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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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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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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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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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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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0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控股子公司双阳高科39.51%股权转让给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双阳高科同步实施增资,公司放弃双阳高科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4年2月,该股权转让完成,价格为人民币14,223.50万元。2024年3月13日,双阳高科完成增资的实施及相应的工商登记事宜,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自此,公司持有双阳高科38.72%股权,双阳高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投资建设提质升级综合技改项目一期年产45万吨文化纸项目,将公司造纸基地打造为绿色节能、智能制造的循环产业基地。报告期内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3、2018年1月12日公司发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诚通凯胜生态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同意诚通凯胜以股比83.7%参与组建项目公司宁波凯昱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中标的梅山保税港区企业服务平台PPP项目。该项目投资6.74亿元(经审计),自2021年1月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取得了相应的使用者付费(租金)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报告期内,考虑政策以及后续运营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宁波凯昱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前终止该PPP项目,项目资产由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5.83亿元进行回购,已收到其中3.50亿元款项,剩余2.33亿元在第一次付款后由回购方12个月内带息支付。上述回购带来的收益计入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贡献利润总额为1,023万元(未经审计)。
4、2024年2月,湖南、湖北经历了自2009年以来强度、范围最大的两轮雨雪冰冻灾害,对公司林木资产造成了不利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公司正在核实。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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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高松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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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高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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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高松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4-037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由董事长叶蒙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计划》。
该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4-03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雄华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