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7版)
(上接97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9,127,388.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6,870,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292,898.2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应收账款等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事项的说明
1、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应收票据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备金额52,133,259.80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 46,205,168.02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447,090.2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 105,785,518.1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董事会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晓亮、魏文光、魏立军、张凤山、孙曰平、任英祥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寇祥河、田国兴、戚永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候选人就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亮先生、魏文光先生、魏立军先生、张凤山先生、孙曰平先生、任英祥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个人简历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晓亮先生、魏文光先生、魏立军先生、张凤山先生、孙曰平先生、任英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寇祥河先生、田国兴先生、戚永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个人简历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公司董事,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寇祥河先生、田国兴先生、戚永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亮,男,1979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销售部北京分公司副经理,原料供应公司经理,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晓亮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系父子关系、与监事会主席李艳女士系姐弟关系,同时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晓亮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960股股份。
魏文光,男,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政工师,助理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秘书、团委书记、总裁办主任、行政部长、招标采购公司总经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魏文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文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960股股份。
魏立军,男,1970年7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项目设备部副部长、东营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部长、项目部副总经理、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魏立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立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960股股份。
张凤山,男,1974年11月生,中国国籍,博士,历任公司技术中心检验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张凤山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凤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960股股份。
孙曰平,男,1968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华泰股份车间工段长、车间主任,日照华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日照华泰董事长。
孙曰平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曰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2,640股股份。
任英祥,男,1983年9月生,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科长、证券部副科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副部长、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任英祥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英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寇祥河,男,1974年1月生,山东莒南人,注册会计师、博士,历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助理讲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北京双龙鑫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天扬投资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投资经理、深圳市鸿翔盈富股权投资基金总裁、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执行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寇祥河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寇祥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田国兴,男,1967年7月生,河南兰考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法学硕士生导师,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历任法学系主任、支部书记书记,兼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律顾问。现任东营市法学会副会长、东营仲裁委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田国兴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国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戚永宜,男,1960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1月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轻化工一系制浆造纸专业;原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技术总监;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常务委员;中国造纸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造纸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上海市造纸协会理事、上海市烟草协会副理事长。从事制浆造纸工程设计、咨询工作40余年,是首届全国轻工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获得2012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8年1月在上海市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当选为政协委员,2019年被增补为上海市政协常委;2014年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科技创新带头人”,2003年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曾担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司轻纺工业专家、中国轻工集团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造纸装备发展论坛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造纸协会第二届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造纸杂志社编辑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第一届专家学术委员会专家等。
戚永宜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戚永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泰股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 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采用追溯法调整2023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新旧衔接的相关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7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最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9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决定,王翠珍、马厚悦、黄鹏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其生效时间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生效时间一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翠珍,女,1975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生产总统计、财务计划核算员、考核部统计核算员、统计科副科长、统计科科长、财务计划监督管理部副部长、股份公司综合办主任、公司统计监督负责人、副总统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会、副总统计师。
王翠珍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翠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马厚悦,男,1975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副科长、环保科副科长、科长、生产技术部部长、生产技术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马厚悦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厚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鹏,男,1981年1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2005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信息化管理公司副科长、科长、总经理,现任公司信息化管理公司总经理。
黄鹏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至4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 16:00-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晓亮
总经理:魏文光
董事会秘书:任英祥
财务总监:陈国营
独立董事:寇祥河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9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至4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546-7723899
邮箱:htjtzq@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监事4人,职工监事3人。
公司监事会提名李艳、李世山、李建均、李开诚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翠珍、马厚悦、黄鹏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艳,女,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天同证券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公司资金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系父女关系、与董事长李晓亮先生系姐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世山,男,1976年4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工效考核部副科长、科长、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工效考核部部长。
李世山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世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建均,男,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工程师,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供应备件科副科长、科长、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供应科科长、公司供应招投标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供应招投标部副总经理。
李建均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开诚,男,1978年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历任公司物资部保管员、副科长、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物资部副科长、财务科长、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开诚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开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吉文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东岳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本期收费金额与上期收费金额一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3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和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公司2023年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6,938.93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实际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55,548.23万元,较预计少51,390.7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说明:
1、2023年度,公司与山东黄河三角洲矿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关联交易2,433.25万元,较预计减少6,545.3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矿盐化工有限公司因设备检修原盐产量下降,导致本公司从该公司原盐采购量下降所致。
2、2023年度,公司与山东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关联交易6,588.77万元,较预计减少8,993.3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司为降低原煤采购成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原煤,山东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原煤价格高未中标,导致公司从该公司原煤采购量下降所致。
3、2023年度,公司与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发生购买燃料和动力关联交易88,362.48万元,较预计减少18,611.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因设备改造导致供电负荷降低,供电量减少,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公司增加部分外购网电用量所致。
4、2023年度,公司与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27,798.07万元,较预计减少14,172.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公司因设备检修车间停产较多,导致公司向该公司销售的丙烯量减少,且2023年丙烯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二)金融服务情况
1、2023年度预计情况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本公司参与华泰财务公司购建的“票据池”业务的票据,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2023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2、2023年度执行情况
(1)2023年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为304,249.62万元,日均借款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为28,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借款余额40,000.00万元,票据贴现余额0.00元,票据承兑余额0.00元,共计发生利息支出1,130.66万元。
(2)2023年度,华泰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日均存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43,385.0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0,201.83万元,2023年度利息收入2,643.23万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海关税款担保业务余额为0.00元,履约保函123.74万元。
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