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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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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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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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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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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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曾而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君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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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曾而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君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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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曾而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君杰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NY6Bd2Ne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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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曾而斌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黄甜甜女士
独立董事:翁国雄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NY6Bd2Ne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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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甜甜
电话:0591-88086357
邮箱:ir@fz-hight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中的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制定的最新规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