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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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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严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巍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严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巍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严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巍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严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巍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室(江苏省无锡市新东安路3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严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8、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相关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2、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8、议案1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天慧、谭燕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奇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同意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实际情况决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关联董事严奇及其一致行动人阮仕海、邵燃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对于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注销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本次注销进一步整合和优化了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无锡航亚盘件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六)审议《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聘任黄勤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七)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报告。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公司监事朱国有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公司监事朱国有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监事朱国有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审议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838.26万股的2.1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7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82%;预留1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9%,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18%。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即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5,838.26万股的2.1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74%,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82%;预留1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9%,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18%。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619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42%,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下转1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