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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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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大会召集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玉昆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68,549,16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1.901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4,7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280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3,839,16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5.6211%。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3,391,16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1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657,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8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733,2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552%。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会议选举相关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50,741,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68,549,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0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68,549,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9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玉达先生、王咸车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刘玉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2、选举王咸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3、选举徐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4、选举赵双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5、选举唐燕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6、选举龙伟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选举黄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2、选举薛俊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3、选举郭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陆立英女士、邓碧茵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选举陆立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0,222,83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853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2、选举邓碧茵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7,690,96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8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2,532,965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9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孙立、敖菁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8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经全体与会监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职工监事赵文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赵文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委任终身名誉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8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名。经全体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刘玉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玉达(主任委员)、王咸车、徐彬、赵双双、龙伟胜

2、审计委员会:黄蔚(主任委员)、郭志明、唐燕妮

3、提名委员会:薛俊东(主任委员)、黄蔚、刘玉达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志明(主任委员)、薛俊东、赵双双

(三)审议通过《关于委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创始人赵玉昆先生对公司的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同意委任赵玉昆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终身名誉董事长”是公司表达敬意和尊重的最高荣誉称号,其并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赵玉昆先生作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可列席董事会,其将在公司转型升级、管理优化、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刘玉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裁刘玉达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王咸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裁刘玉达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同意聘任尤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龙伟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委任终身名誉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委任终身名誉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联会会员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于2024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委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会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刘玉达先生(董事长)、王咸车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

2、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黄蔚先生、郭志明先生

以上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玉达先生(主任委员)、王咸车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龙伟胜先生

2、审计委员会:黄蔚先生(主任委员)、郭志明先生、唐燕妮女士

3、提名委员会:薛俊东先生(主任委员)、黄蔚先生、刘玉达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志明先生(主任委员)、薛俊东先生、赵双双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陆立英女士、邓碧茵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赵文丽女士(监事会主席)

以上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联会会员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决议,选举赵文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简历详见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委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赵玉昆先生为公司创始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成功带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公司负责人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关键重要作用,为公司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起,赵玉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玉昆先生为公司的创建和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致以崇高敬意。

基于赵玉昆先生对公司的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委任赵玉昆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终身名誉董事长”是公司表达敬意和尊重的最高荣誉称号,其并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赵玉昆先生作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可列席董事会,其将在公司转型升级、管理优化、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裁:刘玉达先生

2、副总裁:王咸车先生

3、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尤佳女士

4、董事会秘书:龙伟胜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名,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龙伟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传真:0760-88266385

电子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玉昆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赵玉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5%,其离任后,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盛红先生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盛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文丽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天合(宁波)电子紧固装置有限公司人事专员,AVL李斯特人力资源经理,美卓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经理,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全球人力资源总监、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赵文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玉达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天合(宁波)汽车电子紧固装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功能件事业部总裁及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宁波市青年联合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玉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咸车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北省咸宁地区水泥厂财务科会计、副科长,武汉铝材厂企管办主任、副厂长,咸宁市皮鞋皮件厂财务科科长,中山富亨制衣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中山市石岐衡器厂会计师、企管办主任、厂长助理,1999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公司子公司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公司子公司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4,152,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咸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尤佳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持有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及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2007年参加工作,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咨询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上海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宁波盛世鸿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锎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尤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龙伟胜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山钟意制漆厂有限公司销售员、总经办主任,中山市健威五金电器厂总助,中山崇高玩具制品厂有限公司体系部主管、系统经理、总经理助理、厂长,2012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龙伟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