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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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车柯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聘任车柯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钱本成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聘任钱本成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车柯、钱本成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柯先生、钱本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车柯先生、钱本成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胜任相关的工作职责,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车柯先生简历

车柯,男,1975年10月出生。香港科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士。曾任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华南区市场总监及深圳区总经理、中科移动电子商务公司总经理、成都兴洲数字电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哈尔滨有限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钱本成先生简历

钱本成,男,1972年1月出生。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学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浙江华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卓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2024年4月16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预计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前后的营业收入约为7,290万元;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000万元左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立案调查未结案的风险提示。

2021年8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华夏”)、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成志”)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尚未结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1.53%,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的风险提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意见尚不确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9,350万元。

2、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7,290万元。

3、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000万元左右,为负值。

4、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000万元左右,为负值。

如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和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其他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立案调查未结案的风险提示

2021年8月17日,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与国信华夏信息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华夏”)、浙江国信成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成志”)签署《关于公司股份收购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未按预期推进,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富润集团于2021年6月开始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并于2021年8月17日与国信华夏、国信成志签署《收购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富润集团累计收到约1.7亿元股份转让款,约占上述转让价款总额的43%,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富润集团将在收到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70%以后,与国信成志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国信成志未依据《收购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控股股东富润集团股份转让事项未能按预期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九条,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目前公司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尚未结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52.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4%,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1.53%,占公司总股本的17.84%。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风险可控,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的风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意见尚不确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提示

2023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停止传统互联网营销业务,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同时受行业经营环境的持续不利影响,导致与客户沟通受阻,且部分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不佳,应收账款催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公司面临部分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测算,目前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