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3,949,8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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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体外诊断产品的代理业务,并提供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公司始终坚持“以体外诊断仪器为引擎,体外诊断产品为核心,体外诊断产品+诊断服务协同发展”的战略,不断提升试剂、仪器、原料三大专业技术的创新能力及医学诊断服务及创新水平,积极推进主要产品线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以更好地满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断需求。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体外诊断试剂、体外诊断仪器及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
①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研发生产体外诊断仪器、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系统化专业能力,已完成从生物原材料、体外诊断产品到专业化检测服务的上下游产业链布局。公司产品线涵盖生化、化学发光、质谱、VAP/VLP血脂亚组分、血球、POCT、分子诊断、尿液等领域,产品种类丰富。同时公司与日立、罗氏、赛默飞等国际知名品牌形成战略合作,以更好地满足各级医疗机构、体检中心及独立医学实验室等客户的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国内已取得418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如无特别说明含一类,下同)、58项体外诊断仪器产品注册证。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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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
公司旗下10余家医学检验所可提供包括生化、免疫、质谱、微生物、细胞遗传、分子病理、基因检测、临床科研、药物研究等检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聚焦特检稳增长,大力发展三重四级杆质谱、微量元素质谱、VAP&VLP血脂亚组分等八大特检平台,贯彻落实生化、发光等自产产品替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提升医学诊断服务技术创新水平和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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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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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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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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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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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调整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倚天”)股权交易对价事项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姚丹华、高俊顺、许志良、陈敬、杭州昆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倚天共同签署了《关于〈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各方对关于杭州倚天原股东收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存货变现等做了约定。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41、2019-139、2020-007)。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协议约定的事项中,杭州倚天已收回相关款项金额为32,193.9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已收回28,779.21万元(占《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应收回应收账款的97.33%),其他应收款已收回3,414.73万元;存货账面余额21.73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5.84万元。鉴于姚丹华等人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杭州倚天相关款项如期收回,也未履行补足及收购义务,上述行为已违反了《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侵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挽回或减少公司损失,公司已就该事项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事项
2022年12月23日,邹炳德先生与陈朝红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邹炳德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陈朝红女士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149,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9.35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79,052,415.85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邹炳德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3月,邹炳德先生与陈朝红女士关于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陈朝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149,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2023-010)。
(三)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3年12月18日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6.13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9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共计增加股本95万股,公司总股本由38,299.9815万股变更为38,394.981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8,299.981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8,394.981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于2024年1月25日办妥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2023-085、2023-089、2023-090、2024-006、202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