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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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 533.36万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 788.0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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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数据尾差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对公司的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533.36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5.78万元,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69万元。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788.09万元。
3、计入的报告期本次针对各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21.4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1,321.4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63元,共计募集资金831,26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375,9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9,889,1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956,497.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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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差异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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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末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160,034,418.2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8,151.95万元,经公司2023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8,151.9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16,160.81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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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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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 年产7.2万套工业机器人新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尚处实施初期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40,363.6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297,847.2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6,529,784.72元后,2023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8,768,062.5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0,724,838.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492,901.49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9,304,860.18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9,492,901.49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39,990,00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74%。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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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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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依据公司组成部分规模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对天健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其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前期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健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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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3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当年适时安排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整体融资安排,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拓智能”)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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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0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夏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062922369D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夏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龙庄路877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控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长石东街1-6幢)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夏拓智能100%股权,夏拓智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夏拓智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040.97万元,负债总额为6,805.74万元,净资产为6,235.23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4,242.88万元,利润总额为803.32万元,净利润为725.0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夏拓智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846.50万元,负债总额为11,300.94万元,净资产为6,545.56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533.37万元,利润总额为353.64万元,净利润为310.33万元。
夏拓智能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事项。
4、其他说明
经公司查询,夏拓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拟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将与夏拓智能在审批的最高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经营业务需要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协议主要内容,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夏拓智能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夏拓智能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7.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54%。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4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拟确定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3、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4、关于监事薪酬,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05月0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758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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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文杰
联系电话:0574-86570107
传 真:0574-86593777
电子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2、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6;投票简称:夏厦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0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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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15:0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6SDERi5H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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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4年0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15:0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夏建敏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夏挺先生,财务总监杨华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波杰先生,独立董事刘光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星期一)15:0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6SDERi5H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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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文杰
电话:0574-86570107
传真:0574-86593777
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互动易、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