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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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慎核查,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该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执行情况予以确认,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年初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价,单位: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业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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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业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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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赁(出租)业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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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赁(承租)业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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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租赁(承租)业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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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受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市场便利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在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存在着若干日常关联交易。
该等交易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发挥了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互利效应,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公司在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准则》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采购/承租业务金额为301999.03万元(不含税价);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出售/出租业务金额为473826.51万元(不含税价)。具体情况如下:
1、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均为不含税价,单位:万元)
(1)采购/承租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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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出租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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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47家。
(一)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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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相关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同时,相关关联方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能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都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恶意拖欠的情况。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确保了除控股股东之外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授权
为确保前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潞安化工集团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同主体之间的同类型交易在股东大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据实际执行情况予以调整。
六、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事项和2024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地理运输、服务成本、品质保证等市场客观条件,遵循市场化原则,双方平等协商、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绩效提升均有较大促进作用,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7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充分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3〕6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备案变更等具体事宜。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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