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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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并由董事长邓春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全部董事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部监事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唐慧芬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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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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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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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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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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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议案名称:2023年度汪林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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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议案名称:2023年度陈文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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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议案名称:2023年度唐艳玲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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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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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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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伟华电子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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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议案名称: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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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议案名称: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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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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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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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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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10项以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思明、石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生益电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