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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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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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34.77亿元,净资产77.63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08.71亿元,净利润2.41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并已经审计)。
6. 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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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疆中船海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22亿元,净资产0.37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85亿元,净利润0.39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7.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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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534.47亿元,净资产197.48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0.94亿元,净利润12.84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8.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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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船双瑞(洛阳)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45亿元,净资产14.81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6.11 亿元,净利润1.11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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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29 亿元,净资产2.28 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47 亿元,净利润 0.68亿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并已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派瑞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公司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事业单位,因此,上述企事业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主要向关联人采购报警器、加工配件等物资,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或服务,向关联方支付无形资产许可费,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租入关联方房屋、场地和设备,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基本建设服务,向关联方存款。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拟按照政府部门指导定价或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或提供方通常实行的常规取费标准之价格进行定价,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拟参考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在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并签署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业务合作,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中船特气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17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营目标、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3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相关制度规定的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机制,公司梳理了2023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总结2023年工作成绩及经验、部署2024年发展目标及任务,董事会组织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专题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等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专题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专题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少波、李绍波、孟祥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新生、张香文、李恩根据2023年度工作情况作出述职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新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香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恩》。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为加强重大风险控制,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编制《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工作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实际情况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宫志刚、董强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3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18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年度报告》《中船特气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交易情况,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会计核算结果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0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529,411,765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88,235.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3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总结2023年工作成绩及经验、部署2024年发展目标及任务,董事会组织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1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9.6万元(含税)/年。
(二)监事薪酬标准
监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或协议约定,由公司进行报销。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