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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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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召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地点授权公司董事会另行发布召集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1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

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单详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18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伊泰能源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在商业承兑汇票流转过程中,为了降低财务费用,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商业信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持票人办理票据融资业务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7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2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4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5亿元。该担保行为仅发生在开展票据融资业务时,为融资票据到期兑付提供担保,不对持票人自身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说明:

1.实际执行过程中,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如在年中有新增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三)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海伊泰东虹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长期发展,各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34.06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34.0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63.92亿元的50.45%和50.45%。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无。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梅腊梅,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左丽志,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以下处罚: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期审计费用为37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为37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威女士主持。公司现有监事6名,出席监事6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的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0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169,851,064.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29,267,7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57,560,669.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含2023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98.56%(不含已实施的H股回购金额)。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同时考虑股东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0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的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九届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方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B股)上限进行预计的议案》,并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部分关联交易上限进行了补充预计。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之间的差异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上接2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