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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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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承销商: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承销和中介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具体方案;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发行所必要的手续;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其他一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只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3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如下: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并在中期票据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4、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承销商: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承销和中介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具体方案;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发行所必要的手续;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其他一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方案及授权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只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述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料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注:价格断档现象为该原料在该季度未采购,故无数据采集。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 15:00一17:00

2、会议召开网址:公司网站(https://www.longsheng.com)

3、会议召开方式:公司网站“互动平台”在线交流

4、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6日15:00前在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 15:00一17:00。

三、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董事兼财务总监卢邦义、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独立董事陈显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6日15:00前在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一17:00登录公司网站(https://www.longsheng.com)“投资者关系”一“投资交流”一“互动平台”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霞萍

联系电话:0575-82048616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15:00时起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s://www.longsheng.com)“投资者关系”一“投资交流”一“互动平台”浏览业绩说明会的相关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0、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李霞萍,联系电话:0575-82048616,传真:0575-82041589。

(四)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材料,通知定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静安区山西北路77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勇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合理,内容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在制订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3年度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监事津贴由每年2万元人民币调整为5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度平均发放,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调整后津贴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因全体监事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