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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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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9版)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第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霄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同披露。公司独立董事陈荣先生、顾兴斌先生、马众文先生及已离任的苑德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胡霄云、梅英、高金文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为关联方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提高经营效率,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福建澳新阳光乳业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9:15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田镇塅里村伏龙岗江西省嘉牧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其它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涂建琴

(2)电话号码:0791-85278434

(3)传真号码:0791-85273187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邮编:33004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6.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该议案,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永平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将内部控制管理覆盖到公司所有重大方面,并保证贯彻落实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经营风险能够有效预防并及时发现、纠正提供有力保障,对编制真实、准确和及时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1月-12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

告》全文和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7,070万股,发行价为9.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82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6,497,249.05元,余额为人民币622,324,750.95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25,15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79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513,138.6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6,152,332.24元,本年度使用16,360,806.4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2,513,138.6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39,614,285.9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1,327,824.6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200753526415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账号200753526415,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2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6月30日,利率2.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账号36050154015809688888,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1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6月29日,利率1.9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5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7月11日,利率2.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823,647.33元,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计提盈余公积12,791,047.89元,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3,032,599.44元。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6,583,487.6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4,301,511.44元,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标准,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6,583,487.61元。

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拟现金分红总额为45,225,6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05%,占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的43.8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本预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总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6,882.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02.2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079.9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已于2022年5月1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0,079.96万元,计划投资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投资决策与实施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后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系统性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公司财务部门需及时跟踪现金管理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