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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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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9版)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4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璇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3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报告,展现了公司在完善治理体系、共建和谐社会、推动绿色发展和重视打造可持续职场等方面所做出的实践和努力。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均按各自所任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3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本着积极稳健原则,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5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6号文《关于同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博医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2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55元,募集资金总额882,02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8,040,363.48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989,13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4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0BJA1205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8,143,954.7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为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701,529.7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8,298.4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0BJAA120011号”《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本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公司募投项目支出中包含相关人员工资(含须公司代扣代缴个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职工薪酬以及水电费,同时部分进口设备、材料需直接以外汇进行支付。鉴于:(1)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工资等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同时上述人员工资等职工薪酬需按照人工工时归集到不同募投项目;(2)水电费按照用电情况等分配到不同募投项目,但需按照结算单一次性支付给供电公司;(3)部分募投账户开户行无法提供外汇业务,为确保募投项目及时付款,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上述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于次月底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公司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91,945,385.10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区科技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科技园支行下购买理财的账户为非募集资金账户,仅为购买理财产品开立的专用账户,该账户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包含自有资金以及募集资金,除此之外无其他资金往来。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超募资金378.65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用于研发项目,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47%。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391.54万元已转入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统一管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变更研发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及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项目外,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变更情况见下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2021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爱博医疗上述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博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爱博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6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是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盈利能力及资金需求后作出的审慎决策。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6个月均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7,404,685.96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7,181,036.71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978,309.4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105,250,992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42,800股后的股本为105,108,19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503,014.08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94%。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105,250,992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42,800股后的股本为105,108,192股,合计转增84,086,5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9,337,54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注册资本、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978,309.4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1,503,014.0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所处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

作为创新驱动的眼科医疗器械制造商,公司产品已涵盖眼科手术治疗、近视防控和视力保健三大领域,全力为白内障手术、屈光不正矫正和视光消费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目前,我国眼科医疗行业中长期仍处于持续增长阶段,白内障手术和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不断提高,市场对人工晶状体和角膜塑形镜等眼科产品需求仍在持续提升。隐形眼镜行业正处于产品升级迭代阶段,从长抛期逐渐转为短抛期,从蓝片转为彩片,从水凝胶转为硅水凝胶,同时使用人群也在不断增加,市场需求持续扩大。

公司是中国首家高端屈光性人工晶状体制造商,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并打破了国际厂商在高端人工晶状体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垄断局面;同时,公司是境内第二家取得角膜塑形镜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市占率逐年提升,近视防控产品收入持续增长,行业影响力不断扩大。在隐形眼镜生产制造方面,目前产能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以应对供不应求的市场现状。布局及拓展以隐形眼镜为主的视力保健领域是公司实施“医疗+消费”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开局之一。作为一家研发创新型企业,公司主营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前沿水平,同时在研管线丰富,具有实力较强的技术储备。

(二)公司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持续高速增长,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定。随着公司视力保健领域等产能需求持续增加,研发管线不断丰富,资金需求亦持续增长。根据2024年年度预算规划来看,须进行持续布局与投入。

出于平衡回报股东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经过审慎评估,提出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扩大生产、研发投入等方面,满足公司产线建设和流动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注册资本、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2、本次高送转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324,577,053.10元,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余额为1,355,313,732.68元,公司资本公积充足,满足本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的实施条件。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稳定,盈利能力不断提升,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按照每10股转增8股的方案实施后,以全面摊薄口径计算,公司2023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变为1.61元/股,高于1元/股。

本次高送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方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高送转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江冰先生在董事会表决通过高送转议案时已投赞成票,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计划,结合了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则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已书面问询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获得上述主体的回函,上述主体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前3个月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主体中除了部分人员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后未来6个月内可能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激励股份外,不存在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后未来3个月、6个月均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高送转提案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二)在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前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高送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7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优你康光学有限公司〔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福建优你康”〕。

● 本次担保金额: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为福建优你康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39,000万元,为向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福建优你康其他股东将为该担保事项同时提供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优你康建设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信银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提供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年10月公司完成福建优你康并购,其10-12月收入、利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按照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扩张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优你康申请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福建优你康其他股东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足以保障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审议的担保外,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金总额为39,000万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18.31%和12.7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8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审计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且合并范围增加导致工作量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时间、人员经验与级别对应的收费标准等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信永中和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9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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