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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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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86 公司简称:福龙马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若有)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

二十多年来,公司始终致力于用科技和创新打造美好人居环境,坚持行业首创的“装备+服务”协同发展战略,聚焦于人居环境治理的前中后端,凭借智能装备制造和环境产业生态运营两大核心业务的深厚经验,不断向资源循环可持续发展领域拓展,目前已形成完整产业链布局。

(二)公司经营模式

1.智能装备制造

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业务涵盖环卫装备制造和新型城市服务机器人制造。

在环卫装备制造方面,公司具备卓越的装备生产制造实力,注重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紧跟市场趋势,以新能源和智能化为研发核心,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福龙马”牌环卫清洁类环卫车辆、垃圾收转类环卫车辆和垃圾中转装备。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国,目前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代销为辅,直接参与政府和企业的环卫装备采购的招标和询价活动,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营销和售后服务。

福龙马牌环卫装备产品系列完整,包含两大类37个系列总计605款车型,其中纯电动产品两大类25个系列165款,氢燃料电池产品22款,覆盖了公司各吨位级主销车型,可以广泛满足城乡镇村的道路清扫保洁、环境消杀、垃圾收转、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置、渗滤液处理、智慧城市建设等作业需求。公司环卫装备以中高端和创新产品为主,国内市场占有率在行业中排名居前。具体情况如下:

图 福龙马环卫装备主要产品

新型城市服务机器人制造方面,凭借集团深厚的环卫场景资源积累和装备制造经验,持续推动CITIBOT城市服务机器人的技术革新与应用能力提升。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系列,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新型智能装备,包括SD22智能扫地机、SD15无人驾驶清扫机器人、SD18纯电动扫路机和SD08智能充电机器人等。同时,公司不断完善无人化运营整体解决方案,助力环卫行业的数智化转型与升级,加快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进程。

图 福龙马城市服务机器人部分产品

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香港、澳门、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销售分支机构。至今,公司产品批量出口到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并不断辐射其他大洲,销售网络已覆盖全球近四十个国家或地区,累计出口超2,000台套。此外,公司正积极挖掘海外新能源装备市场潜力,以期实现更广泛的业务覆盖和更深入的市场渗透。

2.环境产业生态运营

公司在环卫服务领域深耕逾二十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和专业团队,积极参与各地政府环卫服务、城市大管家等项目的招标和询价活动,中标后与当地政府代表企业或环卫主管部门签订合同,为城乡居民提供环境卫生服务、城市综合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管养、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循环利用、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以及智慧环卫等服务。

图 福龙马环境产业生态运营圈

环境产业生态运营项目主要有三种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政府在明确环卫市场化运作的核心要素后,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中标企业,并与之签订正式合同。中标企业需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内容,负责提供环卫运营服务,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同时享有企业收益。在此模式下,中标企业作为运营主体,其作业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政府则对中标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服务费用。通常,这种服务模式的合同期限为1~3年。如果合同期内中标企业能够通过考核达到标准,那么合同期限有可能延长。

(2)特许经营模式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将通过公正竞争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中标的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实施主体将与中标的社会资本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详细规定在特定时间内市政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职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风险分担机制,以确保中标的社会资本在规定的时期和范围内能够合理获取收益,并为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益,服务期限通常设定为20~30年。在此期间,政府将对服务质量实施严格的监督与考核。特许经营模式的回报机制是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当特许经营期满,社会资本需遵循协议规定,无条件将所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以保障这些设施后续持续、稳定和高效运营。2023年,公司中标长周期特许经营项目4个,合同金额28.08亿元,占2023年中标项目总合同金额的60.17%。

(3)PPP模式

由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与获得资格审核的社会资本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组建项目公司。再由政府或有权授予特许经营的主管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确定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运营服务管理及维护项目设施。项目公司是投资和运营主体,作业经费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主管部门监督经营过程并根据项目公司的考核结果进行付费。保证服务质量和效益,服务期限同样在10~30年。2023年《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废止了财政部PPP项目库,环卫服务PPP项目退出历史舞台,长周期项目将以特许经营模式为主。

从项目数量和金额看,公司来自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项目数量占比超七成,年化合同金额占比约三成。长周期的特许经营项目、一体化外包项目占比约两成,但贡献了近六成的年化合同金额。公司目前仍拥有10个PPP项目,年化金额占在手项目年化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到10%。

从业务拓展看,公司积极挖掘服务潜力和城市管理需求,业务范围覆盖城乡镇村人居环境,突破市政、公路交通、商业社区、住宅社区、学校单位等空间壁垒,延伸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城乡综合巡查、市政维护、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业务内容,布局“城乡大物管”和“城市智慧运营”等管理新模式,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人居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环卫服务运营区域覆盖全国25个省自治区、75个县市区,100余家项目分子公司,服务人口超8,000万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一线员工5万余人、环卫车辆1.3余万辆、清扫保洁面积超3.4亿㎡、日清运垃圾量约3.3万吨,管理近4,000座公厕和500座转运站,园林市政养护475万㎡、水域保洁近9,100万㎡,累计服务约60所学校和医院。

图 福龙马环境产业生态运营业务版图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度融合大数据分析、AI算法、云计算、物联网通信等前沿技术,打造并升级了智慧环卫云平台和相关软硬件。公司构建了智慧环卫运营全栈式解决方案,实现了人、车、物、事等环境产业生态运营要素的全方位、实时、透明化管理,实现智能驾驶、人机协同、机群作业调度、监控与运营,通过大数据分析,持续优化和改进我们的管理模式,推动作业精细化、运营智能化和管理数智化,从而显著提升环卫作业质量,降低运营成本,最终实现综合运筹管理效益的提升。云平台已覆盖和支撑130多个环卫项目的日常运营,并接入全国1.5万余台环卫设备设施。该“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智慧环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入选工信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和“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名单”,充分证明了我们在智慧环卫领域的领先地位与卓越实力。

3.资源循环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垃圾分类政策,以源头减量为目标,推动资源全面、高效、环保循环利用。国家政策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其后周期产业发展,公司顺应发展趋势,积极拓展资源循环可持续发展领域,探索采用火法-湿法联用优先提锂的技术路径和工艺,旗下福龙马环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专注于餐厨/厨余垃圾综合处理和渗滤液处理领域。目前公司在手垃圾焚烧项目处理能力达到500吨/天,餐厨垃圾资源化项目处理能力为285吨/天,渗滤液无害化项目运营处理能力为90吨/天。

图 福龙马资源循环业务核心产品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环卫装备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上险数据统计,2023年我国环卫车总销量76,498辆,其中:环卫创新产品和中高端作业车型占比34.61%,销量26,474辆。

图 环卫装备行业历年上险数量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车交强险统计数据)

环卫装备新能源化势头不可阻挡。2023年《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接连发布,推动新能源环卫装备持续放量增长。2023年,我国新能源环卫车销量6,269辆,占环卫车总销量的8.19%,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图 新能源环卫装备历年上险数量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新车交强险数据,新能源包括纯电动、插电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等)

各家企业纷纷开发各类智能作业设备、无人驾驶机器人或智能小型环卫车,这些产品能更好地满足背街小巷、人行道辅道、封闭小区、公园景区、绿地以及水域等城市“毛细血管”场景的作业需求,同时普遍具有外形美观、小巧灵活、操作智能和作业高效安全的特点。小型智能环卫机器人、智慧环卫系统将成为智慧城市大数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升其应用价值。

2.环卫服务行业发展情况

自2013年启动市场化改革并大力推广以来,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环境产业生态运营的作业效率及服务质量。受益于环卫服务市场化改革和“城市大管家”模式的推广,环卫服务市场近三年呈现出持续的高增长态势。根据“环境司南”不完全统计,2023年,我国新开标各类环卫服务类项目(含标段)的年化合同金额为917亿元,合同总金额为2,350亿元。

图 环卫服务行业历年新签合同金额

(数据来源:“环境司南”不完全统计数据)

“城市大管家”模式集环卫、园林、市政、固废处置、智慧城市运营云系统等服务于一体,经受住了市场验证,有望进入大规模推广期,且主要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有长周期、大投资的特点。与此同时,各具特色的“农村大管家”模式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试点。

物业化、电动化和智能化是理念,也是实践。2023年度,以无人驾驶为代表的智能环卫项目共开标20个,分布于8省15市,年化金额合计3.92亿元,合同总额15.7亿元。

3.行业发展有利因素

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行业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拥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其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直接影响着城乡环境的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和城乡的可持续发展。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行业主要受政府政策引导、人口基数庞大、老龄化趋势深化、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居民环卫意识提升、政府投入力度加大、环卫机械化率提高等多重因素影响。

(1)政府政策引导

近年来,环境卫生服务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行业创造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和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人口规模大且老龄化趋势日显

我国人口基数超过14亿人,需要收运处理的垃圾总量与人口数量呈正相关关系,为环卫装备市场需求提供了需求保障。随着自然出生率持续下降,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用工成本上升,进一步加速行业机械化率,环卫装备智能化、人性化需求显现。

(3)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及美丽中国目标终将实现

国家统计局《2022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22年中国城镇化率提升至65.22%。伴随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市数量、规模和人口迅速增长,生活垃圾清运总量也在增加。《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城乡年鉴》)显示,我国城市及县城的生活垃圾清运量从2013年的23,745万吨增至2022年的31,150万吨,年均增长3.06%;城市及县城的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由2013年的161,648台增至2022年的427,484台,年均增长11.41%。

(4)政府环境卫生投入力度加大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理念不断提高,政府积极推动环卫事业改革,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率,营造美好人居环境。据《城乡年鉴》数据显示,国家对城市和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市容环境卫生投资的额度,从2013年的505.7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707.5亿元,年均增长3.8%,促进了环卫装备和环卫服务行业的发展。

(5)环卫机械化率持续提高

在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公路里程增加和建设美丽中国等大背景下,机械作业以其高效、安全和环保的突出优势,推动环境卫生行业快速发展,城市人力扫大街现象减少,环卫装备需求依然存在。据《城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和县城道路清扫面积分别从2013年的64.60亿平方米和19.76亿平方米增长到2022年的108.18亿平方米和31.11亿平方米,年均增长5.9%和5.17%,机械化清扫率分别从44.4%和31.7%提高到80.1%和78.4%,合计达到79.75%,基本达到全面环卫装备阶段。

图 城市和县城历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机械化率水平

(数据来源: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4-019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9:30在公司厦门市观音山商务运营中心11幢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为年度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张桂潮、李小冰、王东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桂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汤新华、沈维涛、王廷富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讨论涉及委员个人报酬时,该委员已经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为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关于2024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少数股东所持三家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关于收购少数股东所持三家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公告》。

关联董事张桂丰担任拟转让股权少数股东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关联董事张桂潮为张桂丰胞弟,故董事张桂丰、张桂潮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龙马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4-021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447,315.58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4,940,205.95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89,004,440.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3,944,646.36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5,655,737股为基数计算,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25,333股后余额为415,430,404股,以此计算预计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103,857,601.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6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最终分配现金红利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2023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比例。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4-022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成员

1、基本信息

[注1]2023年度,签署福龙马、金道科技、杭州柯林、杭汽轮、华旺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杭汽轮、福龙马、杭州柯林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杭汽轮、福龙马、杭州柯林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3年度,签署新瀚新材、丽岛新材、大地电气、特瑞斯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签署新瀚新材、丽岛新材、大地电气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新瀚新材、丽岛新材、大地电气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并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1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40万元,均与上一期持平。

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2024年审计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洽谈具体审计费用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4-025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层在授权期限和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进行现金管理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受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2)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现金管理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福龙马 公告编号:2024-026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或“本解释”),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列示与披露。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7号规定,对因适用本解释的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解释第17号明确了企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列示与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列示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2.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三)根据新旧衔接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7号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进行合理列示与披露。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更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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