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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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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中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协商各基金托管人同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2只基金中基金(以下简称“FOF基金”)就可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内容。本次修订自2024年4月24日起生效。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FOF基金范围

二、修订FOF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及投资策略

在FOF基金的投资范围中明确了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包括“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新增“公募REITs投资策略”如下: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三、FOF基金投资公募REITs的风险揭示

FOF基金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终止上市风险。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五)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六)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REITs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可能受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所在行业情况、市场情绪及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此外,公募REITs还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由于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七)公募REITs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四、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FOF基金参与公募REITs投资事项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4年4月24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更新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更新后的文件。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公募REITs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FOF基金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公募REITs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公募REITs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变更风险等。具体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上述FOF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4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4年第1季度报告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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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