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5版)

因此,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8名激励对象均达到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可归属 1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归属 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12月 20 日。

(二)归属数量:120 万股。

(三)归属人数:58人。

(四)授予价格:12.15 元/股(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12.25元/股调整为12.1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5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5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20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项下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19 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及相关规定,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2022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3号文同意注册申请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8.6667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6.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587,205.5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8,894,910.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692,294.81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10200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制定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及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2022年8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65,058.72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不含税)6,088.86万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58,969.86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3、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218。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7,385.31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102196号”。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7,385.3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385.31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00.00万元,具体情况为: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投资建设深度合成鉴伪采集及预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情形。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均已足额到位,公司已按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实按照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网络智能化系统国产化升级项目”;同意公司对“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4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已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深度合成鉴伪采集及预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