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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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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北京办公室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钟舒乔先生、董书魁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刘文静女士、于苏华先生、刘胜军先生、乔贵涛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李振平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刘文静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该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蓝帆转债”转股价格(17.84元/股),则“蓝帆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柏盛”)以其自有和自筹资金通过其全资子公司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逐层向其子公司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增资不超过2.96亿美元,视蓝帆柏盛资金情况逐步实施。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担保基金”)为上述借款提供借款本金8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蓝帆(上海)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同意公司为担保基金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基金代偿借款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总额 314,404 万元。本次可转债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转股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

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因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持续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007,098,279股增加至1,007,105,539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007,098,279元变更为1,007,105,539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充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拟决定本次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确定后,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总部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周治卫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卢凌威先生和宗秋月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卢凌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的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柏盛”)拟以其自有和自筹资金通过其全资子公司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逐层向其子公司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增资不超过2.96亿美元,视蓝帆柏盛资金情况逐步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将有助于蓝帆柏盛境外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并为公司心脑血管事业部的长远发展和更灵活的经营、资本规划奠定基础。本次增资对象为蓝帆柏盛直接及间接持股100%的下属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蓝帆柏盛本次向下属子公司增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担保基金”)为上述借款提供借款本金8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蓝帆(上海)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公司拟为担保基金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基金代偿借款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蓝帆(上海)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为担保基金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蓝帆(上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4月19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

3、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5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48,148,336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9元/股调整为18.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4元/股调整为18.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4元/股调整为17.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该提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蓝帆转债”转股价格(17.84元/股),则“蓝帆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向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柏盛”)拟以其自有和自筹资金通过其全资子公司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逐层向其子公司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柏盛国际”)增资不超过2.96亿美元,视蓝帆柏盛资金情况逐步实施。增资的路径图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

注册号:EC 24983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8日

注册地点:百慕大群岛

住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注册资本:US$12,000

主营业务:控股投资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注:2023年1-9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2、信用情况:柏盛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蓝帆柏盛仍直接持有和经由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CB Cardio Holdings III Limited间接持有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合计100%股权,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仍直接持有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 100%股权,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仍直接持有柏盛国际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子公司蓝帆柏盛向其下属子公司的增资,并将视蓝帆柏盛资金情况逐步实施。相关增资款将主要用于柏盛国际对蓝帆医疗、China CITIC Bank International Limited等相关方的债务偿还,满足蓝帆柏盛的规范运作能力和独立性要求,助力蓝帆柏盛的长远发展。

本次公司子公司蓝帆柏盛向其下属子公司的增资,将有助于蓝帆柏盛境外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并为公司心脑血管事业部的长远发展和更灵活的经营、资本规划奠定基础。本次增资对象为蓝帆柏盛直接及间接持股100%的下属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因经营发展所需,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申请借款1,000万元,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担保基金”)拟为上述借款提供借款本金85%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蓝帆(上海)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公司拟为担保基金的前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基金代偿借款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74109849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李斌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年4月25日

7、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信奇路21号第1幢12室

8、营业期限:2011年4月25日至2061年4月24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地板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注:2023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12、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MB2F00024P

法定代表人:卢华

开办资金:50万元人民币

2016年6月2日,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6层

有效期:2021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6日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举办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330,324.24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4年4月19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30%,未超过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总额 314,404 万元。本次可转债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转股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

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因公司可转债持有人持续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由至1,007,098,279股增加至1,007,105,539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007,098,279元变更为1,007,105,539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