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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湖北省汉川市人民大道22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1,072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洁先生、周晓璐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女士担任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3%的股份。
2、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 1,856,44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建发持有公司38.4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3、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539,302.14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城市建设项目招商引资、投资及建设、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房屋租赁;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水暖器材、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建发48.8158%股权,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是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5、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63,52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恒元发置业有限公司是无锡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股34%、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参股15%的公司。无锡建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无锡建发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
6、无锡市乡村投资振兴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冷冻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灌溉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乡村投资振兴有限公司是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无锡市城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资信调查与评估;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城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由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7.50%,无锡市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1.25%,无锡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25.00%,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5%。
8、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竹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是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9、江苏香江集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地板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阀门和旋塞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门窗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照明器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园艺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企业管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香江集采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无锡香江建材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香江集采6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城投广场营运有限公司为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
11、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土地整治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农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惠高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兴乡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12、无锡市瑞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46,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公路管理与养护;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打捞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固体废物治理;农业园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洗车服务;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水产品零售;休闲观光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消防技术服务;酒店管理;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花卉种植;园艺产品销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礼仪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瑞景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为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13、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340,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建发的全资子公司。
14、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无锡市,注册资本:505,0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东为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锡金国际有限公司、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无锡君来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持其47.9845%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建发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法人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向关联人借款以及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主要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的价格和条件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和条件的情况,双方按照实际交易数量、实际服务内容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
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授信及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被担保对象中的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方式,用于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担保预计情况
具体担保额度将在上述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7905531514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汉川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汤晓超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木材加工;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木材收购;木材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树木种植经营;林产品采集;林业产品销售;人造板制造;门窗制造加工;楼梯制造;地板制造;木制容器制造;软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竹制品制造;藤制品制造;棕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制造;竹木碎屑加工处理;汽车装饰用品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生物质燃料加工;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电子过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052,410,674.35,负债总额4,774,367,044.00元,净资产1,278,043,630.35元,营业收入92,107,727.04元,净利润-209,708,085.49元 。
公司持有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二)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068008350
成立时间:1998年5月1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汤晓超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床上用品、窗帘、针棉织品、服装;销售农副产品(不含食用农副产品)、金属材料(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贵重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的化学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城镇绿化苗的生产与经营、建筑材料、木材批零兼营;林木、苗木种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953,060,345.51元,负债总额4,180,351,520.97元,净资产772,708,824.54元,营业收入77,686,426.1元,净利润-26,660,735.12元 。
公司持有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MA48BQMD9E
成立时间:2016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19号6幢
法定代表人:邵建东
注册资本:14,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木结构工程设计、建造、维修及技术咨询;木结构活动房及组件、木构件、五金的生产、加工、安装、批发兼零售;木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木地板、板材销售(以上不危化品);建筑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木墙节能板材的生产、安装、批发兼零售;建筑劳务分包;旅游项目综合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现代农业及特色小镇综合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40,755,548.08元,负债总额28,645,597.51元,净资产112,109,950.57元,营业收入468,253.28元,净利润-5,026,877.74元 。
公司持有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60%的股权。
(四)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2MA25UP6H4P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98号7楼
法定代表人:周辉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竹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37,160,931.52元,负债总额25,421,503.51元,净资产111,739,428.01元,营业收入50,668,353.38元,净利润8,200,166.21元 。
公司持有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针对上述担保事宜,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被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对于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将重点加强对其的授信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60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8.15%。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9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股权收购价款与收购时享有的并购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商誉,并在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对并购子公司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过测算,公司2023年度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嘉善新华昌木业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合计为 1,514.44 万元,并计入公司 2023 年度损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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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14.44万元,该项减值准备计入公司 2023年度合并损益,影响公司 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4.4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9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邵建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2024-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前置研究并提出建议。因涉及关联董事利益,故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不足3 名,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7,096,504.68元, 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1,447,433.07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将作为报告事项向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张学安、王海燕、冯凯燕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金融机构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0)。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邵建东、孟娟、刘陶、吴佳蓉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公告》(2024-031)。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邵建东、孟娟、刘陶、吴佳蓉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33)。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邵建东、孟娟、刘陶、吴佳蓉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张学安、王海燕、冯凯燕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审议通过《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编号:2024-02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本方案已于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执行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职务津贴按照税后1万元进行发放;如果外部董事派出单位对该董事领取津贴的行为具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独立董事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税后)。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监事职务津贴按照税后1万元进行发放;如果监事派出单位对该监事领取津贴的行为具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四、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9、10、11;李洁、周晓璐回避表决议案11。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联系电话:0712-8102866
传真:0712-8102978
邮政编码:431614
联系人:冯烈
(四) 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由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或其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融实业”)、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财通”)在上述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对象根据后期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 无锡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44%的股份。建融实业和无锡财通为无锡建发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公司的担保行为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无锡建发、无锡财通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建融实业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方式,用于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除本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以外,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子公司建融实业、无锡财通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无锡建发、无锡财通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建融实业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无锡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44%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无锡财通、建融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建发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856,44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504550757
住所: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58号
法定代表人:唐劲松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无锡建发51.18%的股权,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建发48.82%的股权,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无锡建发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主要业务:无锡建发是无锡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城市资源运营主体,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日益壮大,经营领域不断扩展,业务范围涉及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公共资源运作、工程管理、区域开发、对外投资、类金融、产业实体等多个方面。
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关系;关联方相关人员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
2、公司名称: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2-12-11
注册资本:3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0586692843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朱家夅58号
法定代表人:邵练荣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主要业务:开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融资租赁、不良资产管理及处置等类金融业务。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关系;关联方相关人员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名称: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50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MDA8AXG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法定代表人:邵练荣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财通股东为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锡金国际有限公司、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无锡君来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持其47.9845%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主要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关系;关联方相关人员任上市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票据、融资租赁等方式,用于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除本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以外,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子公司建融实业、无锡财通将根据融资业务需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无锡建发或其子公司建融实业、无锡财通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建融实业、无锡财通对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建融实业、无锡财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5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建发控股子公司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51%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52,057,485.00元;
2、2023年6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3、2023年9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4、2024年4月,无锡建发子公司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
提供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或其控股子公司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融实业”)、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财通”)拟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利率上限不超过4.5%,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 无锡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44%的股份。建融实业和无锡财通为无锡建发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无锡建发、无锡财通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建融实业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子公司建融实业、无锡财通拟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考虑到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借款额度内的借款,利率上限不超过4.5%,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
(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无锡建发、无锡财通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建融实业的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无锡建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8.44%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一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建融实业、无锡财通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建发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91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856,44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504550757
住所: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夅58号
法定代表人:唐劲松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城市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金属材料、建筑用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无锡建发51.18%的股权,无锡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建发48.82%的股权,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无锡建发的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主要业务:无锡建发是无锡市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城市资源运营主体,近年来,公司资产规模日益壮大,经营领域不断扩展,业务范围涉及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公共资源运作、工程管理、区域开发、对外投资、类金融、产业实体等多个方面。
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关系;关联方相关人员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
2、公司名称: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2-12-11
注册资本:3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0586692843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朱家夅58号
法定代表人:邵练荣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主要业务:开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融资租赁、不良资产管理及处置等类金融业务。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关系;关联方相关人员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名称: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50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MDA8AXG
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法定代表人:邵练荣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财通股东为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锡金国际有限公司、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无锡君来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持其47.9845%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主要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关系;关联方相关人员任上市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控股股东无锡建发或其子公司建融实业、无锡财通拟向公司或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具体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最终实际发放的借款金额为准,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考虑到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借款额度内的借款,利率上限不超过4.5%,自资金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公司或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综合考虑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成本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无需公司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为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5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无锡建发控股子公司无锡山水绿建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无锡青山绿色建筑有限公司51%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52,057,485.00元;
2、2023年6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3、2023年9月,无锡建发向上市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财务资助,期限一年。
4、2024年4月,无锡建发子公司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9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末主要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本次减值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发生减值,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45,896,552.41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5,896,552.41元。
二、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
1、2023年集装箱下游需求持续疲软,集装箱整体行业去库存周期拉长,导致公司COSB板及箱板库存积压较大,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因此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2、公司对部分积压库存进行了再加工处理,导致再入库成本上升,在年终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了跌价准备计提。
三、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存货减值准备提取。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