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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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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1版)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80,223.3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6,554,782.2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12.3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179.02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于2021年10月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2,212.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高效的原则,将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预期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所延迟。并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及子公司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

同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统一延长两年,同时计划增加公司租赁厂房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和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0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启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确认,截至回购方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相关方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二)根据《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4月9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股份回购》(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7.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6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8.7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1875%。若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51,084,319.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7,498,514.39元,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200万元(含)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45%、1.04%,占比较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问询确认,截至回购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复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上述相关方在回购期间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志平先生。2024年4月9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利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并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李焰文)》《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王红强)》。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依据财务报表进行编制。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5-001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王娟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52.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8.38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9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414.8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52.40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52.40万元。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395.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1-6月计提785.0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023年1-6月计提873.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3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90.3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9.83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6.5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611.3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7,395.02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395.02万元。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下转2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