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4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02,176,652.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以及三元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三大方向:改性材料业务、ICT材料业务和新能源业务。

1)改性材料业务板块

普利特改性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通用材料类(改性PP、改性ABS、改性PS,改性PE等),工程材料类(改性PA、改性PC/ABS、改性PPS、改性PPA、改性聚酯类等),主要应用于汽车内外饰、电子电器、航空航天、动力和储能电池周边等领域。

2)ICT材料业务板块

普利特ICT材料业务板块主要围绕高分子液晶聚合物(LCP)的合成和应用展开,LCP材料属于特种工程材料,具体包括LCP树脂、LCP复合材料、LCP薄膜、LCP纤维,主要应用于ICT相关行业,其中LCP复合材料应用于高频高速连接器、散热风扇等,LCP薄膜应用于柔性电路板基材、耳机振膜等,LCP纤维应用于高速电路板基材、线缆等。

3)新能源业务板块

海四达电源是专业从事三元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海四达电源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丰富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和持续的研发能力,在全球拥有较多知名客户。

(2)公司的行业地位

1)改性材料业务

公司深耕改性复合材料行业三十多年,已成为改性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上海青浦、上海金山、浙江嘉兴、重庆铜梁、广东佛山、美国南卡州共6大新材料生产制造基地,已建产能43万吨,在建产能15万吨。

在技术积累方面,公司在轻量化材料技术、高性能纤维增强材料技术、特殊外观材料技术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汽车低散发材料方面,公司借助多年来汽车内饰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在汽车用改性材料低气味、低TVOC领域处于行业优势地位;在新能源车用材料方面,公司依靠多年专注汽车行业的技术和市场积累,已形成覆盖各大系统的完备的整车材料解决方案,大幅提升了公司的技术水平及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未来公司将会继续保持和不断进步,以期在汽车材料行业实现更大的发展。

在下游客户方面,公司不断深耕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进一步拓展了国内外多家主机厂客户,并提供产品服务。公司是多家主机厂的主要材料供应商,其中传统车企包括宝马、奔驰、奥迪、大众、通用、福特、奇瑞、吉利、长安、长城、江淮、北汽等;新能源品牌包括比亚迪、赛力斯、广汽埃安、蔚来、理想、小鹏等。在车用改性材料方面,公司已成为国内改性材料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公司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公司产能,开拓下游客户,增加产品市占率。

在研发实力方面,公司与国内各大著名高校持续保持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研发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ICT 材料业务

公司目前是全球唯一一家同时具备LCP树脂合成、改性、薄膜和纤维技术以及量产能力的企业。公司目前具备稳定生产可以对标日本宝理塑料株式会社和塞拉尼斯公司的树脂技术能力,同时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K系列树脂。公司的LCP技术拥有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持有美国PCT专利,在申请发明专利24项,授权发明专利8项,实现LCP专利从树脂合成、改性、薄膜、纤维的全覆盖。

公司于2007年布局LCP产业,是国内首家LCP树脂聚合产业化企业,2018年开始着力研发LCP薄膜产品,2019年布局LCP纤维产品并与核心客户共同申请专利。公司LCP树脂布局涵盖Ⅰ型、Ⅱ型、Ⅲ型树脂,以及注塑级、薄膜级、纤维级树脂全覆盖;公司的LCP薄膜全系列产品目前均已达到可量产状态。经过16年自主开发及产业整合,在LCP领域实现全产业链布局,具有4000吨LCP树脂聚合产能、5000吨LCP共混改性生产能力,300万平方米LCP薄膜生产能力,以及1000吨(1000D)LCP纤维的生产能力,目前在金山工厂实施技改扩大2000吨树脂生产能力即将完成投产。

3)新能源业务

海四达电源是国内领先的新能源企业,以领先的技术和成本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产品在电动工具领域、通信备电领域具有行业领先市场地位,获得国内外客户认可和好评。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省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支撑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40多项,在二次电池及管理系统领域拥有100多项国家专利,填补多项国内空白。公司目前拥有三元圆柱锂电池产能2.83GWh/年、方形磷酸铁锂电池产能1.19GWh/年、钠/锂离子电池共线产能1.3GWh/年,在建电池产能共10GWh/年,可兼容生产钠/锂离子电池,具有良好柔性生产能力。

海四达电源长期重视新能源电池的开发创新工作,将新产品研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不断加大技术开发与研究的投入力度,从而确保了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的顺利进行,将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力和新质生产力水平作为重要目标。自2022年开始布局钠离子电池产业,已经成功研制出1.3Ah-2.0AH容量5个规格圆柱钠电产品以及75Ah-100AH容量5个规格方形钠电产品,可应用于便携式储能、通信储能、电动叉车、高尔夫球车、三轮车等领域。2023年7月,公司获评全国首批钠离子电池测评通过单位、钠离子电池十大创新企业、钠电产业链优质企业。同年参与了《T/CIAPS0031-2023钠离子电池通用规范》团体标准的起草。公司新型方形钠电产品通过UL1973和泰尔认证。在产品应用方面,公司在2023年4月发布了STAR系列钠电产品,并先后与中科海钠、大秦新能源、平野环保、Exicom、明磊锂能、卓越电动车、华纳新能源、天宸能源、光莆股份、日本小松等多家企业达成合作共识,共同推动钠离子电池商业化应用;其中在叉车领域取得战略突破,在日本小松1.5吨级电动叉车项目中即将商用。

海四达的圆柱锂电客户群体主要有TTI、百得、博世、泉峰、东成、美的、科沃斯等电动工具及智能家电客户,方形锂电客户群体主要有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铁塔、EXICOME公司、大秦股份、沃太能源、微慕科技等新能源储能及智能电网客户,以及中国航天、中国中车、陕西烽火、广州海格等航空航天与轨道交通客户。钠电客户群体主要有中科海钠、大秦新能源、平野环保、Exicom、明磊锂能、卓越电动车、华纳新能源、天宸能源、光莆股份、日本小松等通信储能与电动叉车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增资海四达电源,新能源基地落地加快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向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亿元,用于海四达“年产2GWh 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两个项目的专项投入。同时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四达6GWh储能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将由地方政府及国资进行协调土地、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公司将通过长期厂房租赁的方式实施项目落地,以在最快时间具备年产6Gwh储能电池及其系统的生产能力。公司目前拥有三元圆柱电池产能2.83GWh/年、方形磷酸铁锂电池产能1.19GWh/年、钠/锂离子电池共线产能1.3GWh/年,在建电池产能共10GWh/年,可兼容生产钠/锂离子电池,具有良好柔性生产能力。随着公司在建产能的投产和下游应用场景的解锁,海四达电源将通过小动力电池、磷酸铁锂储能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等产品深度覆盖更多产业客户,快速提升电池产量和公司行业地位,为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2、夯实主业地基,持续产能覆盖

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将处于高速增长状态,在此背景下,各大车企对改性材料的需求量快速提升,普利特新能源汽车业务量占比也在逐步提高,由于新客户的不断拓展和产品订单量的日益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和供应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华南工厂3万吨的新材料生产基地已实现投产,此外公司在天津投资建设华北普利特低碳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化制造基地,项目规划12万吨改性复合材料,通过环保回收材料实现的年产能将不低于3万吨,将于2024年开工建设,2025年实现投产,未来将帮助公司覆盖北方的宝马、奔驰、长城、一汽大众等汽车主机厂客户的材料供应。上述产能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增强产品供应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就近满足主要客户的需求。

3、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45元/股调整为8.40元/股。

2023年1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1月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以8.40元/股的预留授予价格向5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6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2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监事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价值创造奖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分为三个职级(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宽带工资相关薪酬政策领取基本年薪,根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工资。

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3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1,190,720.98万元,负债合计726,575.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31,624.98万元。

2023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870,93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7%;实现营业利润49,611.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37.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76%。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24年度汽车材料业务保持稳定增长,新能源业务实现快速增长,ICT业务实现放量增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君律、胡冰、赵世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373,615.70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184,745,586.18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102,176,652股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114,146,844股扣除库存股11,861,840股以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108,35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5,108,832.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报告众会字(2024)第03586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未落实内部控制规则的相关情况。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2)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3)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4)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5)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6)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票据池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7)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8)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9)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0)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1)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2)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3)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4)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5)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6)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公司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9,686.16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情况,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7.7120万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情况,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7.71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将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毕后,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14,115,612.00元变更为1,114,038,492.00元。届时公司将结合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公司实际运作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且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均保持不变。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24)第03588号《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专项鉴证报告》。

20、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3年度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8,143,900.00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并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3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星期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10、13-14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7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3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1,190,720.98万元,负债合计726,575.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31,624.98万元。

2023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870,937.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7%;实现营业利润49,611.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37.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76%。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依法行使职权。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373,615.70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184,745,586.18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102,176,652股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114,146,844股扣除库存股11,861,840股以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108,35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5,108,832.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不变。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和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情况,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7.7120万股,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利于保障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3年度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8,143,900.00元。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变动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和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3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3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2023年7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3)第08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为8,018,867.93元,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232,876.77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29,974.75万元,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379.7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30,354.5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及变更情况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所以以各实施主体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根据发行方案,本公司拨付募集资金方式系通过向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增资,再由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分别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因此本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五个专项账户,明细如下:

本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07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299,747,472.77元,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3,797,592.8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303,545,065.58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公告(2023-087)。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亿元。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08406号《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71)。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