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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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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707 公司简称:振华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08,784,205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25,439,210.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78%。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能量密度行业领先,已实现百吨级出货,并获得装车应用。

公司围绕前沿市场需求,持续跟进技术储备,加速产品迭代,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碳酸锂及氢氧化锂等。公司设有资材部,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及物料的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按订单生产。若根据客户年度采购计划及市场趋势判断客户未来预计有较大订单需求,为减小未来生产压力并有效利用产能,公司也将实行备货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大型知名的动力电池、消费数码电池生产企业,经过长期的合作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销售过程主要包括获取样本需求、技术交流、各阶段样品认证、签订合约、交付、回款等环节;各阶段样品认证包含实验室级、产线级等不同级别样品的生产、交付、评估、客户认证、改善、规格书/图纸签订等过程,以确保产品从性能到批量质量稳定性全过程满足客户需求。认证阶段结束后,公司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进行批量生产,同时跟踪货物的交付、货款的回收等。若客户针对已认证产品提出进一步需求,则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进行批量生产。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带动上游动力电池出货量及装车量增加,行业增速放缓,标志着产业链发展进入新阶段。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949.5万辆,同比增幅由上年的93.4%下降至37.9%。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886GWh,其中动力、储能、数码电池出货量分别为630GWh、206GWh、49GWh,同比增长分别为31%、58%、3%。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为387.7GWh,同比增幅由上年的90.7%下降至31.6%。

从具体技术路线来看,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统计,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产量63.9万吨,同比下降约2.6%;磷酸铁锂产量156.6万吨,同比增幅约30.9%。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3年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占总装车量32.6%;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占总装车量67.3%。随着锂价逐步回落,三元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的价差逐步缩小,加之高电压快充技术的成熟应用,三元材料的性能优势明显,因此2024年1-3月,三元正极材料的装机量已逐步回升,累计装车量占总装车量36.2%,累计同比增长47.8%;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占总装车量63.8%,累计同比增长20.9%。

综上,公司所处的正极材料行业虽然仍处于成长阶段,但已面临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同时考虑到近年来行业扩产带来的新增产能集中释放,行业供给增加。2023年以来,锂盐价格的回落,加之技术的进步,对动力电池技术路线的市场发展影响明显。2024年随着高电压快充技术的普及、固态/半固态技术的推进,潜在应用场景的出现,三元正极材料的出货量有望增加。钠离子电池在2023年已实现装车应用,预计2024年将进入钠离子电池产业化放量阶段。

(2)主要技术门槛

①行业规范壁垒

2021年12月10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并于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对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工艺先进性、质量检测、智能制造能力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严格规范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力,鼓励企业打造绿色制造产业链。通常工业企业难以通过投资在短时间内满足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

②品质认证壁垒

因为正极材料是动力电池中最重要的原料之一,对动力电池各项核心性能及安全性能都有较大的影响,基于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角度考虑,车企和动力电池企业对于正极材料产品的认证测试程序更为复杂,不但需要进行长期产品性能测试,还需要对生产厂商的综合供货能力进行详细评估,整体认证周期时间一般在1-2年左右。目前,国内动力电池市场集中度较高,动力电池厂商与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合作粘性较强,正极材料生产企业一旦进入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后一般不会轻易被更换。

③工艺技术壁垒

三元正极材料的工艺技术复杂,生产过程控制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工艺技术经验重要,国内各大厂商均已形成了自己的工艺技术,如原材料选择、各类材料比例、辅助材料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等均需要多年的技术与经验积累。工艺技术壁垒不仅指较高的研发技术门槛,还包括更精细的生产管理以及更低成本大规模量产的水平。

从技术角度,三元正极材料主要分为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体系及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体系,不同技术路线的厂商在烧结次数、烧结窑炉设计、温度控制、掺杂包覆元素等生产工艺方面存在差异,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形成自有的工艺技术壁垒。

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以层状氧化物技术路线来看,其工艺对制程环节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④生产规模及资金壁垒

大型三元材料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和生产运营方面具有规模优势。同时,动力电池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主流动力电池厂商对于正极材料供应商的供货质量、数量、时效等方面有较高要求,小型企业进入锂电池企业合格供应商体系难度较大。

三元材料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三元材料对于生产环境及生产设备的要求较高,新建产线需要大额资金投入。此外,三元材料生产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成本占比较高,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大量流动资金。行业新进入者面临一定的规模及资金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高镍及超高镍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也是钴酸锂、复合三元等多品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商。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统计,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产量63.9万吨,公司对应期间的三元正极材料产量为3.4万吨,约占国内三元正极材料产量的5.3%,在业内处于第一梯队。

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能量密度行业领先,已实现百吨级出货,并获得装车应用。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驾驶水平提升,助推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下一阶段

2023年以来,工信部联合其他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交通部印发《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服务指南》,北京、上海等地开展具体举措和试点,推动政策的落地;与此同时,行业消息接连不断,问界系列引发了广泛的市场关注,这意味着高阶智能驾驶将加速落地,新技术的推出将助推新能源汽车电动化进入下一阶段。

(2)电池技术的新变化

新能源汽车普及率的不断提高,与消费群体的使用体验逐步改善息息相关,这种体验包括使用成本低,充电方便、低温情况里程不打折等,解决里程焦虑的途径一是提升电池技术;二是使充电更便捷;三是发展混动双重方案。2023年以来,车厂、电芯厂也纷纷从这前述三方面努力,加速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报告期内主要变化是:

① 半固态电池

半固态电池核心仍是电解质,兼具固态、液态电解质的优势,半固态电池优势在于高能量密度和高安全性。在能量密度方面,半固态电池能量密度持续突破。在安全性方面,半固态电池电解液质量分数仅为5%-10%,固态电解质的不易燃、零挥发,显著提升了电池的热稳定性。但不足在于电导率(倍率性能)、界面(循环寿命)和成本问题。

② 高电压快充技术

充电时间=电池容量/充电功率,缓解电动车里程焦虑,一方面是提高电池容量,另一方面就是从充电功率入手。充电功率=系统电压×充电电流。实现大功率快充有两条路线:一是大电流快充,二是高电压快充。高电压快充相较于大电流快充,具有高效充电SOC区间更大、充电功率峰值更高、技术难度相对较小、成本相对可控等优势,是目前快充的主流技术路线。

近年来,主流车企相继推出或计划推出800V高压快充车型。动力电池充放电倍率的大小对应动力电池充放电速度的快慢,目前国内动力电池企业正在推进动力电池充放电倍率从1-2C向6C发展,主要围绕电池材料体系、结构体系以及电池包热管理进行技术迭代创新。快充动力电池对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等各环节电池材料的性能和热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③ 钠离子电池

2022年碳酸锂价格居高不下,带火了钠离子电池,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对钠离子电池也有了新的认识,钠离子电池具备“高性价比”“低温性能好”以及“突破资源瓶颈”的战略意义。2023年6月,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首次出现钠离子电池的车型,截至2023年年底已有3款车型。2023年12月,2023年,钠电车如约而至,分别为中科海钠与江淮钇为合作的花仙子、孚能科技与江铃集团合作的江铃易至EV3,这也是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的里程碑。

在乘用车应用方面,钠离子电池可以满足续航400公里以下的车型需求。同时通过不同材料体系的搭配,实现钠锂混搭,既能满足续航要求,也能发挥出钠离子电池高功率、低温性能好的优势。钠离子电池低温下的容量保持率(零下20摄氏度保持90%容量放电效率)、耐过放电性能优于磷酸铁锂电池,并且其各方面性能均超越铅酸电池。所以极寒天气下新能源汽车电池衰减的问题,有望通过钠离子电池来解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请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08,784,2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439,210.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2,678,165.47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5,439,210.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78%,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3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带动上游动力电池出货量及装车量增加,行业增速放缓,标志着产业链发展进入新阶段。公司所处的正极材料行业虽然仍处于成长阶段,但已面临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同时考虑到近年来行业扩产带来的新增产能集中释放,行业供给增加,市场竞争加剧。2024年随着高压快充技术的普及,新应用场景的出现,三元正极材料的出货量有望增加,因此公司需要保留充足的现金储备寻求可能的业务机会。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第一梯队的正极材料供应商,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的核心能力是持续创新,围绕新的应用场景、新的市场需求、未来的行业趋势,提前布局技术储备和创新产品;围绕已有产品,持续深度开发,迭代产品,用创新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公司为持续保证竞争力,需要在研发、生产等各个环节上持续不断进行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7,573.75万元,同比下降5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67.82万元,同比下降91.93%。尽管近年来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但目前正处于成长期,考虑下一步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继续运用到主营业务的发展中,积极推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支持业务的不断开拓。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5,060,160.61元;转回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64,839,852.23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087.01万元。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经测试,2023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580.99万元。主要是由于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相比期初减少,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算,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8,506.0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振华新材”)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1年9月8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1,121,010.25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9,575,891.94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金额共50,519,288.17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金额943,396.23元后本次实际应扣除49,575,891.94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545,118.31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立的23210001040018081账号内。上述人民币1,251,545,118.31元,扣除公司除上述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3,850.94元以及前期支付的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43,396.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217,87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报告验证。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6,201,812.86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元。

2023年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01,178,066.7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678,957.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8,790,067.6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8,790,067.66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说明:义龙二期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义龙二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1,387.46元,系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201,812.8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8,790,067.66元,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义龙二期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成,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义龙二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1,387.46元,系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14-00079号),结论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融资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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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利息收入也用于投入项目,因此出现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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