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范围和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类用胶、工业类用胶以及涂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从事行业归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具体产品品种及用途如下图所示:
■■
2、行业发展变化
(1)有机硅胶粘剂行业发展变化
凭借其性能优势和绿色环保属性,有机硅材料正逐步替代传统有机材料,成为大多数战略新兴产业的基础原材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LED驱动电源、5G通讯、电子电气、电力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规模快速增长,对具备粘接密封、防水、导热、阻燃、减震、电气绝缘、轻量化等性能的新材料需求提升,带动新兴市场有机硅用胶需求增长。同时,随着国家不断提高环保要求以及加大对低端产能的限制力度,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限制和淘汰落后产品产能、加大环保督察的政策,有机硅下游行业潜在进入者有所减少,现存企业数量不断缩减。政策的推动加速了国内有机硅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有机硅产业链从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转变,并加速低端产能产线出清,有利于资金实力强、技术积淀深厚的行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涂料行业发展变化
根据《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全行业经济总量保持稳步增长,总产值年均增长4%左右,到2025年,涂料行业总产值预计增长到3,700亿元左右;产量按年均4%增长计算,到2025年,涂料行业总产量预计增长到3,000万吨左右,环境友好的涂料品种占涂料总产量的70%,减少碳排放,争取早日实现涂料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在环保政策和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的刺激下,工业涂料领域的“油改水”将快速向前推进,预计“十四五”期间,集装箱制造、钢结构制造、汽车制造、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3C电子等行业的水性涂料的使用比例将大幅提高。
3、市场竞争格局
(1)有机硅胶粘剂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有机硅胶粘剂企业数量与产量规模都较为可观,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有机硅材料生产国。我国现有有机硅胶粘剂生产企业一直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主,随着用户对产品质量、性能、环保节能要求的日益提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对低端的产品与产能利润趋薄,一些技术水平落后、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环保措施不到位、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的生产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具有技术优势、资源人才优势、生产工艺优势、品牌优势、规模优势,更能满足客户在产品品质、性能、环保等方面的需求,竞争优势日益明显,在行业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带动有机硅胶粘剂市场集中度逐年提升。
(2)涂料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涂料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低,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梯队层次。行业内跨国涂料集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这些企业一般都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深厚的技术储备和资金实力,其产品往往能够实现对涂料行业产品的全线覆盖,并且在特种涂料和功能涂料领域具有较为强势的领先地位。国内部分领先企业通过在涂料行业某些细分领域的专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及销售渠道建设,成功突破了国际涂料集团的产业封锁,在部分细分行业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目前国内仍存在大量生产规模较小,设备简单,技术力量薄弱的中小型涂料企业,通过生产低质低价产品获利,竞争力较弱。从行业发展经验来看,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整合不可避免,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将逐步向实力较强的品牌企业集中。
4、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环境友好型胶粘剂和涂料为核心产品,在研发、技术、人才、品牌营销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目前具备优势地位的领域主要集中于进入时间较早的建筑工程和集装箱制造行业。同时,公司正加大钢结构、石化装备、船舶游艇、LED驱动电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拓展力度,培育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于2023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277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及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月1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所有款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也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6)。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拟将“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022、2023-025)。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结项,并将前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3-048、2023-049)。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5月13日、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存放和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3年7月6日届满,解锁日期为2023年7月7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74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由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友良先生已经离职,为了更好地保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利益,公司 2023年1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选举段亚冰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批股票锁定期于2023年11月16日届满,解锁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2,947,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四)公司为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为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拟继续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2023-037、2023-056);
2、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额度均为3,0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公司经销商与银行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071)。
(五)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莱利”)、刘翌辉、王杨签订《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格莱利增资 2,860.354932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324.597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对应股权比例为3.31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3-018)。
2、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LED 驱动电源领域等新兴用胶市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广州市从化区投资建设“高端新材料智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为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2023-073)。
3、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武汉大学共建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汉大学签署《共建“武汉大学-广州集泰化工先进材料研究中心”合作协议书》,共同组建“武汉大学-广州集泰化工先进材料研究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与武汉大学共建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2023-063)。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内部治理运作规范,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唐茜女士、徐松林先生及吴战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邹珍凡先生根据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作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4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核销部分资产。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60.77万元,核销资产合计495.57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关事项。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拟从规定的施行日起按新颁布的规定开展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包括施行新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附注变更等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2024年度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406,035.16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78,195,789.50元。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98,845,12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5,932,390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392,912,733股,因此拟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为19,645,636.65元(含税)。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及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了《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职责,推动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编制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披露了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2023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
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上述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的薪资构成为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前述人员上表所列2024年度预计薪酬为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3)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果确定该年绩效薪酬的兑现水平。如相关人员有突出贡献,则按照贡献大小调整相应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系数。绩效奖金将在年度结束后由薪酬委员会商讨确定考核结果并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绩效年薪;
(4)上述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构成仅为基本年薪,不包括绩效年薪;
(5)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6)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构成为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前述人员上表所列2024年度预计薪酬为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3)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果确定该年绩效薪酬的兑现水平。如相关人员有突出贡献,则按照贡献大小调整相应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系数。绩效奖金将在年度结束后由薪酬委员会商讨确定考核结果并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放绩效年薪;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孙仲华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本议案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经营模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现金流量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科技合作及对外捐赠的议案》
加强产、学、研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促进校企共同发展,公司拟与湖南大学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研究院开展科技合作,共同成立“表界面功能与智能材料联合研发中心”;为支持湖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拟向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100万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唐茜女士、徐松林先生和吴战篪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经核查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其向公司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并出具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2023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中介机构相关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5: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明先生主持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呈现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4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编制客观、合理。
全体监事认为:该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核销部分资产。
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60.77万元,核销资产合计495.57万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关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公司拟从规定的施行日起按新颁布的规定开展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包括施行新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附注变更等内容。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2024年度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406,035.16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78,195,789.50元。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98,845,12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5,932,390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392,912,733股,因此拟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为19,645,636.65元(含税)。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及股利分配政策,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1、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
2024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认为:2024年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2、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经营模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现金流量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全体监事认为:本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0]2581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32,715,37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9,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应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支付人民币19,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差额人民币3,000,000.00元(含增值税)已于2020年7月28日支付),实际收到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999,988.7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缴存至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科学城科技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15008336747371)。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222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下转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