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接53版)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韩香云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韩香云,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6年,本科学历,国际项目管理师。2008年4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胜利油田胜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等公司,历任预算员、造价工程师、商务经理等职;2021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合同商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4年5月9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11楼。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11楼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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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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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科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10.1选举刘庆磊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选举周热情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8.7004万股,发行价格为19.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571.1769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12.3029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4022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1165号”《验资报告》。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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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58.87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5,958.8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51,734.31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及募集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内容及相应总投资金额、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内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2.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综合考虑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情况和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泛半导体工艺设备PFCS污染物处理装置(L/S)和泛半导体洁净室EHS处理装置(LOC-VOC)后续由公司安排自有资金实施;另外,鉴于当时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关键原材料供应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PTFE(聚四氟乙烯)等含氟原材料供应链持续紧张,采购成本高企等),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已不具备投资条件,经审慎评估,电子级化学品储罐内衬板后续不再实施。因上述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也相应进行调整。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并结合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调减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用于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的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以更好地为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奠定技术基础。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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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原因如下:
1.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益;
3.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拟将截至2023年7月1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91万元(含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2,138,737.3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4,264.14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3001号《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办公场地,参加行业展会并投放广告,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ERP、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项目均已到期收回。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拟将截至2023年7月1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91万元(含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98.7004万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投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于2023年7月份结项,2023年7-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9,662.44万元、实现效益4,192.34万元;
“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办公场地,参加行业展会并投放广告,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完善ERP、OA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在上海市嘉定区建造总部办公及研发大楼、购置研发设备、建立研发设计和检测实验室,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2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7,336,548.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24,6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20%。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9,462,500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或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442,303.26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3,424,65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20%,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绿色厂务系统解决方案、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电子化学品材料”等三大业务体系,已发展成为国内高科技产业知名的绿色科技服务商。主要下游行业为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及新能源等高科技制造业。这些行业制造环节产生的工艺废气治理、电子化学品再生处理以及绿色材料使用需求,不仅是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更是与自身绿色低碳生产、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电子化学品材料、半导体附属装备及核心零部件前期研发投入、产线建设投入较大;绿色厂务系统生产过程因建设周期需占用营运资金,行业普遍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以“致力于美好环境”为企业使命,持续秉持“行业延伸+产品延伸”的发展方针,锚定“为科技企业提供绿色服务,为绿色企业提供科技产品”的战略定位,长期服务众多行业知名企业,助力产业绿色生产,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历经多年产业深耕,积累了深厚的项目经验、赢得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并夯实了稳固的行业地位。目前公司业务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销售模式为直销方式,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政策,对资金需求量较高。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599.81万元,同比增长37.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44.23万元,同比增长26.96%,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良好。
当前,随着国内半导体行业的高景气度发展,特别是在国产替代和保障供应链安全的大趋势下,公司所处行业正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为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强化生产制造与客户产业集群的属地化配套,支持公司优化产品结构、保障订单交付,公司深度布局中国半导体产业集聚区,先后投资、建设国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总投资6亿元)、盛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相关资源化项目(总投资3亿元)、先进绿色装备生产项目(预估总投资4亿元)等项目。这些项目目前处于建设关键期,对于资金需求量大。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截至2023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经营计划,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研发创新、外延发展、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及提升股东的长期收益率等方面。
此外,公司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行动,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目前正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的预案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提供便利。
此外,公司将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公司将充分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采取的措施。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不含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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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于2024年1月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上述规划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下同)共-64,392,659.14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52,633,706.86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87,492.67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3,472,215.23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926,001.04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期末存货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3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1,758,952.28元,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955,444.01元,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803,508.2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439.27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439.27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薪酬12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明、许云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环境”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田新民先生、何芹女士、封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伟明先生、许云先生、聂磊先生、沈华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庆磊先生、周热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韩香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马振亮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限将于2024年4月21日满六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会
(一)非独立董事
1、张伟明先生:男,生于1980年,上海交通大学EMBA。2018年11月,入选“千帆行动”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新锐型”青年企业家序列。2001年5月至2005年2月,浙江绍兴新光暖通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9月至今,盛剑通风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8年4月,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3月至今,江苏盛剑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北京盛剑微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盛剑半导体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长、总经理。
2、许云先生:男,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1年12月,江苏兆胜空调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5年4月,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苏州璨宇光学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0年4月,盛剑机电工程部经理;2010年5月至2010年10月,昆山扬皓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主管;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盛剑机电工程部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盛剑有限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副总经理、电子工业事业部总经理、高纯再生事业部总经理。
3、聂磊先生:男,生于1989年,金融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助理;2015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上海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年8月至今,盛剑芯科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盛剑环境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会秘书。
4、沈华峰先生:男,生于1988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斯伦贝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赛伯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7年1月至今,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1年5月至今,盛剑环境董事。
(二)独立董事
1、田新民先生:男,生于1966年,博士、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少数民族联合会会长。
主要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领导力、创造力和高教管理研究。近年来共出版专著2本、教材3本,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多篇科研论文。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资助课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项目,并多次负责政府、企业及公共行政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2012年12月至今,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和副主任、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副会长。其他兼职有:上海市行为科学学会常务副会长与秘书长、中国领导力研究中心主任、全球劳动力管理学会特聘顾问、上海市教委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职业咨询师资格认证专家、上海市企业联合会民主管理专业委员会顾问等。
2019年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国务院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曾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014)、三次国务院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1994、2009、2019)、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2007)、二次获“上海市优秀社会科学学会工作者”称号(2007、2018),并于2009年10月前往北京参加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天安门国庆60周年阅兵观礼。
2、何芹女士: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生于1977年。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3年2月至2004年1月,浙江省温州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07年7月至2016年6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审计系讲师、副教授;2016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审计系副教授、教授;2022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
曾获校级优秀教学奖、教学成果奖、课程思政教学展示活动奖、立信奖教金等多个教学奖项,获上海市会计学会潘序伦中青年优秀论文、上海市审计学会优秀审计论文等多个科研奖项。
3、封薛明先生:男,生于1963年,理学硕士,毕业于日本中央大学研究生院物理专业。曾任半导体测试设备供应商爱德万测试(Advantest)集团销售副总裁,爱德万测试(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君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负责半导体方向投资。
二、监事会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1、刘庆磊先生:男,生于1983年,本科学历。2006年10月至2012年6月,盛剑通风品质管理经理;2012年7月至今,公司电子工业事业部工程部总监;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盛剑环境监事;2018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历任电子工业事业部工程部总监、现任新能源VOC事业部销售部总监。2021年5月至今,盛剑环境监事。
2、周热情先生:男,生于1965年,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3年8月,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主管。1996年2月至1998年2月,上海汽巴高桥(合资)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主管;1998年2月至2004年3月,上海浦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09年2月,上海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8月,北京江南装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上海科技投资公司投资二部副经理;2014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总经理、科技金融部总经理。现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总经理、科技金融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盛剑环境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
1、韩香云女士:女,生于1986年,本科学历,国际项目管理师。2008年4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胜利油田胜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煤化工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等公司,历任预算员、造价工程师、商务经理等职;2021年4月至今,盛剑环境合同商务总监。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至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明先生、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聂磊先生、财务负责人郁洪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至4月3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