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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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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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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42,651.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9,692.49万元,账户利息净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1,635.3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净额4,293.0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2,636.58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9月,公司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1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和8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节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93.0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00万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注1:上述累计投入总额大于承诺投入总额系理财收益以及利息收入。

注2:太仓生产基地(二期)及海宁生产基地建设已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常运转。

附表2:

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

●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7,497,288.52元(合并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5,712,226.16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998,93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73,9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649,94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3.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93,031股,回购金额为19,978,557.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29%。

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81%。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998,93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73,959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40,729,98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2,728,92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方案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海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梦云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剑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14,35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3,501.00万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奕瑞转债”自2023年4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1月30日,可转债累计转股9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01,768,052股增加至101,768,145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该部分股票已于2023年12月5日正式上市流通。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为173,208股。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1,768,145股增加至101,941,3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奕瑞转债”累计转股数量57,579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01,941,353股增加至101,998,932股。

至此,公司股份总数由101,768,052股变更为101,998,93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176.8052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199.8932万元人民币。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结合公司上述变更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事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型探测器用X射线传感器扩产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发改委等部门登记为准)

● 项目投资实施主体:奕瑞影像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周期、投资效益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同时,随着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如项目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可能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2、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立项、备案同意、环评审批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但未来可能面临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经营管理、宏观经济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型探测器用X射线传感器扩产项目(暂定名,最终以发改委等部门登记为准)

2、实施主体:奕瑞影像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合肥”)

3、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大禹路88号

4、建设目标:通过本项目建设,提升X射线传感器生产线项目产能至满足15万台CMOS探测器需求。

5、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涉及土地购置和基建投资,在公司现有厂房等建筑物内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提升新型探测器用X射线传感器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并实现规模化量产。

6、建设周期:结合项目总体规划,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36个月。

7、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费及项目试生产费用等。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TIEER GU(顾铁)先生及其转授权人士负责本次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日常事务管理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背景

奕瑞合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化X线探测器传感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22年10月,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投入107,584.02万元用于“新型探测器及闪烁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97,942.18万元,其余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2022年11月,为合理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加快推进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奕瑞合肥为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合肥综合保税区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布局产业化项目涉及的CMOS传感器生产设备等。2023年4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公司通过奕瑞合肥增加投资5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增加产业化项目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近期,为提高供应链自主掌控力,降低未来上游原材料供应风险、解决“卡脖子”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奕瑞合肥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奕瑞合肥增资50,000万元,用于实施“新型探测器用X射线传感器扩产项目”;本项目完成后,公司CMOS传感器的产能提升至满足15万台CMOS探测器需求,并实现规模化量产。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强协同效应,是布局下一代数字化X光探测器的关键核心,有利于公司持续推动核心部件及材料的底层技术创新,优化、整合数字X光垂直产业链,持续提升与客户的技术及产品合作,适应产业对高端探测器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的护城河及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建设周期、投资效益及投资回收期等计划和预测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同时,随着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如项目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则可能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2、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立项、备案同意、环评审批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的实施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但未来可能面临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经营管理、宏观经济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