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52 公司简称:苏垦农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13,400,00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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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种植业
种植业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2023年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充分挖掘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23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8,969千公顷,同比增长0.5%。其中谷物播种面积99,926千公顷,同比增长0.7%。全国粮食总产量69,541万吨,同比增长1.3%。其中谷物产量64,143万吨,同比增加增长1.3%。单位面积产量387公斤/亩,同比下降0.1%。其中谷物单位面积产量425公斤/亩,同比增长1.0%。江苏粮食播种面积虽小,仅有5,458.9千公顷,但单产水平高,2023年达464公斤/亩,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而公司主要作物品种为小麦和粳稻,稻麦周年单产远超江苏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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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稻麦价格波动较为剧烈,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鲜有地出现了“麦比稻贵”的倒挂现象。国内小麦受国际价格走势影响,于2022年5月创历史新高,每吨价格超过3,300元,后因为美联储加息而迅速下跌;2023年5月价格跌至2,650元/吨后触底,强势反弹至3,000元/吨以上,但同年10月再度走低。反观水稻价格,受国内需求下降、种植面积减少,以及国际主要出口国限制大米出口等因素的影响,呈现先跌后涨的趋势,2023年我国水稻价格从2,900元/吨一路震荡上涨至3,100元/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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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大型国有农业企业,苏垦农发正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紧实现产业提质增效,加速种植业高质量发展,致力成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一体化标杆企业和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链企业。
(二)种子行业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种子市场,每年种子用量约1,200万吨,市场价值超1,300亿元,其中,公司所处的常规稻麦种市场价值超200亿元。根据《2023年中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报告》数据,2022年,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有8,159家,资产总额达到3,069.49亿元,同比增加428.73亿元。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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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目前,我国水稻和小麦种子实现了自给自足,玉米和大豆种子几乎自给自足,但仍存在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不足,科研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对此国家高度重视,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提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加大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提高竞争能力,越来越多的大型种子企业开始加大对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研发,同时也不断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合作,推动优质种质资源、优秀科研人才等向种子企业流动。2022年,我国共公开种业专利申请12,09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060件。《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的修订和出台,为中国种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我国种子企业“多、小、散”的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近年来,各地政府积极响应种业振兴行动,广东、四川、河北、江苏、浙江、河南、贵州、山东等省份的种业集团纷纷注册成立。从国际行业发展趋势来看,进一步开启并购整合和发展生物育种是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将围绕“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的总目标,重点实施好一体化扩量发展、数字化转型、资本化运作三大战略,推进种业现代化进程。
(三)大米加工行业
大米是我国最重要的主粮之一,以大米为口粮的居民达60%以上。产量和消费量常年位居世界第一。从生产端看,2019-2023年,我国大米年产量在1.44-1.49亿吨之间呈上下震荡趋势,年变化率保持在±2.0%以内,总体十分稳定。从需求端看,2021年我国大米消费量在经历了连续多年的增长后到达了阶段性高点,之后出现小幅下滑,整体供需趋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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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大米价格走势和水稻基本一致。以粳稻为例,2023年大米价格从3,800元/吨小幅增长至4,100元/吨,较水稻价格高出约1,000元/吨,但考虑到水稻出米率仅60-80%,加工企业利润空间窄。同时,我国大米加工业面临行业门槛低、中小企业众多、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和挑战,综合国家粮油信息中心调度数据,全国大米加工企业开机率在 10%-4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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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米厂开工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未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继续做深民用粮、做优企业用粮、做实粮食贸易,持续优化以大米及制品为主的业务结构;立足江苏,以中高端市场为主要目标,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提高高端产品的销售比重,同时开发工业用粮、学校等大众市场;加快拓展产品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高盈利能力的高端产品,逐步实现从大粮仓向大粮商的转变。
(四)食用植物油行业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及消费意识也随之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及健康、营养、品牌、品质更加重视,植物油市场快速发展,整个行业已经形成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格局。
近五年我国食用植物油产量和消费量较为稳定,进口量受经济下行影响波动较大。2023年食用植物油产量为2,920万吨,同比增长2.4%;进口量为1,195万吨,同比增长0.9%;消费量为4,017万吨,同比增长3.5%,逐渐恢复乃至超越2021年以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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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油脂板块主要产品包括豆油、菜油和葵油等。受俄乌战争影响,2022年植物油价格屡创新高,葵油毛油更是走出突破16,000元/吨的极端行情,而后受美联储加息影响迅速回落。2023年上述油品延续2022下半年跌势,在经历两次明显的回落后趋于震荡,价格重心略有上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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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方面,食用油市场格局稳定且集中度较高,2022年行业品牌CR3为53.7%,益海嘉里、中粮集团、鲁花集团位居前三。随着市场的逐渐稳定,消费者对健康、环保、品质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大型、规模化的食用油生产商也逐渐由追求“量”向追求“质”的方向转变。公司将努力依托产业链优势,提升产品质量,深耕现有市场,优化特渠市场建设,做强主打品牌,积极外拓,做好稳产增效。
(五)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
大国小农是我国基本农情,也是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现实,因此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2023年6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方案》,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带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深入开展社会化服务,力争用3到5年时间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1.5亿亩次,打造一批示范点,建立一批服务标准,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壮大一批集体经济组织,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公司将聚焦一体化扩量战略,打造“农资供应覆盖力、技术服务支撑力、均质产品销售力、地方资源协作力”四位一体的全农服务体系目标,通过与农户、经销商等建立利益联接与分享机制,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提升社会化全农服务质效,推进市场化体系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新的增长点。
(六)麦芽行业
我国2023年啤酒消费量约3,780万千升,同比增长0.03%,连续20年成为全球最大啤酒消费国。麦芽作为啤酒的主要生产原料之一,由啤酒大麦加工而来,目前我国对啤酒大麦的进口依存度较高。
据国家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进口大麦1,132.2万吨,同比增长约96.7%。阿根廷、加拿大、法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为我国大麦主要进口国。此外,2023年8月5日起,中国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取消澳麦“双反”政策为我国麦芽企业增加了新的选择。据国家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进口大麦1,132.2万吨,同比增长约96.7%。阿根廷、加拿大、法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为我国大麦主要进口国。此外,2023年8月5日起,中国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取消澳麦“双反”政策为我国麦芽企业增加了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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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地域条件的影响,我国新建麦芽企业基本集中在沿海地区,而一些地处甘肃、新疆等西部地区的麦芽企业,由于受到国产大麦原料供应的影响,麦芽企业经营较为困难,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
近年来,国内麦芽产业正在向集中化、现代化、高端化趋势转变,行业呈现三级竞争格局,形成了以永顺泰、中粮麦芽公司为代表的年麦芽产能在65万吨以上的第一集团麦芽生产企业;苏垦麦芽、大连兴泽、海越麦芽、新蕾麦芽等年麦芽产能在20万吨至50万吨的第二集团麦芽生产企业;而年产能在10万吨以下的地域性麦芽企业,属于第三集团,有30家左右。公司紧跟变化,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前提下,多渠道、全方面研究扩大高端产品产能和盈利能力的路径。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通过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从事稻麦等作物原粮(含商品粮和种子原粮)的种植,产出的农产品部分直接以原粮的形式销售,部分则进一步加工成种子、大米、麦芽等进行销售;在此形成的品牌、渠道优势基础上,公司还开展稻麦原粮和食用油贸易。此外,公司以自营种植需求为支撑,形成规模化农资采购优势,经营以农资贸易为核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种植业务及种植产业链的上下游业务主要由19家分公司和6家子公司分别经营,实现种植业全产业链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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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产业链示意图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种植业务
公司通过下属19家分公司和1家子公司在自主种植基地上种植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截至2023年秋播,自主经营耕地面积约129.5万亩,其中土地流转(含土地托管与合作种植)面积约33.78万亩,近三年,公司经营土地面积稳步增长(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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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自主经营基地全部位于江苏省内,主要集中于苏北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纵向跨越江苏省南北,优质的耕地资源是公司发展的核心优势,公司种植业务经营模式包括统一经营和发包经营两种,依托集中连片的耕地资源、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和全程机械化种植方式,公司的统一经营模式采取“五统一”管理方式,即“统一作物品种布局、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农艺栽培措施、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产品收储”;发包经营则主要出于耕地轮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将土地发包给种植户种植其他经济作物,通过轮作种植调节土壤理化性状、改良土壤生态。
2、种子业务
公司种子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种业运营,江苏种业是公司于2022年基于大华种业,以股权和货币方式出资20亿元全资设立的。公司种子业务主要进行水稻种、小麦种、大麦种以及玉米种等的选育、制种、加工和销售,覆盖省内及周边省份。
在研发繁育环节,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与国内外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种子企业合作为辅的模式。公司设有育种研究院,围绕种业发展的需求,坚持以成果为导向,聚焦种子研发,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商业化研发体系。
在生产加工环节,公司采取以“公司+基地”为主、“公司+农户”为辅的方式取得种子原粮,进而制种、加工。“公司+基地”的制种方式是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重要一环,依托自主经营规模化种植基地能有效保证制种环节种子原粮的数量和质量需求;同时,考虑到不同年份气候变化对品种生长的影响,也采取“公司+农户”制种方式作为补充,主要委托周边农户制种而取得种子原粮,整个制种过程在公司的监督、管理与指导之下进行,并由公司统一收购、加工。种子加工依托自主经营的规模化种植基地优势,以自制为主,由公司自主制定生产计划和安排,确保种子质量。
在销售环节,公司采取“公司+经销商+农户”或“公司+种植大户”或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等多种销售模式,开展种子营销服务。基于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种子销售与种植业上游、下游均联系紧密,即公司种植基地的种子大部分来自于自产供应,同时种子加工的原粮也大部分来自于自主经营的耕地。近年来,公司种子销售以省内为基础,加快在省外重点区域的外拓步伐,通过设立分子公司、开展大户直销等方式,积极提升公司种子销量,尤其是自主经营品种的销量。
报告期内,大华种业再次获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大华种业将持续充分利用自有基地与一体化优势,深化产学研用协同技术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自主品种研发力度,着力培育大品种、好品种、强势品种。
3、加工业务
公司加工业务主要包括大米加工业务、食用植物油加工业务和麦芽加工业务。
(1)大米加工业务。
公司大米加工业务由苏垦米业(含其下属分子公司)运营。用以加工的稻谷原粮以自产为主、对外采购为辅,原粮均较为优质,并采用先进的设备、科学的配方和严格的质量管控程序来保障产品质量。目前,苏垦米业已建成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将苏垦米业大米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是公司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重要一环,公司自有基地已实现稻米生产、加工、仓储的全程可追溯,保障了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2023年,苏垦米业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稻米全产业链“链主”企业。
近年来,公司主产品苏垦大米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产品主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根据用途不同,公司大米产品可以分为民用米和食品工业米,民用米在江、浙、沪、皖及广东、海南等市场有良好的口碑,食品工业米则与卡夫亨氏、贝因美、五粮液、今世缘、百威、青岛啤酒等大型食品、酒类头部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苏垦米业凭借可靠的质量保障,连续十四年入围南京市中小学粮油供应商,供应学校200余所,为“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第十一批示范企业”。
(2)食用植物油加工业务
公司食用植物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由金太阳粮油(含其下属子公司)运营。金太阳粮油专注于健康、绿色、中高端类食用油研发与精深加工,其采购油脂原料及原油后,通过原材料压榨、浸出,原料油精炼、灌装等先进生产技术流程,最终制成成品食用油对外销售。金太阳粮油现拥有超过年30万吨的精炼产能、年灌装30万吨产能的灌装生产线及配套的注塑吹瓶生产线,拥有独立的压榨生产线、浸出生产线;同时还是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国家油菜籽加工技术研发中心”, 荣获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食用油产业博览会优质健康油脂奖,拥有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等专利共11项。
金太阳粮油旗下拥有“葵王”“金太阳”“地中海皇后”“米黄金”等多个品牌,产品结构以葵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为主,亚麻籽油、花生油、稻米油、橄榄油等其他油品为辅;产品规格以散油为主,以小包装、中包装油品为辅。产品供货大润发、苏果等全国连锁超市,精品油销售覆盖江苏、上海、浙江、湖北、山东、广东等地。同时,金太阳粮油一级葵花籽油的加工品质赢得行业内外广泛认可,是福临门、鲁花、多力等国内知名品牌的优选供应商。
(3)麦芽加工业务
公司麦芽加工业务由苏垦麦芽运营。苏垦麦芽专注于研发和生产各类啤酒麦芽,其麦芽加工业务的原材料以进口为主,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将大麦经浸麦、发芽、干燥、除根等过程处理后加工制成麦芽。苏垦麦芽建有15万吨塔式和10万吨箱式生产线各一条,麦芽设计产能共计25万吨,获得有机啤酒麦芽种植生产全流程认证,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苏垦麦芽是百威啤酒、华润雪花啤酒、金龙泉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巴克斯等知名酒企的合作供应商,先后通过百威啤酒(位列亚太区第3家、全球第17家)、“燕京漓泉一号”和“华润雪花纯生”等品类的高端麦芽供应商资质认证,是百威亚太唯一一家参与百威全球VPO审计的麦芽原料供应商。产品先后获得“长江三角洲地区名优食品”“江苏精品”称号。
4、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
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主要由苏垦农服(含其下属分子公司)运营。苏垦农服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对内保障供应和对外社会化服务,对内保障供应是指作为“五统一”生产管理模式的关键一环,苏垦农服根据统一种植模式下农资使用数量、质量、型号等方面的要求,统一向公司各种植业分公司供应农资,实现内部一体化协同;对外社会化服务是指基于对内农资保供形成的优质、低价的采购渠道,逐渐辐射自营基地周边区县的规模化种植户,开展涵盖“农资供应、农技咨询与培训、协调金融支持”等业务在内的全农服务业务,助推农资销售,提升区域内农业种植现代化水平。苏垦农服已构建完备的农资货源体系、销售网络体系和全农服务体系,入选中国农资流通协会“春耕保供重点农资企业”名单。苏垦农服与山东金正大、江苏华昌等知名复合肥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在省内布局门店网点数量达到175个,在省内火车站台、港口码头布局71处仓储资源,服务大户数量过万,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超千万亩。2022年,阜宁仓库获批成为郑商所尿素期货交割厂库。
(三)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旗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产品主要包括稻麦原粮、种子、大米、食用油、农资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及代表品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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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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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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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2023年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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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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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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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21.68亿元,较上年下降4.39%;合并利润总额8.56亿元,较上年下降7.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16亿元,较上年下降1.20%。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144.26亿元,较年初下降1.15%,资产负债率50.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4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亚东先生主持,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促进生产经营快速发展、逐步加快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遵照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将在之后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将在之后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同意以2023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3,400,000元(含税),占当年可供分配利润(合并口径)的50.65%。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评价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对2023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信息安全管理等合规有效,履职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独立董事高波先生、解亘先生和李英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4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对生产经营环境的预测判断为基础,公司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4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5亿元、净利润9亿元。(上述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更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准确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对投资行为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以及公司2024年度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制定的2024年度主要预算指标具有合理性。
议案具体内容将在之后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公司将承包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所属的95.5万亩耕地,并因此支付约3.5亿元;公司将向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全株玉米并收取排污费,预计获得收入合计约6,000万元;公司将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预计将获得销售收入约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将租赁农垦集团办公用房共计7,209平方米并向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物业服务,因此支付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000万元;公司将向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并因此支付约3,000万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朱亚东、丁涛、丁怀宇、顾宏武、路辉、袁晓斌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全年向银行申请的借款总额不超过11.1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范围内申请并使用借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经批准的借款总额范围内对融资机构、金额和方式进行调整。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现金捐赠100.2万元,捐赠对象主要是地方慈善基金会、街道居委会等,主要用于各地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扶贫济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21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聘期一年。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经营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经营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0,000吨尿素、5,000吨菜籽、10,000吨菜油、5,000吨菜粕及10,000吨豆油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董事会授权相关子公司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具体开展业务,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高波先生、解亘先生、李英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4年4月7日上午以专人送达或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红女士主持,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在2023年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职能,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案具体内容将在之后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议案具体内容将在之后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23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3,400,000元(含税)。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已审议金额;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分红回报规划》。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的专项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0,413,375.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3,400,00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口径)的50.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 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2元,共计募集资金242,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74.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2月2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第二次修订,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5月10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广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行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认购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粮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于2019年2月26日会同金太阳粮油、国信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所用募集资金、由全资二级子公司大华种业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和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管理,于2022年6月29日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大华种业、国信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苏垦米业、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
1、截止日余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减去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理财金额、专户工本费、手续费,加上活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后得出的金额。
2、按照经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投资计划,公司注销了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30101552000601952),将全部金额转入大华种业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3010078801400000060),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3、2017年12月11日,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114801040212841)。
4、2021年8月30日,募投项目“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金太阳粮油注销了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0390188000256324)。
5、2022年8月17日,募投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410701040242627)。
6、2022年8月17日一8月30日,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或转至新设立的募投账户,公司注销了分别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账号:47027024403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账号:103520000007731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811050101340088437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账号:3102018800016437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账号:10356000000743118)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3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
1、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形发生于2017年8月,本报告期内未进行任何置换。
2、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133.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5月11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和2023年5月12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