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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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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24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及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8关联股东金向华、金建萍、师东升回避表决,股东朱根林、金宏投资作为关联股东金向华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戈惠芳、柳炳峰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庞磊、蔡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4月17日,“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3.3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金宏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向华、金建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4月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风险提示

“金宏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3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孙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孙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孙猛先生与公司签有《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其任职期间参与并申请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 孙猛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 公司结合徐聪先生、陈琪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孙猛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孙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孙猛,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姑苏紧缺人才、苏州市劳动模范。2000年7月至2005年7月郑州轻工业学院任教;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长虹集团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北京PDP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2022年2月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主任;2022年3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副主任。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孙猛先生在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中,其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9924万股,公司将在归属期内为其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孙猛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相关承诺。

(三)参与研发的项目及专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公司研发项目和专利的研发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交接。孙猛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在任职期间参与并申请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四)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孙猛先生签署的《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禁止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根据上述《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孙猛先生不论因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应立即向公司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公司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孙猛先生有违反《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中关于保密、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的情形。孙猛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徐聪先生及陈琪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研发项目与业务发展的主导和参与情况等因素,认定上述人员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人员的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徐聪,男,1988 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无机化学专业,中级工程师。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9 年 11 月入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副主任,专注于半导体用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在职期间,徐聪先生参与了“电子级乙烯”“电子级丙烯”“电子级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电子级四甲基硅烷”“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电子特气和前驱体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并参与公司“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集成电路用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高纯氢气的制备和应用”“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商标品牌战略推进计划”等项目。获得发明专利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 项,参与制订团体标准 2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徐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万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徐聪先生在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中,其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3308万股,公司将在归属期内为其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陈琪,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化学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 2015年5月至2020年7月任苏州赫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职务,2020年8月入职公司,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副主任职务,专注于电子特气、氢能储运及双碳方向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任职期间,陈琪先生先后参与了“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电子级溴化氢”“电子级乙烯”“电子级丙烯”“电子级一氧化氮”“液相有机储氢”“氢储运用离子液体研制”等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参加公司“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商标品牌战略推进计划”项目。共获得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陈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7427万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陈琪先生在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中,其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8270万股,公司将在归属期内为其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三、核心技术人员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孙猛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公司每年面向全国招聘引进行业内具备经验的高端技术人才以及相关专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作为公司技术人才储备梯队。此外,公司注重对内部技术人才的培育,建立了有效的技术培训、绩效考核和技术晋升机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377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15.11%,研发团队结构稳定,不存在对特定研发人员的重要依赖。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及软件著作权保护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孙猛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架构完整,研发管理体系健全,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产品技术研发发展计划。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和团队建设,加强研发人员引进和培养力度,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孙猛先生离职已经完成工作交接,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和研发实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存在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公司新认定核心技术人员徐聪先生及陈琪先生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的稳定性,有利于保持公司的技术竞争优势。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