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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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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6版)

本章程全部条款中“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修改条款。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爱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普洲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10.0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尹巍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春辉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审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经查阅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材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我们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10万元;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2023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聘期均为一年。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以其专业、专注的服务提升了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该报告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23.5亿元,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66.67%)和我公司(占比33.33%)共同出资设立。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与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展和加强公司所享有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质量,我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项金融服务协议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介绍

关联公司名称: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长治市城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爱斌

注册资本:23.5亿元

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开展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826,375万元,资产净额 377,946万元,营业收入87,312万元,净利润32,825万元。

截止2024年3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781,551万元,资产净额380,330万元,营业收入16,337万元,净利润 4,415万元。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执行期间,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办理结算业务。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收款和付款服务以及我公司与潞安化工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结算业务免收手续费。

2、办理存款业务。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我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协议期间,如我公司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双方协商对最高存款余额进行适当调整。我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

3、办理信贷业务。我公司可以向财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最终额度以财务公司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但日均授信额度使用不超过110亿元。我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4、办理票据业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手续费与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费率及利率水平。

5、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手续费率不超过千分之1.5。

6、办理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同类同期服务的收费标准。

7、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

在上述金融服务事项范围内,公司可与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事项,但单项服务事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利息、手续等服务费用达到公司《关联交易准则》制度规定标准的,需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同时,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财务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按照协议向我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涉及《关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认真审阅,并进行详尽沟通咨询,我们认为: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程序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风险预防处置预案、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年审会计师针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专项说明,内容谨慎客观、防范措施得当、预案把控得力,切实保障了公司权益。

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程序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风险预防处置预案、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年审会计师针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专项说明,内容谨慎客观、防范措施得当、预案把控得力,切实保障了公司权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关煤业拟购买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产能指标30万吨/年,用于核增产能置换,交易费用约6750万元。黑龙煤业拟购买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产能指标30万吨/年,用于核增产能置换,交易费用约6750万元。慈林山煤矿拟购买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产能指标60万吨/年,用于核增产能置换,交易费用约1347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其他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0 次,累计金额为 0;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 0 次,累计金额为 0。

●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煤炭产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优质优势矿井先进产能,实现矿井集约高效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拟抢抓能源保供政策机遇,加快所属矿井产能核增工作。

一、产能核增情况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关煤业)、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煤业)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慈林山煤矿(以下简称慈林山煤矿),上述三座煤矿取得山西省能源局核定生产能力的相关批复文件,同意核增生产能力,具体如下:

1、黑龙关煤业生产能力由90万吨/年核增至120万吨/年。

2、黑龙煤业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核增至150万吨/年。

3、慈林山煤矿生产能力由60万吨/年核增至120万吨/年。

二、产能置换情况

为加快推进矿井产能核增手续办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关于煤炭产能置换的相关政策,公司上述3家子公司拟购买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2座煤矿产能置换指标合计120万吨/年。具体如下:

1、黑龙关煤业拟购买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产能指标30万吨/年,用于核增产能置换,交易费用约6750万元。

2、黑龙煤业拟购买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产能指标30万吨/年,用于核增产能置换,交易费用约6750万元。

3、慈林山煤矿拟购买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产能指标60万吨/年,用于核增产能置换,交易费用约13474万元。

三、关联方情况介绍

1、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乐平镇下秦山村

企业性质:国企

成立日期:2006年01月06日

注册资本:123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白志鹏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销售;洗选厂外购煤加工;煤炭洗选加工;矿用设备租赁;矿井材料销售;废旧物资销售:电力供应: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

注册地址:阳泉市平定县贵石沟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03月13日

注册资本: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中奎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限贵石沟井、五林井);自有房屋场地及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山西省行业政策和国有资产交易管理规定,上述拟置换产能指标的两座矿井分别对拥有的产能指标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格参考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同类产能指标挂牌价格。上述交易最终价格将依据经备案的资产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协议确定。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鉴于黑龙关煤业、黑龙煤业和慈林山煤矿为公司所属煤矿,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均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煤矿,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此次购买煤炭产能置换指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经核查,此次交易中所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煤炭产能全部获得相关部门批复。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完成产能置换指标购买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煤炭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煤炭主业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项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煤炭生产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煤炭主业,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同意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执行此项关联交易。审核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财务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要求,遵循公平合理、平等协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增加公司煤炭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二○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二○二三年度武惠忠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二○二三年度李清廉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四)《二○二三年度赵利新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五)《二○二三年度刘渊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六)《二○二三年度张志敏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七)《二○二三年度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审议《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三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2号《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3号《关于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4号《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5号《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核候选人资格并审议通过。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七)《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6号《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4名非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7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十九)《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8号《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19号《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0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1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

(二十三)《关于续聘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2号《关于续聘二○二四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六)《关于审议公司<二○二三年度企业ESG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十七)《关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3号《关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八)关于审议公司《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九)关于审议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4号《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煤炭产能置换指标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审核通过和第七届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二)《关于召开二○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025号《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8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753,349,218.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2,159.85万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拟定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8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753,349,218.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等方面因素,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将进一步监督公司履行相应的后续决策和披露程序。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本着谨慎性原则,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根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对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1、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66,833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46,293万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50,387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049万元;核销7,247万元;因法院已受理长泰永诚工贸公司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已接管,减少2,895万元。

2、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37,418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23,404万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17,238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7,163万元;因法院已受理长泰永诚工贸公司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已接管,减少998万元。

3、期末合同资产余额3,345万元,按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29万元。期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76万元,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3万元。

4、期末存货余额124,331万元,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确定方法潞安焦化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02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48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74万元,因法院已受理长泰永诚工贸公司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已接管,减少20万元。

5、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38,113万元。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97万元,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同时转销相应前期计提的减值准备14万元。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42,095万元。

6、期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9,928万元。本期未变动,期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9,928万元。

7、期初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11,917万元。本期未变动,期末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11,91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7,936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7,936万元。

三、独立董事关于确认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定的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能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须重新进行选举。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志清先生、韩玉明先生、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和刘进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审核推荐,董事会拟提名刘渊先生、张志敏女士和杨瑞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股东推荐方式和职工民主选举方式,共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七名监事人选,其中:经股东分别推荐,提名丁东先生、朱冰女士、孙素宾先生和李冰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人选。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方式,提名张国印先生、常来保先生和芦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上述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下转2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