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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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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11 公司简称:北方稀土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未出席董事情况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8,702,873.0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870,28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839,037,234.21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614,561,193.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4,952,308,626.81元,资本公积金11,459,705.56元。

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3,054,608.9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67%。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699,254,017.8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稀土行业整体运行情况。报告期,稀土产品市场供给稳中有增,稀土行业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需求拉动效应不足,以镨钕产品为代表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自年初以来持续震荡下行,全年均价同比降低。虽然稀土市场整体弱势运行,但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突破、科研成果转化、稀土元素应用领域拓展以及行业整合重组深入推进等共同作用下,我国稀土产业发展持续向好的趋势和前景未变。伴随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风电、节能家电等行业快速发展,稀土需求稳步提升,稀土行业进入新发展阶段。

报告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作出“要发挥好战略资源优势,加强战略资源的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加强能源资源的就地深加工,把战略资源产业发展好”重要指示,为在新起点上推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大战略机遇。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会议指出,稀土是战略性矿产资源。要统筹稀土资源勘探、开发利用与规范管理,统筹产学研用等各方面力量,积极推动新一代绿色高效采选冶技术研发应用,加大高端稀土新材料攻关和产业化进程,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等行为,着力推动稀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提出“研究支持创建稀土新材料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包头稀土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加强稀土等战略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内蒙古战略性矿产资源系统性勘查评价、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提升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高纯稀土金属、高性能稀土永磁、高性能抛光等高端稀土功能材料。扩大稀土催化材料在钢铁、水泥、玻璃、汽车、火电等行业应用。支持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依法合规建设面向全国的稀土产品交易中心,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稳定增长工作方案》,提出加强重点产品保供稳价。搭建上下游供需对接平台,引导有色金属资源开发和冶炼企业与下游用户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稳定铜、铝、锂等关键产品供应。科学调控稀土、钨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模,有效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工信部印发《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以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化升级为主线,围绕有色金属行业采选的本质安全与资源集约、冶炼的清洁环保与节能降耗、加工的质量稳定与柔性生产等实际需求,加快建立涵盖基础综合、装备与系统、智能工厂及评价等方面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促进有色金属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商务部会同科技部修订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规范技术出口管理,维护技术出口秩序,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维护国家经济技术权益。根据《目录》,“稀土萃取分离工艺技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的生产技术”“钐钴、钕铁硼、铈磁体制备技术”等技术被列入禁止出口部分;“离子型稀土矿山浸取工艺”“稀土-铁(Tb-Dy-Fe)超磁致伸缩单晶材料制备技术”“稀土萃取剂的合成工艺及配方”等技术被列入限制出口部分。

国家发改委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稀有稀土金属材料、催化材料属“鼓励类”;稀土采选、冶炼分离项目(符合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稀土企业集团项目除外)属“限制类”;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等6项属“淘汰类”。

三大国家级稀土新材料发展支撑平台陆续建成运行。一是工信部布局建设了稀土行业唯一国家“新材料重点平台(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正式授牌运营;二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稀土行业批复建设唯一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稀土),验收通过进入常态化运行;三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批准设立国家标准验证点(稀土新材料)。三大国家级平台的建成运行将有力支撑我国稀土新材料产业稳健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自然资源部开展卫片执法,重点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非法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行为。内蒙古、四川等主要稀土资源和产业集聚地出台政策大力支持稀土产业发展,促进稀土资源优势加快向产业优势转化,推动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主要稀土企业推进并购整合及合资合作进程,加快实施专业化整合,促进磁性材料等稀土下游应用领域扩能提产和创新发展,加快稀土资源循环再利用布局,提升产业链竞争优势和高质量发展水平。行业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报告期,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100余种、上千个规格。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公司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公司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如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等。

主要产品一览表

(二)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基地,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其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按照国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和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氯化物、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公司子公司加工回收的稀土废料,生产稀土产品。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同时发挥下属国贸公司以稀土贸易为核心的多元贸易业务增收创效。

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高值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独资设立、合资组建、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所属稀土功能材料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品,现拥有储氢材料一镍氢动力电池、磁性材料一稀土永磁电机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

公司以下属稀土院为核心,发挥各类科研平台的人才、技术和创新优势,为产业运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科研优势。公司通过坚持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成本管控、营销运作、科研支撑、管理协同、对标提升、资本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协同运营、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增值创效能力和经营质量,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公司依托科研创新等全产业链生产要素累积和进步,以各领域各环节创新驱动加快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坚持以新技术改造升级现有产业,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发展新动能、增长潜力和支撑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积极促进公司全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三)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近二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97亿元,同比减少10.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1亿元,同比减少60.38%。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等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臣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4一01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王臣因工作原因、董事瞿业栋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吴永钢、董事张庆峰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吴永钢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及摘要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8,702,873.0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870,28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839,037,234.21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614,561,193.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4,952,308,626.81元,资本公积金11,459,705.56元。

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3,054,608.9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67%。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4,699,254,017.87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是我国稀土大集团之一。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100余种、上千个规格。随着稀土行业下游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产业、工业电机、风电、氢能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稀土分离产品、功能材料需求增加,公司按照战略规划不断向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应用产品领域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价值创造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发展仍处于成长期。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采购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稀土精矿,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和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分离为单一或混合氯化稀土、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以委托加工的方式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产品。功能材料企业以公司生产的或者外购的原料生产钕铁硼速凝甩带片、抛光粉、储氢材料、催化剂等产品。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3年,受稀土行业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以稀土镨钕产品为代表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自年初以来持续震荡下行,全年均价同比降低,公司盈利能力下滑。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97亿元,同比减少10.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1亿元,同比减少60.38%。随着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增加,公司产销量增加,所需流动资金增加,同时公司拟进行的基建技改投资和对外合资合作所需资金较多,公司投资不超过779,928.98万元建设“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资金需求增加。

因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资金需求增加,将推升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为提升抗风险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制定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该项目可有效提高稀土资源集约高效、低碳环保利用水平,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稀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及整体市值,为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同时,公司拟以留存收益和对外融资的方式满足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和合资合作所需的资金需求。

3.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披露现金分红分段统计结果,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抓生产、提质量,进一步提升协同提产能力,深化对标升级和降本增效;强营销、拓市场,灵活调整营销模式,加强市场研判预判,提升营销创收水平;突出资源掌控、产业引领、创新驱动和价值创造,强化经营管理,深化国企改革,提升质量效益,推动转型升级,提高运行效率,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提升现金分红水平,为投资者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公司通过查验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了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臣、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臣、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4年度,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及合资合作等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20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融资对象包括金融机构、法人单位、个人,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为加强公司筹融资业务管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制定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时点余额,不包括融资保证金)分配明细。

公司拟在2024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中设立额度为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储备池”,用于为公司新成立子公司及公司现有子公司追加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策“综合授信额度储备池”额度的使用以及公司各单位之间综合授信额度的调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团队2024年度及任期(2024-2026)制契约化考核评价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委员张庆峰回避了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臣、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基数核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报告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通过《2024年度对外捐赠计划》;

为充分体现国有企业责任担当,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做好对外捐赠工作,公司依据所属分、子公司捐赠支出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拟定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计划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策及办理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计划额度内的具体捐赠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六)、(七)、(八)、(十)、(十一)、(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稀土精矿及能源动力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北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增加公司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公司产能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存款利息收入,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矿业)、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西创)、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花公司)、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根据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对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王臣、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子公司前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公司及子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孟繁英

注册资本:1642697.7111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旅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矿石、石灰石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钢铁产品、稀土产品、白灰产品销售;群众文化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除外)、普通货运;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无损检测;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售电业务。

关联关系:包钢(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昭

注册资本:4540494.2248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选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保书

注册资本:18485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16号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加工经营;固体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综合评价;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矿产品、钢材、食品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矿产品、钢材、废钢、建材、木材、工程机械、工矿设备、稀土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耐火材料、食品的销售;旅游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四)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邹彦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38号华和园9号楼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制造及检修、安装、电气机械制造、金属制品制造、仓储、综合开发利用冶金渣、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技术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策划服务、企业营销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五)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三八路111号(包钢新闻中心)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销;专业设计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林业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食品销售;演出场所经营;电影放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住宿服务;洗浴服务;停车场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六)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哲

注册资本:64354.201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环保楼三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深遣);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皮料和碎码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肥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装卸搬运;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胎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七)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国龙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810室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八)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32号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

关联关系:安泰北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刘义先生过去12个月内兼任安泰北方副董事长,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稀土精矿定价方法及价格调整机制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能源动力供应价格、尾渣交易价格按照协议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以上关联交易以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交易发生时签订具体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稀土精矿及能源动力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安泰北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增加公司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公司产能优势,提升公司经营绩效;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存款利息收入,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包钢股份、包钢矿业、包钢西创、铁花公司、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除第3、7、11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4月8日、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1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电子邮件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 系 人:郭剑 李学峰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传 真:0472-2207788

电子邮箱:cnre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备注: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委托人应当按照附件2所示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根据所持股份数在“投票数”栏内填入投票股数,若平均投向各候选人,则在“投票数”栏目内划“○”;

3.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3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本次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选董事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1.0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就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300票为限,对议案1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3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