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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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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伟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董事长、总经理熊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自军先生、董事吴健先生采用线上会议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熊莹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履行相关职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董事长熊伟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董事吴健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董事袁自军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5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金江滨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原)监事张跃申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监事会主席蔡超女士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监事卢诗逸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4议案名称:监事姚群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9、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8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议案7、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深圳市七零年代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钜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名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对议案7的相关子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对议案9予以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分别听取了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金江滨先生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洁、潘恒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180股。此外,首次授予部分12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80>S≥60”,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S<60”,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本期因个人考核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085股。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265股,回购价格为调整后的22.703元/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6,331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合计695,596股的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126,051股减少至74,430,45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5,126,051元减少至人民币74,430,45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6月2日

(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23591696

5、电子邮件:688618public@3onedata.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财务总监袁玲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之后继续在公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袁玲女士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袁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财务管理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玲女士持有公司股票5,920股。袁玲女士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袁玲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在公司董事会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伟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