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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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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002 公司简称:晋亿实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6,739,920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95,673,992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紧固件行业:

紧固件是紧固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或构件)紧固连接成为一件整体时所采用的一类机械零件的总称,是应用最广泛的机械基础件,在全球工业体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广泛应用于汽车、能源、电子、电器、机械等行业,紧固件品种规格繁多,性能用途各异。随着汽车、机械、轨道交通、能源电力等行业下游领域规模快速扩张,对紧固件需求持续增长,产品种类持续增加,进而带动了我国紧固件行业的发展。虽然我国紧固件产业整体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目前国内紧固件市场参与生产企业众多且市场集中度比较低,市场竞争激烈。

2023年度,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外部环境等因素导致紧固件外需下滑,2023年中国紧固件出口数量为4,978,819吨,相比2022年同期减少了30吨,2023年中国紧固件出口金额为1,110,530.30万美元,相比2022年同期下降16.8%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我国是全球第一大紧固件生产国,但国内紧固件市场参与生产的大型企业较少,小规模企业较多,由于小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较弱,缺少专业技术人才,技术实力薄弱,生产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以生产中、低端产品为主,导致低端紧固件市场同质化严重、产能过剩,只能靠低质、低价销售,部分市场无序竞争,市场竞争加剧,而高端紧固件却供不应求,长期依赖进口。少量头部企业通过长期积累核心技术、积极建设品牌影响力,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有效提高产品品质,缩小与国际市场的差距,保持紧固件行业朝着高端、高质量发展的步伐。

中国紧固件行业目前产品结构调整方向日益明确,行业内高端紧固件产品将会快速发展,产品附加值将会快速提升,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海外市场的开拓也会进一步促进我国紧固件行业出口贸易的发展。

铁路扣件行业: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公司的铁路扣件产品主要供应国内高速铁路等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是轨道交通建设所需的关键零部件,为适应不同类型的使用要求及使用环境进行定制生产,对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等多项指标都有很高的要求,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及技术性,相关产品需要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该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行业技术要求和进入门槛相对较高,专业生产企业较少。我国铁路总通车里程较长,新增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加,随着新增线路及运能提升带来的机车需求和铁路铺轨需求的增加,为铁路扣件市场注入持续增长的动力,铁路扣件市场逐步发展给公司带来了稳定的发展空间。2023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45亿元,同比增长7.5%,投产新线3637公里,其中高铁2776公里,圆满完成了年度铁路建设任务。“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中的铁路项目有序推进。聚焦“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实施24个联网、补网、强链项目。丽香、成兰、贵南等34个项目建成投产,广州白云站、南昌东站、福州南站等102座客站投入运营,112个在建项目有序推进。截至2023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9万公里,其中高铁4.5万公里。2024年,国铁集团将继续高质量推进国家重点工程,目标投产新线1000公里以上(数据来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紧固件行业龙头企业,是全球最大的紧固件制造厂商之一,生产国标(GB)、美标(ANSI)、德标(DIN)、意标(UNI)、日标(JIS)、国际标准(ISO)等各类高品质螺栓、螺母、螺钉、精线及非标准特殊紧固件,产品覆盖众多领域,拥有行业内领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了市场广泛认可,同时公司是铁路扣件系统的集成供应商,扣件系统产品种类齐全,是国内唯一一家能够自主生产制造全套时速250公里和350公里高铁扣配件及整件产品的企业,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竞争力及知名度。

(1)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紧固件的研究和开发,生产销售各类紧固件、铁道扣件、五金制品、精线、自动化仓储设备等产品。

(2)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经使用部门申请后由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公司根据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在原材料采购、外购外协和委托服务等方面制定了供应商选择方式、评价标准和控制方法,确保采购物品满足公司要求。采购部对选出的供应商进行评价验证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采购部会同品保部、制造部和物料管制中心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和质量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期,对于有重大异常情况发生的供应商则及时进行调整采购计划。公司启用ERP供应商协同平台,采用数据分析,采购部根据实际需求预测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并不断优化。根据生产现场使用量设定采购的库存控制量,根据生产计划,每种原辅材料在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

生产模式:采用按计划生产和按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对于内销标准件,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以及客户的需求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部分标准件提前生产、备货。对于内销非标准件,在与客户签订购货合同后,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对于外销产品,以订单生产为主,根据交货期以及规模生产的考虑,安排生产计划。铁路扣件产品按客户合同,在驻场监造监管下生产,同时保持合理的安全库存,以备铁路客户要求的紧急发货,再根据客户需求状况调整生产进度。

销售模式:紧固件产品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一方面充分利用公司资源开发、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各行业大型企业;另一方面通过子公司和经销商服务各个区域,服务零散客户,推广晋亿品牌。铁道扣件销售主要通过各商务平台竞价投标出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4,182,531.10元,同比减少14.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85,554.96元,同比下降116.7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5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欧元程先生、薛玲女士、张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董事蔡晋彰先生、蔡林玉华女士、欧元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6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1年:签署新凤鸣、华统股份、华康股份、和仁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一鸣食品、华康股份、可靠股份、松霖科技、华星创业、和仁科技、华统股份、士兰微、新凤鸣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新凤鸣、华统股份、可靠股份、和仁科技、士兰微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3年:签署晋亿实业、宝立食品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签署若羽臣、南网能源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若羽臣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浩云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天奈科技、新澳股份、晋亿实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含税),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历年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96.54万份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6.54万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1月22日至2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意见或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孙玲玲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事宜,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45.20万份,行权价格为5.40元/份,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5.40万股,授予价格为2.70元/股。

7、2022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0.62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0、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8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11、2022年12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至公示期已满未收到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22年1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8,88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2日注销。

1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3年6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48.03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5、2023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23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53.3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8月21日注销。

16、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注销

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行权的股票不做处理,已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其余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行权的股票不做处理,已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68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2、因激励对象当选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担任监事、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的职务,则担任前已行权的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当选公司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8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3、因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在公司任职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而与公司解除或终止雇佣关系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其余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36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4、因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且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第八章一(一)情形),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62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6人)第三个行权期对应不得行权的86.8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96.54万份。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68万份股票期权;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当选公司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8万份股票期权;鉴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36万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62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6人)第三个行权期对应不得行权的86.82万份股票期权,上述合计注销股票期权96.54万份。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29.92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5元/股调整为2.55元/股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65元/股调整为2.55元/股,并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9.9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年1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1月22日至2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意见或异议。2021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孙玲玲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事宜,2021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宜。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45.20万份,行权价格为5.40元/份,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5.40万股,授予价格为2.70元/股。

7、2022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年6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0.62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0、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8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11、2022年12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至公示期已满未收到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22年1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8,88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2日注销。

1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3年6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48.03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15、2023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至公示期满未收到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2023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253.3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8月21注销。

16、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

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保留,其余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激励对象当选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担任监事、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职务,则担任前已解除限售的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当选公司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4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因激励对象退休不再在公司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而与公司解除或终止雇佣关系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保留,其余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99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4)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且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第八章一(一)情形),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66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6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2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9.92万股。

2、调整回购价格的具体情况及本次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0元/股调整为2.65元/股。

公司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59,273,1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927,312元。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7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由2.65元/股调整为2.55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于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2.55元/股;对于激励对象被动离职的情形,回购价格为2.55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激励对象当选公司监事的情形,回购价格为2.5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对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情形,回购价格为2.5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实施时,如遇需要对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事项,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586.2960万元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29.92万股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66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当选公司监事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4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99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6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6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8.83万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9.9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和监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绩情况,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二、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在公司所属的具体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2、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

至2024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0573-84185001-105

传 真:0573-84098111

联系人:郎先生 朱先生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2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