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5月8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月路468号6层601室

3、法定代表人:顾正青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型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

1、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4日

2、注册地点: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2-2-1岸本大厦7楼

3、代表取缔役:顾正青

4、经营范围:功能性材料(包括电子专用材料、生物基材料、高性能密封材料、合成材料、新型膜材料等)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5、股权结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仅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1,4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8%、0.7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4月3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结合公司董事会2023年实际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结合2023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星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幼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证天业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公证天业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562,549股后的股本261,068,763股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3,984,754.68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预计总授信额度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使用授信的主体等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融资决议。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含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公司对《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2项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上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8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8日14: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并制定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手续。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上述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为人民币1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6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139,793.9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510,206.02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B097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2,318.2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6,672.89万元,本年度使用15,645.3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0,593.8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393.87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单项加总数的尾差,均因数值四舍五入形成。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3年6月7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9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89,999,99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28,795.8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571,198.6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3年6月7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4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5,838.97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25,838.9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2,593.0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593.08万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单项加总数的尾差,均因数值四舍五入形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

2020年9月25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

2023年6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江苏世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进行专款专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18,543,095.8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除保荐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1,428,795.8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938,667.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6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66,295,688.6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42,979.24元(不含增值税),以上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783.17万元。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10.74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世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世华科技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査,保荐人认为:世华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3:

变更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发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459,065.7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4,453,521.32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截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62,631,31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562,549股后的股本261,068,763股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93,984,754.6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7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就本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