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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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4- 029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6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原公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 月1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6、议案7、议案 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6、议案 7和议案1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更正后: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 月16 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议案10、议案 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7、议案 10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13 股东陈良琴先生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4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6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 号月湖金汇大厦20 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

至2024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