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7日和12月25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资金用途为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购置及工程建设资金等。
前述授信额度可能存在提供担保的情况,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控股/全资子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银行等机构授信批复为准。同时,以上授信可能也存在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附属公司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以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贷款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申请授信额度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授信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接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林丰”)通知,广元林丰拟向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3年,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广元林丰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18亿元范围内,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授权事项。被担保人广元林丰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MA686CT21D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4日
注册资金: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郭庆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铝锭(液)、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广元林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林丰铝电的控股子公司,林丰铝电持有其60%的股权。广元林丰的其他股东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同圣国创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20%,以上两名股东对广元林丰出资按8%/年的固定收益分红,资金使用期限为5年,5年期满后退出。该两股东持有的广元林丰合计40%的股权收益及表决权仍全部由林丰铝电享有。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元林丰资产总额为308,557.83万元,负债总额为99,398.62万元,净资产为209,159.20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66,944.90万元,净利润为48,272.6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元林丰资产总额为351,609.31万元,负债总额为74,969.28万元,净资产为276,640.03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93,034.50万元,净利润为67,480.8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授信有利于充实广元林丰资金实力,满足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给公司和广元林丰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与控股/全资子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为48.0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3.77亿元,该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0.07%;公司为控股/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2.70亿元,该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28%。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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