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13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Opple Lighting B.V.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的间接控股孙公司。
● 被担保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担保金额:为Opple Lighting B.V.提供合计不超过75万欧元担保。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Opple Lighting B.V.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57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Opple Lighting B.V.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Opple Lighting B.V.日常经营仓储及物流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Opple Light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欧普国际”)、控股孙公司Opple Co?peratief U.A.于2024年4月17日与SCHENKER LOGISTICS NEDERLAND B.V.签署《保证函》,由欧普国际和Opple Co?peratief U.A.共同为Opple Lighting B.V.提供合计不超过75万欧元(以2024年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人民币570万元)的担保。
(二)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其中,为Opple Lighting B.V.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授权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尚未为Opple Lighting B.V.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Opple Lighting B.V.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57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Opple Lighting B.V.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Meerenakkerweg 1 07, 5652AR Eindhoven, the Netherlands
4、注册资本:股本为1,000欧元;溢价为2,999,000欧元
5、主营业务:销售照明器具和照明产品等
6、股权比例:Opple Co?peratief U.A.持股95%,Three Unions B.V.持股5%。
7、被担保人财务情况: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3,410.97万元,总负债为21,520.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0.47%;营业收入为30,180.79万元,净利润为2,394.8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0,780.29万元。2023年9月底,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5,200.97万元,总负债为21,965.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4.50%;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5,456.51万元,净利润为1,491.23万元;2023年9月底,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1,290.34万元。
8、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间接控股孙公司。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SCHENKER LOGISTICS NEDERLAND B.V.签署的《保证函》
担保人:Opple Light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Opple Co?peratief U.A.
被担保人:Opple Lighting B.V.
债权人:SCHENKER LOGISTICS NEDERLAND B.V.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不超过75万欧元
担保期间:至2027年3月31日(含),并将自动延长两年,除非担保人在当前或任何未来到期日之前90天向债权人发出书面终止通知。
担保范围:授信、往来账户、汇票或其他商业交易中的所有索赔,以及债权人与被担保人之间合同关系或其终止所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其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开具的未付款发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间接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旨在满足相关孙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被担保人Opple Lighting B.V.是公司的间接控股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对上述公司进行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进行授权,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7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