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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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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适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关联交易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适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适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适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适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 报备文件

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4一010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85,980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已提供尚在担保期限内的存量担保金额),其中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35,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32,000万元。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8,9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85,980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已提供尚在担保期限内的存量担保金额),其中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35,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32,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以上担保均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 1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35号11楼

法定代表人:阮国强

经营范围: 环境综合保护及治理;湖泊河流的整治;给排水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及相关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环卫技术开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河道保洁、治理及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垃圾清运。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海云环保的资产总额为496,520.74万元,负债总额为291,728.25万元,净资产为204,792.4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40,4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9,718.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75%;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528.09万元,净利润16,090.11万元(以上数据为合并范围)。

2、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08月30日

注册资本: 壹亿捌仟零伍拾万元整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金牛路39号

法定代表人:黄国贤

经营范围: 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水、污水综合治理;给排水基础设施、污水综合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紫光水务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紫光水务的资产总额为 61,398.97 万元,负债总额为33,123.49万元,净资产为28,275.4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2,8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564.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95%;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86.05万元,净利润4,532.90万元。

3、海宁长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 12,46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王蒋埭101号-1

法定代表人:孙文雄

经营范围: 自来水处理及市政供水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长河水务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河水务的资产总额为45,853.24万元,负债总额为20,257.78万元,净资产为25,595.4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1,916.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801.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18%;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07.57万元,净利润4,031.38万元。

4、海宁市天源给排水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月5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海洲街道新苑路281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给排水管道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均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给排(污)水成套设备、环保设备、水暖管道零件、陶瓷制品、低压电器、建材批发、零售;雨水、污水管网维护保养;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公厕保洁;固体废物收集、清运、回收、处理(不含危险废物);建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机械的委托加工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天源给排水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源给排水的资产总额为111,597.72 万元,负债总额为92,500.94万元,净资产为19,096.7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2,500.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89%;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222.29万元,净利润4,008.47万元。

5、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2亿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经济开发区丹梅路3-1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峻

经营范围: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暖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光耀热电55%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光耀热电的资产总额为52,151.34万元,负债总额为43,887.00万元,净资产为8,264.4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2,6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305.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15%;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656.52万元,净利润-6,349.56万元。

6、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11-15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918号

法定代表人:冯国强

经营范围:按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污泥处理与处置设施运营、水处理、空气污染治理、噪声治理、垃圾处理的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采矿设备、净化设备、给水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以上产品不含专项审批产品);防腐涂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施工,购销环保产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橡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剧毒品);会议服务、旅馆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北方环保公司9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北方环保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1,854.92万元,负债总额为39125.25万元,净资产为 42,729.67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2,619.9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9,850.9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80%;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385.64万元,净利润 3,610.27 万元。(以上数据为合并范围)

7、浙江启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 3.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祝金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启潮生物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启潮生物尚未开展相关业务。

8、浙江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万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利群村友谊组26号

法定代表人:颜晓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蔬菜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水产品零售;土石方工程施工;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绿洲环保公司公司51%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绿洲环保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5,993.0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462.52 万元,净资产为 4,530.48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492.0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67%;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54.30 万元,净利润98.33万元。

9、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柳沟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施文惠

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包含为企业提供固废处理技术咨询服务);危险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包括环保设备研制开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酒泉惠茂公司公司8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4,970.95万元,负债总额为18,087.07万元,净资产为6,883.8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57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62.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43%;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43.74万元,净利润-529.48万元。

10、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4.9.8

注册资本:13369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兴路1号

法定代表人:黄国贤

经营范围: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水、污水综合治理;污泥的清运、处置、销售;给排水基础设施、污水综合治理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紫薇水务公司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66,110.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30,453.08 万元,净资产为 35,657.2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6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593.0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06%;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89.79 万元,净利润 3,910.03 万。

11、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祥虹路80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金豪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紫伊环保公司公司51%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960.20万元,负债总额为5,012.11万元,净资产为1,948.0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3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06.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01%;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65.68万元,净利润-92.35万元。

12、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9月08日

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阳市丹北镇胡高路倪山村

法定代表人:李建博

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废物利用技术的研发,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普通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废物填埋、焚烧处置,废物检验检测,化工设备清洗服务,工业废物处置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弘成环保公司公司9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31,466.96 万元,负债总额为 8,539.37 万元,净资产为 22,927.5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687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677.2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14%;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400.25 万元,净利润 661.04 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时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与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

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0 万元。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

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

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

为259,036万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08%;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5,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19%。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报备文件:

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证券代码:600796 编号:临2024-011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75万元(含税,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选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选聘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公司作为海宁市国有企业,已连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超过8年,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备忘录》的统筹安排,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平稳过渡,2024年度暂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选聘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报备文件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4一013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420,64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4元,共计募集资金35,625.73万元,扣除承销费2,607.02万元(扣除增值税147.57万元,对应发行费用为2,459.4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018.7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86.9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2,479.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2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

[注2]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剩余账户余额全部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经济效益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钱江生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钱江生化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4一015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和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报备文件

1、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十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编号: 临2024一016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修订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同步修订现行的《公司章程》及附件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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