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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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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郝先经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赵现波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岩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报酬为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报酬为15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元(含税)。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267,477,583.01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950,660.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601,5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12,258.74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950,660.4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512,258.7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32%,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工业物联网行业,专注于工业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客户提供工业物联网通信(M2M)产品以及物联网(IoT)领域“云+端”整体解决方案,公司的目标市场主要聚焦于企业网络、数字能源、工业与楼宇IoT、智慧商业、车载与运输五大业务板块。

2023年,全球数字经济加速迈向全面扩展期,大力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已成为全球各国激活新应用、拓展新业态、创造新模式的物质基础。各国基于发展基础布局数据要素市场,推进重点呈现差异化态势,主要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持续提速,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工业互联网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催生新的业态和模式。同时,工业互联网的发展也依赖于数字经济的基础支撑,如高速宽带网络、大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等,这些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

总的来说,工业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共同构成了现代经济体系的新基础,其发展水平和融合程度将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的不断深化,工业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将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坚持技术创新,打造自有品牌,推动行业进步”为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力争成为工业物联网的引领者,持续推进“云+端”物联网解决方案,打造领先的工业大数据汇聚与云管理服务,逐步建立物联网应用市场和生态系统,为工业经济赋能。

目前,公司基于多年的工业物联网行业经验,自主研发出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但为了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公司仍存在持续加大对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研究开发的内在需求。因此,在现阶段,公司需要进一步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扩充团队、投入研发、开拓市场等。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32.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83.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69%。

现阶段,一方面,面对国际经贸冲突局势及供应链紧张等宏观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储备部分资金以应对全球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建设全球化销售体系、供应链体系堡垒,提升技术先进性及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本次方案是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求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因素而提出。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数字化管理建设、国内外市场拓展、运营发展,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节约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环境因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银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重大决策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环境因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不存在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结合2024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市场及业务经营的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监事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情况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映翰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310.7197万股,每股价格27.63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2,151,853.11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215,185.31元,余额为人民币325,936,667.80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25,936,667.80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216,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720,567.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514,359.72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15,952.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27,870,100.54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6,624,081.8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571,563.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06827310210、110941262810901)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527,176.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4006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对2020年8月25日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补充确认,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8,000.00万元。

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存款类产品36,7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含税)1,925,982.46元。

2023年度,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10,571,950.24元(含银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1,130,567.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421.99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9.6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节余资金890.30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变更原因为:

公司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是在中国智造的大背景下面向海内外市场推出的项目,2021年,公司研发部门完成了专用终端原型样机和iGas平台软件V1.2版本的开发工作,RTM系统目标市场应用于工业气体、液态食品、物流运输、石油化工、农林灌溉等多个行业,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RTM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客户开发方面进展缓慢,公司经过进一步跟进和考察市场推广情况后发现,产品下游应用行业的市场开拓难度大,市场推广难以在短时间内显现成效,整个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映翰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映翰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映翰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601,5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512,258.74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结合2024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市场及业务经营的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及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董事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董事李红雨、韩传俊、俞映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将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8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除《公司章程》外,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2.议案表决情况:

18.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22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及修订、制定后的部分制度全文。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第1至7项及第22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邢明灿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12月5日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姚武,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电子工程学系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0年8月,任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0年9月至1993年3月,在北京工业大学电子工程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网络部工程师;1995年4月至1997年3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副总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3月,任联想科技公司网络事业部副总经理;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联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神州数码网络公司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神州数码智慧城市业务群副总裁、兼神州数码八达通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任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供应链业务发展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后两次沟通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五)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参观考察了公司嘉兴生产基地,就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生产线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经办人员的沟通,对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有了初步了解,为后续勤勉履职、发表独立意见奠定了基础。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尚未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也没有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和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三会材料、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了整体了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任职期内,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和学习,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履职的独立性,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武

2024年4月19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12月5日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珲,女,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认知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01年2月,任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讲师;1996年6月至9月,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心理学系访问学者;1997年8月至1998年9月,为美国匹兹堡大学学习研究与发展中心访问学者;2001年2月至5月,任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培训顾问;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管理学院高级培训顾问;2004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自动化与驱动集团人力资源业务合作伙伴;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丹佛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大学校长、学习与发展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北京希优企业管理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首席顾问;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因此不存在需出席和参加上述会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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