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16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部分候选人暨补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将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牟欣先生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近期,公司收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关于推荐非职工监事的函,中国航发不再推荐牟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推荐夏逢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夏逢春先生简历
夏逢春,男,1967年12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系动力控制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
工作经历(近五年)
2018.09--2020.09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2020.09--2022.02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航发控制副总经理
2022.02--2023.08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执行董事、 党委书记,航发控制董事
2023.08--2024.04 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董事长、党委书记,航发控制董事
2024.04至今 中国航发党组巡视组组长,航发控制董事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17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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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5.79%股份的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收到公司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变更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部分候选人暨补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公司45.79%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部分候选人暨补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不再推荐牟欣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夏逢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更换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3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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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8、9、10、11、1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议案13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30日及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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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