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5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具体制度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2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
至2024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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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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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4年5月8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5月9日9: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2-63497711-836
联系传真:0512-63497733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邮政编码:215200
电子邮箱:ir@cogrian.cn
(二)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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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柳新仁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梅华先生担任,与王德瑞先生(主任委员)、贝政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9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4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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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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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本次额度生效后,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相应失效。
三、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禾食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佳禾食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苏州市吴江区迎燕东路70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月军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3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0,673,379.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264,00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648,879.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32%。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64,001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4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总所和所有分所。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为1,836.89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15人)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925.73万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948.80万元,前期已经支付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3.07万元)后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42,085.5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开立南通佳之味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具体事宜。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玛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因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另行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玛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报告期内,公司“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已经结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转至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已经结项,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84.24元转至募投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专户进行使用,并为“年产十二万吨植脂末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设备。具体内容见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4)00231号),会计师认为:佳禾食品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佳禾食品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禾食品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6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柳新仁、柳新荣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此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全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包括与关联人及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主体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植本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柳新仁先生担任北京植本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因此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一果荃健康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柳新仁先生担任一果荃健康科技(海南)有限公司董事,因此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上海醒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柳新荣先生实际控制的西藏五色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上海醒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控股比例80%,因此该公司是本公司关联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禾食品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佳禾食品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7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金猫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猫咖啡”)、上海蓝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蛙”)、井冈山市红益鑫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益鑫”)、海南蓝蛙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蓝蛙”)、上海佳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4年度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9,000万元的担保。其中,本次拟新增为金猫咖啡提供担保最高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为金猫咖啡提供担保金额2,000万元;本次拟新增为上海蓝蛙提供担保最高4,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为上海蓝蛙提供担保金额4,000万元;本次拟新增为海南蓝蛙提供担保最高5,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为海南蓝蛙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本次拟新增为佳禾科技提供担保最高1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为佳禾科技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本次拟新增为红益鑫提供担保最高2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为红益鑫提供担保余额16,800万元。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佳禾科技、上海蓝蛙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新增为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9,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对金猫咖啡、上海蓝蛙及红益鑫授权的未使用额度作废。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注:海南蓝蛙成立于2024年1月2日,暂无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数据。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佳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7AN5YX4Q
2、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1015号一层
4、法定代表人:柳新荣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8日
7、经营范围: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信用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上海蓝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C86410
2、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8633弄41号326室
4、法定代表人:金伟
5、注册资本:2,222.2222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年11月9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上海蓝蛙90%股份,金伟持有上海蓝蛙10%股份。
9、信用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下转2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