料生产、应用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开展宽禁带半导体及显示材料、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生物基材料、碳基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协同攻关。实施大宗基础材料巩固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在优化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铝合金、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膜材料、纤维新材料、复合材料等综合竞争力”;《“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着重推广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绿色低碳材料,并将多种生物基材料纳入了原材料重点任务。”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行业的发展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国家政策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能得到更大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对有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制造能力的企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3M、Henkel等国际企业发展起步较早,掌握研发的核心技术并具有丰富的材料性能数据储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高,在新材料领域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当前,从产品交期、供应链保障、成本管控及技术支持等多方面考虑,国内对原材料进口替代的需求十分强烈,国内复合功能性材料企业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以世华科技为代表的国内企业通过多年技术沉淀、研发突破在功能性材料细分领域已取得长足发展,部分产品性能、规格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甚至在响应速度、配套服务、定制化研发等方面具备更显著的优势,具备了较强的综合实力及进口替代能力。随着国内企业研发实力的不断提高、技术工艺经验的不断累积,国内企业产品的竞争实力将持续增强,实现进口替代,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功能性材料企业潜力巨大。

复合功能性材料和高效密封胶作为高端功能性材料,除了在消费电子、家用电器等传统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外,在汽车电子、新能源电池和屏幕显示等领域也得到广泛使用,上述应用领域均为目前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或科技创新前沿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科技创新的驱动下蓬勃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张,对于上游功能性材料的需求也逐年增长,有效地带动了复合功能性材料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屏幕显示行业为例,近年来可折叠、可弯曲、柔性OLED屏幕面板等技术快速更新迭代,对OLED发光材料、OCA光学胶、缓冲及导热屏蔽模组材料、可弯折材料等显示模组材料需求日益加大,对复合功能性材料性能、功能性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带动了复合功能性材料市场的新一轮技术突破与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随着下游应用领域产品不断迭代更新、应用方式的不断创新,根据下游应用量身定做高性能、多功能的复合功能性材料将成为未来功能性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对行业内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复合功能性材料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市场前景广阔。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同比增长1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亿元,同比增长4.3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92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3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乾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亦客观、公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结合了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包括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含子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子公司、孙公司分配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