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学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吴学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学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颖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4-034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银川桃李面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桃李”)。

● 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现拟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桃李面包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银川桃李面包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银川桃李面包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3、注册资金:4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2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761C4L09

7、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9层4号办公

8、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副产品、食品生产设备、农副产品加工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企业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 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四、本次注销子公司的影响

此次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减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利益,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全资子公司注销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4-033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学亮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桃李面包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编制和审核程序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桃李面包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战略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4-035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 产品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地区分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4-032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4月10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99,719,15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7,949,447.9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吴学群、吴学亮、吴志刚、盛雅莉、盛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他股东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 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8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6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8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如有疑问可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2817166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